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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二十六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六十二

  三命通會三十四元理賦 真寶賦

藝術典第六百二十六卷

星命部彙考六十二

《三命通會三十四》

《元理賦》

夫一氣生五行,統三才,周萬物,發乾坤之妙用,剖陰 陽之樞機。在乎推四方,分其貴賤,得其中道,《八字》一 定榮枯,是以強明其生剋制化,清濁貴賤,壽夭賢愚。

此原造化之始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 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 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炎水熱,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 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以上言太過不及,各有其害,如此見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 也。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 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以上言「五行剋制,要得中和,而太過不及,胥失之矣。」

《理貫人融》者,妙其幽,察其顯也。「其為體也,深能通變 以究元微;其為用也,論其輕重。原有原無,天理賦來, 吉凶動靜;人生分定否泰虧盈。」

以上通論干支陰陽生剋制化之實,「體幽用顯,輕重有無,而吉凶動靜,否泰盈虧,皆自此而生之也。妙在識其通變,究其元微,由顯推幽,斯得其理。」 以下則詳言之。

《煞無刃不威》,刃無煞不顯。

煞乃剋我,刃乃劫我,命中之最凶者。首言煞刃,其知所重者歟?賦云:「刃為兵器,無煞難存;煞為軍令,無刃不尊。刃煞雙顯,威鎮乾坤」 是也。徐大昇因見《喜忌》《繼善》二篇不足以盡人之命,故復撰此賦,所以補其未備也。

《煞刃》輕重相停,位至王侯。《刃煞》輕重無制,身為胥吏。

言煞刃相停者極貴,不相停者極賤。煞刃停不停,而貴賤之相懸如此。

《生平》富而且貴,煞重身柔,中途忽死或危,運扶干旺。

既不相停,不如從煞,能從者,必煞重身柔,而後可從,不然不能從也。既從煞,只以煞論,不可再遇身旺相敵,敵則反生禍矣。

處身僧道之首,用煞反輕;受職臺諫之除,偏官得地。

七煞為權星,又為孤星,身煞兩強,七煞有制,身弱,從煞皆貴煞多為臺諫之官。若身旺煞輕,更入清奇,必為僧道之首矣。

豈知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當權者,用煞而不用印, 印賴煞生,官因財旺。

用財不用官,財生官也,用煞不用印,煞生印也,故云「印賴煞生官」 ,因財旺,非不用印用官,而專用財煞,則官印在其中矣。「印賴」 二句,緊承上文四句,自發明之。

五行消息,元理可知,四柱推明,用神可見,食居先,煞 居後,功名兩全,酉破卯卯破午財官雙美。

人之八字,全看用神,用神者,所用之神也。如上用煞、用刃、用財,而不用官用印,其理甚元,在人消息之耳。論煞當要刃無刃要有制,煞強有制皆為貴。論煞主名食主利,故曰:「功名兩全。」 酉破卯,卯破午,亦食前煞後之意。酉以卯為財,午為煞,煞財兼有,故主財官雙美。然所以相破者,以其相剋也,必四正相破。

享福五行歸祿,《眉壽》八字相停。

此舉命中最要者言之,「要歸祿,要相停,不可死絕偏黨。享福屬歸祿,眉壽屬相停,義各有所取也。」

晦火無光於稼穡,盜木多困於丙丁。

此以下正言不歸,祿不相停,故不得享福眉壽。土掩火光,土賴木疏,木本生火,火多則反盜,氣見不中和也。

《火虛有焰》。

火怕晦,虛則有焰不晦。

《金實無聲》。

「金要火」 ,無火煉則不成,器實何以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