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9 (1700-1725).djvu/126

此页尚未校对

假令八月甲子日,天罡加未,登明為太陰臨甲,從魁 為太常臨子,傳送為白虎,為登明;勝光為青龍,為從 魁,此為陰也。《神樞》云:「支傷千吉更長,干傷支吉欲減」, 支干俱傷,亦減並吉也。

占馳使往來信實否法

以使來時占之,時勝日上神,如其所言,日勝時上神, 所言不實也。辰上神亦如所言。時與日辰相生,欲來 和合也。又云:「辰上神與日上神相生」者,亦欲如其言 也。太陰天罡臨日辰及將軍年上,其言不信。傳送為 朱雀、天空加日辰者,其言反覆口舌,來為姦詐,不自 姦。所左右邊,即姦詐人也。

又占欲逃亡戰鬥,當避太乙向之敗也。太乙正月在 子,二月丑,三月寅,四月卯,審賊來否。若太乙神后加 今日干,天罡小吉前若刑殺凶神俱加今日干,為賊。 今日至支干上,不見此神,為不來。望見道上人,疑是 賊否?支傷逕可前,干傷逕不可前。又道上望見人,以 月將加時。視日上,辰加功曹、傳送、登明見吏。若神后 太乙,姦人、盜賊魁罡,主喪。若病人,以月將加時,視日 上辰,加功曹傳送,登明見吏。若神后太乙,姦人、盜賊 魁罡,主喪,若病人從魁勝光、太衝小吉白衣人。神后 臨卯為冤家也。

次客一用起神后二從魁,三功曹,四登明,五天罡,六 大吉,七勝光,八太衝,九傳送,十太乙,十一天魁,十二 小吉,陽取後三,陰取前五。

《五變中黃經》

釋己身章

日為己身最要明。

以日干為占者之人。按《靈支指龜》云:「先尋日上鬼,後尋沖破刑害,次看二馬五氣、三傳年命。」 若災福不在三傳內,筮卦之人沒奈何矣。假令甲日甲課在寅,便論地下寅上仰見是何干支是何將,若剋今日干,更有氣凶。如白虎乘墓神,就日上剋,必主官訟。若元武加日,剋今日之財,主損財。如不剋財,只剋日干,即主惡人掛惹口舌。假令甲日戊為財,庚為元武,加日是損財,三傳中無戊,即主惡人口舌。若青龍乘旺氣剋日,主因財物官司,或因官司破財。如見太陰、天后、六合,此三神就剋戰當日妻財,必主損財妻厄。假令甲日以己為妻,三傳中建,己日上見此三神,建得乙為之,主妻生事。若有朱蛇常空,可論小兒事決矣。次論天上日干所行,臨地下支辰,兩位相加之地,不得交相剋。若所行之地有上下剋制,事宜守舊,不得進用。假令天上日是木所臨地下是金,帶勾陳,便憂官事。若三傳行年本命,更有朱雀、天空、太陰,或有寅辰,更不取別凶,便是官事。如見地下金剋天上日,若天上日是白虎、天后、螣蛇,更日行墓絕死病衰,即主身病。若更天上三傳見白虎建干剋日,即死。若是六合剋制,主和合,中起口舌。更五神不正,主姦淫。若青龍太常有剋制,多主筵會酒食口舌。元武天空剋制,主失脫破財。若天上日與地下日俱不剋,戰則吉。

《三傳》「無繫剋無制。」

三傳上下若無,剋日干即吉,剋日即凶。兼行年本命上有一處剋日合凶。卻三傳上下自制,兼繫與將不和,名曰「內戰。」 雖有剋日,亦不為凶。假今日丙,或初傳見壬,壬是白虎合凶。卻末見戊,丑未辰戌為解,反吉。如中傳是金,金又生壬助鬼,即凶。末傳旺土,即為自戰。又上下所乘不和,亦名「自戰。」 凡三傳為他人兄弟外親事,不要剋日則吉。若有一傳剋我即凶,三傳助剋為凶。若一傳剋日,卻與二傳不和,即為救為他人。兄弟不和,即為我者。故曰:「自剋自繫合吉。」

上下吉神兼吉將,自然求遂得安寧。

要三傳上下神將俱不剋日,又要天上日與地下日神將相生,不戰則所求皆吉。如三傳不旺兼剋日干或天上日,不得地落空亡,求事斷凶。假令十一月丙寅日丑將戌時,地下日復見天上日入廟,兼帶財還家。蓋日上申丙日遁得丙申,丙臨丙,是地下日復見天上日入廟也。丙以申為財,申加巳,是帶財還家也。又丙寄巳,天上巳起臨寅,亦所行有財有祿。丙日遁得庚寅,庚乃丙之財,巳為日之祿,地下寅又生天上丙火,是上下神將相生也。故曰:「上下吉神兼吉將」 ,是所求成遂也。

釋他人章

三傳年命剋我身。

課忌三傳干支及行年本命上神建干,剋今日日干,地下干為宅,為己身。以天上日為我所行之地,更得見何干。視有氣無氣,剋與不剋。若有一處剋地下日干,為剋己身也。再以時遁見天上時干,有何變動。如十一月丑將,甲午日壬申時,以壬申時遁起庚子,至亥上,得甲辰臨亥。今日甲干立長生之地,為有氣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