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2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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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財》:生印綬而化財,單見則力薄弱,豈能遂意。

《梟印》相雜,寵辱兮財馬太多,盜氣兮喜身旺而為福, 忌運弱以生災。

偏正二印相雜,偏正二財俱有,若身弱不能雙成其生,並受其財,中間要分偏正強弱,若偏印偏財強,身旺運強,驟然發福,正印正財亦然。

官祿剋破夭死兮,庫墓衝散無餐兮,忌重破而無依, 喜比肩而可救。

官官星祿正祿,如甲見辛寅,又見庚申,及巳與午之類,歲運再見即夭,若身旺有比肩,亦可作旺論。又如甲以丑為官庫,要得未字衝開,用未不可見二丑,有丑不可見二未,又忌丁丑、丁未,丁傷辛官之類。見癸未癸丑,癸水能制丁火,己丑己未,己土能生辛官,己為甲財,癸為甲印,丙為甲食,支干生旺無破者,富貴稍見衝剋,則減分數,衝剋太甚,反為貧窘。以上雜舉財官印綬、食神傷官、官煞,羊刃比肩、梟神相忌相須、相制、相合,交互言之,看所用之神何如,日干強弱如何。《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 斯言簡而盡也。

劫財羊刃,切忌時逢,歲運併臨,災殃立至。

歲衝運則崩,運剋歲則晦。

此下專論歲運。歲者天之所蓋,運者地之所載,歲運不可兩相衝激,重則崩,輕則晦。命中最要相和,則天地亨泰,福祿自臻。太歲衝運其禍重,運剋太歲則禍輕。考《淵源淵海》諸說,俱以運剋歲為重,歲剋運為輕,即日犯歲君之義也。驗余命行丁巳運,遇癸亥流年,癸傷,丁亥衝巳,是歲衝運也。其年罷官喪母,受禍最慘,可以例推矣。

「陰氣終而陽氣斷」,未死堪嗟;「陽數極而陰命追」,不殂 何待。

甲見辰,丙見未,戊見丑,庚見戌,壬見丑,為陽氣極;乙見戌,丁見丑,巳癸見未,辛見辰,為陰數終,歲運見之尢凶。又云:「乙辰丁未,己丑辛戌,亦是陰符來追,陽數先斷,若止當生四柱無害,最怕生既犯歲運,又見立死。」 又云:「陰干遇陽極為陰,遇陽關;陽干遇陰終為陽,遇陰關,身弱隻力皆夭,身旺得比肩黨助,則無害。」

五行有救,當憂不憂;四時逢空,聞喜不喜。

言人命遇歲運之凶,以上衝剋氣終數極之類。如五行有救,則當憂不憂。四時逢空是流年,太歲遇吉神卻值空亡,則聞喜不喜。或曰:甲憂庚,得乙可救。春無土,不怕土為凶,不喜土為福之類。《經》云:「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 又云:「春無土,夏無金,秋無木,冬無火」 是也。

是以陰陽罕測,不可一途而推,貴賤難分,要執兩端 而斷。略窺古聖之遺文,約以今賢之研詳,若遵此法 參悟鑑命庶無差忒。

此總結上文諸格之義。「以上指出諸格」 ,俱論前卷諸格下,故不詳註。《喜忌篇》《繼善篇》是就此賦變化而出。今人但知有此二篇,而不知有此賦,故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