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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二十七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六十三

  三命通會三十五金聲玉振賦 金鼎神祕賦

藝術典第六百二十七卷

星命部彙考六十三

《三命通會三十五》

《金聲玉振賦》

「受命之不同也,有如受形;測理之難精也,過於測海。」 陰慘陽舒,知盈虛之有數。天高地迥,極覆載之無疆。 或升之雲漢兮,而非有所私。或墜之淵泉兮,而非有 所惡。其氣數定於太初,其培覆譬諸草木。妙訣不在 於多言,至人奚事於強聒。且如類屬從化,格判旺衰, 照伏拱遙,局分明暗。

「見」 ,「類屬」 要旺從化,要衰照伏,二者皆取局於明,「遙拱」 二者皆取局於不見之形,故謂之「暗。」

《論用神論》「日主各有所宜,取地脈,取天元,是或一道。」

此泛舉談「造化者」 之非一端也。

游心於去留舒配,決意於喜忌愛憎。

此約言談造化者之無多術也。中間妙理,則不能一言盡。如論「用神、論日干,取地脈,取天元」 ,喜忌愛憎,萬有不同,若不去留舒配,何以成造化而分貴賤,談性命而決生死?所以當游心詳玩,決意專察也。

亦有源濁而流清,豈無根甜而裔苦。

如水生於土,令其源本濁,運行西北,土化金,金化水,其流不亦清乎?若此者,先主凶,後主吉。《洪範》曰:「稼穡作甘,炎上作苦。」 木生土,令行南方,根甘裔苦之謂也。雖傷官能生財,然木不南奔,何以任之。或謂此二句總喻五行命運,不專指水火亦通,但異乎吾所聞,觀《珞琭子》有初凶後吉,始吉終凶,則是譬喻,此則直言其理耳。

鴛鴦比翼,見江湖,必遂平生。

如丙戌、辛丑、丁巳、壬寅,丙辛合,丁壬合,寅戌合,丑巳合,若鴛鴦之比翼聯飛也。有壬水在柱,而又丙辛化水,是江湖之象,可以遂其棲遲之性矣。或曰:「鴛鴦比翼,只取其兩兩相合,即德合雙鴦格也。江湖字不必拘。」

「《蝴蝶雙飛》逢園囿」,方為得所。

如「辛未、戊戌、辛未、戊戌,未為木庫,戊戌納音,又為平地木,乃園囿之所,故合格而貴,若無一點木氣,豈非虛名虛利之人乎。」

採精金於「青沙黃磧」,別利器於「錯節盤根。」

甲午日見己巳時,乙未日見戊寅時,蓋甲午乙未本是沙中金,而戊寅則青沙,己巳乃黃磧也。甲乙生卯月,木旺之時,柱帶壬申癸酉,劍鋒之金,正合此格,餘金則非。

《我生》者,豈若生我者之為安;「剋我」者,曾如我剋者之 為顯。

此言傷官不及印綬,用煞不如用財也。蓋傷官七煞,雖或大貴,然多有得其禍者,弗若純用財印,為享自然之福也。或謂用財似止於富,不曰:財旺生官耶?故用財者制人,用官煞者制於人。

如逢既濟未濟休疑衝併休疑無依。

如壬子丙午,壬子丙午,《既濟》之格也。丁卯丙午,丙戌甲午,《未濟》之格也。二者皆大貴。如以俗眼觀之,則前一命嫌於衝併,後一命嫌於無依矣。或以《未濟》,以火在上,水在下,柱中太旺為解,即聚精會神之格也。

內有《三正三偏》,不必生扶,不必透露。

六壬生四月,巳中戊為偏官,丙為偏財,長生金為偏印,故謂之「三偏。」 癸生巳月則為正官正財正印,乃三正也。水雖絕,巳金長生,則水不終絕,是以不必生扶也。翕聚則氣專發散,是以不必透露也。或以生扶指財官印言,若日干衰弱,則不可不生扶耳。

《奔道途而喪生。蓋因秀氣繁亂》。坐囹圄以亡命,只為 《比肩爭鬥》。

如一甲三寅,一丙三戌,一辛三丙,祿庫官星太多,無秀氣也。如三壬一亥,三庚一丑,三己一甲,秀氣不勝,其分奪也。餘倣此。

「刃重官輕」,業屠沽於市井;「馬疲印破」,弄刀筆於公堂。

官星帶刃本吉,官煞失時而刃用事,茲其所以賤也。凡遇此格,斷為屠沽無疑。如寅午戌馬居申,有刑衝破害,則馬疲。甲木以壬癸為印,無庚辛金生之,而有戊己破壞,乃吏胥之徒也。或云馬指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