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法二除之,尚餘一百一十八數。又以三十六宮法三除之,尚零十筭,順行,則在乾一宮已十年,自甲子至丁卯年已十四年。
俱與《淘金歌》順逆不同,俟攷。
三基
三基太乙行宮別,君主三十為定則。臣基三歲民基 一,君臣午上為初說。民基起戌是根源,順行十二為 真訣。
三基者,君臣民基也。蓋《君基》太乙,人君之象,聖人南面而治,順天之道,治天之位,故起午宮也。《臣基》太乙,同起午宮,順行十二支,三年移一宮,三十六年一周,復起午宮,蓋君臣承贊王業,不可相離之象,故君臣同起午也。《民基》太乙,起於戌宮,順行十二支,一年移一宮,十二年一周,復起戌宮,蓋人君化民而治庶民,不可與人君同行也。《金鏡式》云:「凡三基太乙所在之邦,不可攻伐,主鈍兵挫銳,惟遁世者利往其國也。」
「《君基》太乙」 者,人君之象。若所臨之國,主守而強,五谷豐登,兵強將勇,遠近歸服。所臨分野,若人君修德,上浹天道,下合人心,王化昇平,民登富壽。若妄行徭役,竊弄兵戈,重征賦稅,廣營宮室,此為不浹天道,反為水旱災異也。
自「上元甲子起卯邦」 順行十二支,每三十年移一宮。
君基於天啟三年甲子,入辰宮。
「《臣基》太乙」 者,輔佐之象。所臨之邦,當生義士忠臣,文武輔佐,所在分野,人民富壽,五谷豐登。
自上元甲子起午宮,行十二支,每三年移一宮,三十六年一周,復起午邦,以三十六累除之,不及者起午。
臣基於天啟三年甲子入戌宮,三年至丁卯入亥宮。
《民基》所臨之邦,其民富壽,五谷豐登,無兵戈疫癘之患。
自上元甲子起戌,順行十二支,每一年移一宮,《積筭》以十二累除之,十二年一周起戌。
民基卯年在丑
三基十二邦圖
四神 絳宮 明堂 玉堂
次第推求四太乙,水火金木為殃疾。每常三歲移一 宮,上元甲子起於一。九宮盡後接絳宮,通共十二為 原則。
四神太乙者,乃天乙水氣之元神,立綱正紀,所在之分,有道之邦則昌,無道之代則凶,如其方不吉,人主謹德慎政,則改為吉,不然兵革水旱,人民相食。
自上元甲子起一宮,順行十二宮,每三年移一宮,三十六年一周,復起一宮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絳明玉十二宮之次序也。自上元甲子積至所用之年,以三十六累除之,不及者命起一宮,每三年移一宮順行也。
天乙
天乙太乙乃金精,順次推排十二宮,甲子上元從六 起,三年一徙順行蹤。
天乙、太乙,即乾宮真一之氣,取六宮逆金之氣,其體屬金,肅殺萬物,兵革相徙,所臨之邦,即有勝負,謂金有決斷之氣,所在分野,兵戈大起。
自上元甲子起六宮,順行十二宮,每三年移一宮,三十六年一周,復起六宮。
「六七八九絳明玉,一二三四五」 ,此天乙所行之序也。
自上元甲子起,至所用之年,以三十六累除之,不及者命起六宮,每三年移一宮順行也。
地乙
《地乙》死喪最凶言,上元甲子九宮九順行十二宮中 序三年亦易亦如前。
地乙太乙者,六己土神也,掌握方隅所守之土舍,主兵戈饑荒,人民流亡。若臨無道之邦,凶災尤甚。所臨分野,五谷不收,兵革水旱尤旺四季之宮,自上元甲子起九宮,順行十二宮,每三年移一宮,三十六年一周,復起九宮。
《九絳明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此地乙所行之序也。
自「上元甲子積至所用之年,以三十六累除之,不及者命起九宮,每三年移一宮順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