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6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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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歲?如太歲不在天地,極 分散在民間,則一家之宅,輒有太歲,雖不南北徙,猶 抵觸之。假令從東里徙西里,西里有太歲;從東宅徙 西宅,西宅有太歲,或在人之東西,或在人之南北,猶 行途上,東西南北,皆逢觸人。太歲位數千萬億,天下 之民,徙者皆凶。謂移徙者何以審之?如審立于天地 之際,猶王者之位在土中也。東方之民,張弓西射,人 不謂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處也。 今徙,豈能北至太歲位哉?自止徙百步之內,何為謂 之傷太歲乎?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為歲在子 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觸其衝,故謂之凶。夫破者, 須有以椎破之也。如審有所用,則不徙之民皆被破 害。如無所用,何能破之?夫雷,天氣也,盛夏擊折,折木 破山,時暴殺人,使太歲所破,若迅雷也,則聲音宜疾, 死者宜暴,如不若雷,亦無能破。如謂衝抵為破,衝抵 安能相破?東西相與為衝,而南北相與為抵,如必以 衝抵為凶,則東西常凶,而南北常惡也。如以太歲神, 其衝獨凶,神莫過於天地,天地相與為衝,則天地之 間無生人也。或上十二神,登明從魁之輩,工伎家謂 之「皆天神」也。常立子丑之位,俱有衝抵之氣神,雖不 若太歲,宜有微敗移徙者,雖避太歲之凶,猶觸十二 神之害,為移徙時者,何以不禁?冬氣寒,水也,水位在 北方。夏氣熱,火也,火位在南方。案秋冬寒,春夏熱者, 天下普然,非獨南北之方水火衝也。今太歲位在子 耳,天下皆為太歲,非獨子午衝也,審以所立者為主, 則午可為大夏,子可為大冬。冬夏南北徙者,可復凶 乎?立春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王 之衝死,相之衝囚,王相衝位,有死囚之氣。乾坤六子, 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文為《經》所載,道為聖 所信,明審于太歲矣。人或以立春東北徙,抵艮之下, 不被凶害。太歲立于子,彼東北徙,《坤卦》近于午,猶艮 以坤徙,觸子位,何故獨凶?正月建于寅,破于申,從寅 申徙,相之如者,無有凶害。太歲不指午而空,曰「歲破 午」,實無凶禍,而虛禁南北,豈不妄哉?十二月為一歲, 四時節竟,陰陽氣終,竟復為一歲,日月積聚之名耳, 何故有神而謂之立于子位乎?積分為日,累日為月, 連月為時,紀時為歲。歲則日、月、時之類也。歲而有神, 日月時亦復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為一統,四千六 百一十七歲為一元。歲猶統元也。歲有神統,元復有 神乎?論之以為無。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過于天 地,天地不害人,人謂百神,百神不害人,太歲之氣,天 地之氣也。何憎于人,觸而為害?且《文》曰:「甲子不徙」,言 甲與子殊位,太歲立子不居甲為移徙者,運之而復 居甲,為之而復居。甲為移徙時者,亦宜復禁東西徙。 甲與子鈞,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獨忌子為移徙時者, 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觸歲, 不觸歲不能不得時死。工伎之人,見今人之死,則歸 禍于往時之徙。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 世不滅。

《詰術篇》

《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 立,宮商殊別,宅有五音,姓有五聲,宅不宜其姓,姓與 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詰曰:「夫人之在天地 之間,萬物之貴者耳。其有宅也,猶鳥之有巢,獸之有 穴也,謂宅有甲乙,巢穴復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獨在 民家,不在鳥獸何?夫人之有宅,猶有田也,以田飲食」, 以宅居處,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後宅,田重於宅 也。田間阡陌可以制八術,比土為田,不可以數甲乙, 甲乙之術獨施于宅,不設于田,何也?府廷之內,吏舍 比屬,吏舍之形制何殊於宅,吏之居處何異於民,不 以甲乙第舍,獨以甲乙數宅,何也?民間之宅與鄉亭 比屋相屬,接界相連,不并數鄉亭,獨「第民家」,甲乙之 神何以獨立於民家也?數宅之術,行市亭,數巷街,以 第甲乙,入市門曲折亦有巷,街人晝夜居家,朝夕坐 市,其實一也。市肆戶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縣邑 雜處,與街巷民家何以異?州郡縣邑何以不數甲乙 也?天地開闢有甲乙邪?後王乃有甲乙。如天地開闢 本有甲乙,則上古之時,巢居穴處,無屋宅之居,街巷 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數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數 日亦當以甲乙。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時,支干加時, 專比者吉,相賊者凶。當其不舉也,未必加干憂支辱 也。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輕重,上官平心,原其獄狀,未 有支干吉凶之驗,而有事理曲直之效。為支干者,何 以對此?武王以甲子日戰勝,紂以甲子日戰負,二家 俱期,兩軍相當,旗幟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且甲 與子專比,昧爽時加寅,寅與甲乙不相賊,武王終以 破紂,何也?日,火也,在天為日,在地為火。何以驗之?陽 燧鄉日,火從天來。由此言之,火,日氣也。日有甲乙,火 無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與子連。所 謂「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將一有十名 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徒言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