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2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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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作梗。一干支上下字樣,相承得所,無過不及。一死氣或對活物,黨寡不能勝黨眾。一欲變欲化,有妬有破,欲靜欲安,有犯有激者,匹配之說有六:一衰神有用,須運扶衰者方可。一善惡雖能均配,看運扶何者,以別吉凶。一雖有用神,一興二衰,偏枯不濟;一相安相濟,所應所求,各有倚賴。一旺欲成其物,一衰不可成全,一干支各有所配,貴氣者或有所乖劣者。

平生福德,不知化物連綿;次位來神,要識暗傷攔截。

支內有己乙辛丁之類,皆言七煞惡之。殊不知己土生乙金,乙金生辛水,辛水生丁木,續續不絕,況明露乎。虛拱處或有甲丙壬庚暗合完氣者,大富貴格。天干未來前一位,地支未來前一位,皆為凶惡,不可不知。如乙見丙,合辛暗損,及有刃類。子見丑,丑見寅,寅見卯之類,有刃有煞,《咸池》比肩,惡氣多端耳。

《十》干顧真氣相凌,七煞犯剋神極切。

如乙酉見戊戌,即戊火傷乙金,又六害之墓,火發其旺金之氣,餘倣此。「七煞犯剋」,如原用乙木行酉運,丑歲衝損乙木,金局本壞其乙木用神,兼丑衝其虛未,將所藏之神碎壞倒地也。舉此一例,餘局細詳。此段止可言七煞逢衝者不吉,不可論金局壞乙木用神。

八字帶煞刑胎意外須識;四印何干,乘氣,類取其詳。

胎神所傳消息,各有異類,今人但總約十個月之位,故無淺深,以致差池。一法,十個月左右間,其所生日辰對者是,如丙午日在何月節內,或十一月或九月,遁而用之。若帶刑,主早妨父母,空陷衝刑四煞,最惡。四印,《古歌》云:「辰戌丑未為四印,戊己得之偏主信,甲乙若逢鄙且貪,丙丁或遇多貧病。庚辛格號母生兒,聚煞丑宮多短命,壬癸未詳。」

五行分布方隅,死水生金而異用。

謂「火生寅敗卯旺午,金生巳敗午墓丑」 之類。如甲子人遇巳即為生金生金剋甲絕水生甲,臨官火竊甲之類。遇卯即為死水生甲,旺木同黨敗火耗甲,位位各有所司,看其餘局次第扶抑而論之,餘干倣此推。

一神閑停左右傷官竊本以待時。

閑停之神在左右者,即月時歲干,多是不取用,故一向差慢,而至停囚長智,養病喪身,或係傷官之神,無氣不係為事,忽歲運助起此等之神,耗我之氣,傷我之用,半真半假,其實則圉圉得勢,小人逢寵有權,留此禍根,豈可忽哉。

干神彼此相安,方為祿備;地支來往衝激,不奈馬馳。

如甲人祿在寅,見壬寅則自家帶截路空亡,為僧道有福。庚寅為破祿,半吉半凶。又如丁見戊為刃難,只言祿為貴。辛祿在酉,見癸酉為火水相犯,丁酉為空亡貴,丁木受氣,辛水沐浴,主奸淫也。祿上遁干,號為真祿,著落何方有用。其干見天乙貴人,其貴上之明干,復坐貴祿,如丁人祿在午,遁至午得丙字,丙貴酉亥而逢辛酉辛亥則辛貴復見於午也,入格極品。此李虛中為天祿互貴,一馬不喜衝,衝則動,馬上干神乘貴者吉,馬上遁干有情者吉。如丁丑人逢辛亥,是要貴處有用,馬上干神自帶凶煞空亡者惡,來剋主體及用神者惡,或支神激烈刑衝轉轉,其馬豈得安休耶?

傷盡官星,方知用祿;衝破祿位,始得用官。

柱內有傷官之神,官星明被剋害,卻有日祿者,用祿卻穩當,不致兩用不歸一也。祿位如被破壞,卻只用官星為定體。蓋貴用一端最妙,多則散了精神。

祿位雖明,化氣恐忌,驛馬既見日辰又重。

官星建祿等件,既明無破為吉,為福必矣。若體用成化,卻於其位有妬有奪,化來不得者,為物不成,則亦苗而不秀。空貴無官,或有福而非財積福厚者,驛馬本理於太歲宮,要來乘用,若日宮又有馬出重疊者,反為賤局。一說日辰馬併歲馬雖重,馬若有用,貴氣相安者愈好,再見則不中矣。

記取「祿賓為用,細觀馬將為元。」

《遁》:祿上之干,名為「祿賓」 ,如無年祿,須看遁至祿宮干神為用,主祿最切,卻看日辰用為何神也。馬將亦如祿法,譬如丁巳歲,丙日馬在亥,遁見辛,為丙日之妻,主道途方外,所娶卻分貴祿、財官、凶煞輕重言之。

用象契合,要防妬爭;貴氣交通,切觀分奪。

用神本與日干作合,有情有氣得侶,或其明暗中有比肩,一爭一妬,遇而不遇,用神自家之神,爭妬者,一體斷法,歲運同,凡貴氣專用則可,兩處三處分用,便是眾人之物,不惟平生多起分爭之訟,自家財產亦為比肩所擘,彼重我輕更甚。

則官只倚日辰,亡劫須參太歲。

日辰只取財官為用,最為親切,興衰旺絕相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