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6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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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知何益?卜與不卜,了無所在。而古人將有為,必曰: 「問之龜」筮,吉以定所由差,此豈徒也哉?此復吾之所 疑也。武王營周,則云「考卜惟王,宅是鎬京,周公遷邑, 乃卜澗瀍,終惟洛食。」又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古人 修之于昔如彼,足下非之於今如此,不知誰定?《可從 論》曰:為三公宅,而愚民必不為三公可知也。或曰:愚 民必不得久居公侯宅,然則果無宅也?應曰:「不謂吉 宅能獨成福」,但謂君子既有賢才,又卜其居,復順積 德,乃享元吉,猶夫良農既懷善藝,又擇沃土,復加耘 耔,乃有盈倉之報耳。今見愚民不能得福于吉居,便 謂宅無善惡,何異睹種田之無十千,而謂田無壤塉 耶?良田雖美,而稼不獨茂,卜宅雖吉,而功不獨成,相 須之理誠然,則宅之吉凶,未可惑也。今信徵祥則棄 人理之所宜,守卜相則絕陰陽之吉凶,持智力則忘 天道之所存,此何異識時雨之生物,因垂拱而望嘉 穀乎?是故疑怪之論生,偏是之議興,所托不一,烏能 相通?若夫兼而善之者,得無半非冢宅耶?論曰:「時日 譴祟,古盛王無之,季王之所好聽。」此言善矣,顧其不 盡然。湯禱桑林,周公秉圭,不知是譴祟非也。「吉日惟 戊,既伯既禱」,不知是時日非也。此皆足下家事,先師 所立,而一朝背之,必若湯周,未為盛王,幸更詳之。又 當知二賢何如足下耶?《論》曰:賊方至,以疾走為務;食 不消,以黃丸為先。子徒知此為賢于安,須更與求乞 胡,而不知制賊病于無形,事功幽而無跌也。夫救火 以水,雖自多於抱薪,而不知曲突之先物矣。況乎天 下微事,言所不能及,數所不能分。是以古人存而不 論,神而明之,遂知來物,故能獨觀於萬化之前,收功 于大順之後。百姓謂之自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若此, 豈常理之所逮耶?今形象著明,有數者猶尚滯之。天 地廣遠,品物多方,智之所知,未若所不知者眾也。今 執辟穀之術,謂養生已備,至理已盡,馳心極觀,齊此 而還,意所不及,皆謂無之。欲據所見,以定古人之所 難言,得無似《蟪蛄》之議冰耶?欲以所識而缺三字之 所棄,得無似戎人問布於中國,睹麻種而不事耶?吾 怯於專斷,進不敢定禍福於《卜相》,退不敢謂家無吉 凶也。

《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
前人

「夫先王垂訓,開端為中人,言之所樹,賢愚不違,事之 所由,古今不忒,所以致教也。若元機神妙,不言之化, 自非至精,孰能與之?故善求者,觀物于微,觸類而長, 不以己為度也。」按如所論,甚有則愚,甚無則誕。今使 小有便得不愚耶?了無乃得離之也。若小有則不愚, 吾未知小有其限所止也。若了無乃得離之,則甚無 者,無為謂之誕也。又曰:「私神立則公神廢。」然則惡夫 私之害公,邪之傷正,不為無神也。向墨子立公神之 情狀不甚有之說,使董生托正忌之塗,執不甚無之 言,二賢雅趣,可得合而一,兩無不失耶?今之所辨,欲 求實有實無,以明自然不詭,持論有工拙,議教有精 粗也。尋《雅論》之指,謂《河》《洛》不誠,借助鬼神,故為之宗 廟,以神其本。不答子貢,以求其然,則足下得不為「托 心無鬼?」齊契于董生耶,而復顯古人之言,懼無鬼 之弊,貌與情乖,乃立從公廢私之論,欲彌縫兩端,使 不愚「不誕」兩譏。董墨謂其中央可得而居,恐辭辨雖 巧,難可俱通,又非所望於覈論也。故吾謂古人合德 天地,動應自然,經世所立,莫不有徵。豈匿設宗廟以 期後嗣,空借鬼神以將來耶?足下將謂吾與墨不 殊,今不辭同有鬼,但不偏守一區,明所當然。使人鬼 同謀,幽明並濟,亦所以求衷,所以為異耳。《論》曰:鈞疾 而禱不同,故于臣弟則周公請命,親其身則尼父不 禱,所謂禮為情貌者也。難曰:若於臣子則宜修情貌, 未聞舜禹有請君父也;若於身則否,未聞武王閼禱 之命也。湯禱桑林,復為君父耶?推此而言,宜以禱為 益,則湯周用之;禱無所行,則孔子不請。此其殊塗同 歸,隨時之義也。又曰:「時日,先王所以誡不怠而勸從 事。足下前論云:時日非盛王所有,故吾問惟戊之事。」 今不答惟戊果是非,而曰所誡勸,此復兩許之言也。 縱令惟戊盡于誡勸,尋論按名,當言有日耶?無日耶? 又曰:「俗之時日,順妖忌而逆事理。」按此言以惡夫妖 逆,故去之,未為盛王了無日也。夫時日用於盛世,而 來代襲以妖惑,猶先王制雅樂,而季世繼以淫哇也。 今憤妖忌,因欲去日,何異惡鄭衛而滅《韶》《武》耶?不思 其本,見其所弊,輒疾而欲除,得不謂遇噎溺而遷怒 耶?足下既已善卜矣。乾坤有六子,支幹有剛「柔,統以 陰陽,錯以五行」,故吉凶可得,而時日是其所由,故古 人順之焉。有善其流而惡其源者,吾未知其可也。至 於河洛宗廟,則謂匿而不信;類禡祈禱,則謂偽而無 實;時日剛柔,則謂假以為勸。此聖人專造虛詐,以欺 天下,匹夫之諒,且猶恥之。今議古人,得無不可乃爾 也?凡此數事,猶陷於誣妄,冢宅之見伐,不亦宜乎!《前 論》曰:「若許負之相,條侯英布之黥而後王,一欄之羊 賓至而有死者」,性命之自然也。今論曰:「隆準、龍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