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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如覆掌」 ,陰也;如仰掌,陽也。陰來明毬,顯然為強;陽來暗毬,隱然為弱。覆掌仰掌者,形也;正毬架折者,法也。皆承上文發明舒慘吸噓之義,非夫星家陰龍陽向,陽龍陰向之謂。

先施倒杖,次卓豎竿。

《相穴》,先看陰陽強弱,倒杖以定之。次依倒杖所指,豎竿牽繩,分其坐向,《針盤卦例》俱不用。

「三合三分」,見穴土乘金之義;「兩片兩翼」,察相水印木 之情。

乘金相水,穴土、印木。此四穴法,載在郭氏《葬經》,必於三分、三合、兩片、兩翼中求之,解見下文。

《灰中線》之微茫,《氈裏髦》之彷彿。

申言上文脈氣微茫,彷彿如此,必須法眼詳察乃得,豈鹵莽可識?

左乘右接,須防翻鬥斧頭。

穴「有宜左乘」 者,乘金也。有宜右接者,印木也。「當左而右,當右而左,是斧頭翻鬥。」

後縮前伸,切忌鑿傷釵股。

後縮,吞葬也。穴,土也。前伸,吐葬也,相水也。相水穴在承漿部位,故曰「水。」 伸縮貴乎得宜,不可傷龍失穴,故曰:「龍穴從來怕二傷。」 正此之謂。

雙脈求短股,若情不順,理合從權。

雙脈求短,正法也。若情不在短,又當從權作用,不拘短股也。

「《挨生枕》薄邊」如義,不然義當變法。

「挨生」 枕薄,正法也。如情不在薄,又當變法作用。大抵相地在相,其情意所鍾而已。貴在通融,豈宜拘執。

仍觀上下之分龍滴水,向背之接氣迎堂。

「上之分龍」 ,下之「滴水」 ,後之「接氣」 ,前之「迎堂」 ,此又變法中之不可變,從權中之不可移者也。

《十字天心》,「匪夫婦不配」之十字。

穴法有天心十字,乃四應之至中是也。龍法又有不配十字乃夫婦同行。劉江東曰:「夫婦同行一路收,陰陽不配兩邊流。水分十字扦須架,若也無分只枕毬。」 非此之謂。

水抱尖圓多錯認作穴前界土。氣分互換常誤稱為 「坐下交襟。」

此言氣脈閃跌,行而未止,人不詳察,見其水抱尖圓,遂錯認作「穴前界土,坐下交襟,而不審其氣分左右互換而前行也」 ,其誤甚矣。

故葬「腹」者多傷胸,扦鼻者竟鑿腦。

承上文惟其錯誤,以致扦葬太高而傷龍。

「上下《臺盤》角」,陰來陽受為憑。

《臺、盤》、角,陰也。

前後鐵鍖脣,陽脈陰扦是準。

鐵鍖脣陽也

上鍬下角者為弱,上角下鍬者為強。

鍬形平正,喻陽弱;角形尖削,喻陰強。俱上來者為主。

蓋陰陽之分,乃有前「縮」之異。

「陰宜前,陽宜縮」 ,即吞吐也。

「仍審隆鬣察脈」之法,此為平坡擬穴之規。

「隆鬣脈行分水脊也。」 察此脈氣,陽耶?陰耶?此平洋龍、高坡龍擬穴一定之規。

「孤陽」無分或「穴正」,可接脈而界流。

孤陽之地,下有合水,上無分水,倘或中有正穴,不可棄也,於來脈處,培土接之,分界其水,使兩邊而流。

寡陰無合倘龍真,但鑿池而會氣。

寡陰之地,上有分水,下無合水,倘龍氣果真,不可棄也。於脈止處鑿池,合其水而會其氣,蓋地理或然,不可一途而取,然非龍真穴正,安可強哉?此又不可不知。

陰脈理宜湊入,奈性急亦宜避煞而扦;陽龍義合避 簷,緣性寬只得鬥毬而下。

明葬法或前或縮者以此。

《生龜》尾急去則傷龍。

「龜尾」 陰也,穴不宜急湊。

死鱉背平,扦則傷穴。

鱉背陽也。穴不宜平緩。

窩穴宜深更宜淺,天機切要心明;乳情宜下又宜高, 祕訣全憑眼力。

《窩穴》陽也,陽坦夷,宜深又有宜淺者。《乳穴》陰也,陰避煞,宜下又有宜高者。天機元自活潑,在人心眼通明。

陰龍性急,自然無拂頂之堂;陽脈性寬,亦或有穿耳 之局。

陰龍決要架折,陽脈雖性寬,亦或用架折而穿耳者。曰「堂」 曰「局」 ,天生一定坐向非人所強也。

或也法當倚撞,倘焉情在蓋粘,理合湊急粘寬,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