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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回,遮得穴中不見正龍背處方真,非此決然不結』。」 是知「枝龍無上砂不真,榦龍無下砂不住。」

十二問:審其所廢,及障空補闕之說,何者輕重? 答曰:「審廢者,言昔完而今傷,非生成欠闕,此在山水 俱有之。昔人謂傷穴可葬,傷龍不可葬。既知其廢可 補完者,則完之以復其舊。譬如肉傷,可以傅藥使合, 骨斷,則不可復矣。障空補闕,祇可施之砂水及水口, 或加培補,或植林木。若夫龍穴,則皆天然一定而不 可移」者,譬夫人焉,肥者不可使瘠,瘠者不可使肥,昂 者不可使俛,跛者不可使伸,勢使然也。世有形體虧 欠而貴為卿相者多矣;狀貌姝好而不過常人者亦 多矣。以此而推,當辨真偽,不當論完缺。塵埃中識宰 相,用是道也。

《十三》、問:「喝形亦於理有合否?」

答曰:「形者,體貌也。山川之狀容,或有類一物者,然此 乃千萬中一遇也,豈可為準邪?」予竊觀諸家喝形,蓋 欲寓理寄法,俾人易曉爾。豈知沿久而濫流於鄙陋, 遂令末俗頓忘其本。嘗見直隸、兩浙、江右名墓,求其 形似,往往不類,審其穴法,則與古合,乃知葬貴合法, 不貴合形。今人但知論形,不知葬法,誤矣。

十四、問雙壙乘氣之法所宜

答曰:「合葬自周公以來,未之或改。但論乘氣之法,必 以一棺正受生氣,一棺祔之可也。陰氣之行乎地中, 止是一線,若兩壙並置,中虛尺餘,生氣之入,反居空 處,則父母俱不得氣矣,不可不察。」

十五、問:「催官之理,果有之乎?」

答曰:此人事偶合,術者因而神其說爾。《詩》不云乎:「唯 嶽降神」,生甫及申,則骨骸得氣所生受廕乃川嶽降 靈,故產英傑。若其人已生,則所稟非此山川之靈氣 矣。安能變愚為智,化賤為貴邪?葬家謂祖廕孫,其言 近之。

十六問:「葬者大事也。學必有源,宗必有經。世之所傳, 其說不一,圖書甚廣,何者為要?」

答曰:「《狐首》《青烏》等經,其來舊矣,莫知為何代書契,相 傳既久,訛舛多途。郭氏諸公所著葬書,皆本其旨,然 去今稍近,其文全,其義備,雖聖人復起,不可改已。楊、 曾、廖三家,言雖粗淺,亦皆法度所存,切於實用,舍之 無以入門,故當斷自郭景純《葬經》、楊氏《疑龍經》《撼龍 經》《懷王經》為宗,參合洩天機、《相山骨髓》,以備作法。此」 外多偽書,引用錯雜,醇漓相混,不可為後學程式矣。 近代如長樂謝觀察所著《堪輿管見》,雩都李中丞重 刻囊金,其法甚正,惜乎未全,傷於太簡,不能究極其 微。然圖書所載法度爾,大匠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 巧。儻心目不明,圖書雖多,亦奚以為?

十七、問:「山谷與出洋地不同何以取裁?」

答曰:山谷中結穴,先須本體秀嫩,四圍羅城周密,近 身一層,包裹通要秀潤,外面一層粗一層,近內一層 嫩一層,中間堂局要寬大,方是山中結作之法。故曰: 「山乘秀氣。」又曰:「高山難得者明堂。」是知秀可乘,堂可 向,則真氣融聚無疑矣。若出洋地,不然,穿田大斷,脫 卸原多,其秀嫩不待言矣。但有穴情,乘氣得宜,水城 不反,無不發者。

《十八問》:「仰觀俯察,至道存焉。世說紛紜,靡所底止,欲 探其要,合有存乎?」

答曰:斯旨之精,世所難曉。然巧非天授,學鮮通微,徒 徇俗術,昧於大道,無惑乎山川之性,不可得而知也。 昔人謂「有人識得《明堂法》,五百年中一間生」,歎真師 不易產也。夫山川不言,其情自見,苟遇明者,安所遁 情哉?然以參天兩地之學付之齊民,而欲責其探頤 索隱,惑亦甚矣。幸而中,則張其能,不幸而左,則標其 失。是誠賢不肖混淆,而徒取驗一時之吉凶也。其於 察地之道,顧不悖歟?吾故願海內之論葬者,必先擇 師。擇師之要,當以心識開通,瞻視明遠,知微知著,不 遺詭怪,知衰知旺,不惑禍福,洞識山川之情,弗徇時 俗之論,超乎常格,迥邁寰中者,始可以言師矣。予嘗 見士友往往以齊民蓄術者,術者亦自安於齊民,唯 衣食自求,不顧其說之紕繆,詎非胥失之乎?且也群 術相聚,言若《河》《漢》,矜誇罔物,至厭聽聞,每歎管、郭、曾、 楊異世同趣。今之術者,同堂異論,遞相非毀,類成聚 訟,俾葬家無所取裁,至經年不決,良可恨也。是以葬 家當先擇師,不當擇地,得師則得地矣。此蓋人事也。 至於得與不得,各有「前緣。亡靈氣運山川,三者之緣, 會則得,否則不得。求之有道,盡吾心」焉爾。

十九、問:「覆視舊墓,定知吉凶,果與占山之法合乎否 也?」

答曰:「覆視舊墓,原與占山一體。當先看來龍,次察穴 法,次察堂局,三者俱合,則為福廕所基無疑。不爾,發 福非由此也。然此其大略爾。若口鼻開破,微茫已失, 葬非一穴,則尋丈間進退左右,難可辨別。世俗不察, 以此驗之於師,是以有合有不合,此賴布衣所以失 程丞相祖墓也。且夫察塚中休咎,斷生人禍福,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