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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日辰陰陽中有其事類,與今日日辰比者是也,不 比者不是也。

假令聞某為盜,今日甲也,而勝光為元武,在日辰陰 陽中即是也。《勝光》午有甲午為比,太乙為元武,無甲 己為不比也。

說云:「或聞所議死,若白虎所乘神與今日合則死,與今日比亦死,今日子,子與丑合為白虎是也」 ,非此者皆虛聞子孫吉凶亦同前比合之法,若聞吉事,視青龍與六合臨日辰者是實也,非此者不是。若聞凶事,傳視白虎所臨辰上神,占之得青龍六合與今日比者,則所聞者不吉,是實也。然此例多,不可備舉,並在「《神樞》第五《占所聞虛實》篇。」

占人所造為事成否法

視其事類,在日辰陰陽中,與日上神相生者,即吉。若 日辰陰陽中無其事類,又與日上神相剋者,不成。

占人有憂事得解否法

以問事時占之,正日辰視日辰上及人年上,得吉神 將有王相氣,直用神傳得其子,為憂。解用神為王相 氣,所傳得其子,其子無氣,雖解猶難,無氣不能制。有 氣用神為囚死所賊傳得其子,其子囚死俱有氣,為 可解,其子王相,為憂兩解。

假令十月丁亥時加未,占憂疑。勝光臨亥下賊上,為 王相所剋,傳得大吉,為得其子。其子囚死氣,為憂有 解意,然亦難。

假令四月丙寅日丑時,神后臨丙,上剋下為囚死,所 賊為用,火懷憂,傳得小吉,小吉火之子,而有王氣,為 憂兩解也。欲知解期,視用神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凶 期也。以用神所臨地辰所生為吉期,所畏為凶期。 假令勝光臨水為用,以戊己為吉期,壬癸為凶期,勝 光臨金為用,以壬癸為吉期,丙丁為凶期。他效此。

占捕前事得否法

行時欲今日日辰上神與人年上神賊所求物神,即 日得。若物類神賊日辰上神,又害人年上神,為凶,凶 即不得也。所謂「物類」者,虎豹以功曹,鹿兔以太衝,野 獸豕以登明,鳥以從魁,馬以《勝光》。

占人始欲帶製新衣吉凶法

正日時,欲令日辰上得吉神將,有王相氣。又令青龍 太常在日辰陰陽中,陰陽中所居神與今日日辰相 生者吉,非此者凶。縱青龍太常不在日辰陰陽中,宜 視青龍太常所居神與今日日辰相生者,亦吉也。

占弟子始事師得成達否法

以今日之辰占之,日為弟子身,辰為所學者,時下辰 為師。欲令其子加母時,必見受道成於師,又順天道。 又欲令日辰上得吉將神有王相者,休氣上下相生, 其用神終於吉神,將有王相氣者吉。無令辰上神上 下相賊,其發用神又終於神上之墓而無氣者,憂學 不達也。

假令正月丁卯日日出時,登明加卯,丁為弟子身,卯 為所學者,時下辰為師,丁日加卯者,子從其母也。卯 上神上下相生,用終功曹,將得金神,不相刑,又有王 相之氣,此為學者達矣。

占內寄者吉凶法

《內寄》者,無令五行加其所憂,及今日之辰,陽神所臨 之地辰,賊今日日辰,皆為害主人。

假令九月甲寅日時加酉內寄者,此為「五行加其所 憂。」又今日日辰陽神功曹臨申,申為金,賊今日甲寅 木,此為臨地辰,賊今日日辰也。他效此。

又《式經》曰:「凡有室宅,欲內他人者,慎無令時下。」 辰之陽神臨日辰,皆今日日辰為害。辰假令十月甲寅,功曹加申,此為時下之神,害今日之辰也。謂申上之神傳送加寅之上,下剋日辰,日辰復在申上被剋也。時下者,諸日所加十二辰也。辰之陽神者,今日時下支上神也。謂不欲此支上神,令加其所臨日辰,傷今日辰也。又各從豹尾來,不可諸物皆同。假令十月丁巳日申時,以月將功曹加申,太乙臨亥,太乙,巳之陽神,火也;亥水也,亥遇剋丁巳為害,主為所臨日辰,害今日日辰也。他准此,其合主一賊入家,假令七月癸巳日,太乙加此,合倣之。《神樞》曰:「若欲寄止於人家,神后臨行年者,主人欲謀危。」 客日辰上見天魁、白虎者,主人欲謀殺客。日辰上見登明、天空者,主人欲謀誘客,並宜急去。若日辰上見吉將、王相相生者,並吉,無他故也。

占怪祟惡夢法

正日時,視日辰人年上神將,有王相休氣,上下相生 者吉,非此者凶。魁罡、螣蛇、白虎臨日辰人年者凶。

其神將王相,憂王事,死喪;囚氣主亡遺,病伏廢,憂六畜也。

其用神在陽為憂外事,在陰為憂內事。各以其家人 年上神言之。

假令年俱立,惡,將下未必俱惡。以天罡所臨,別加陽 憂男,加陰憂女,加孟為長,加仲傷家母,加季憂小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