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 舜之勳,適余,將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 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 四萬畝。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從者怒,將 刃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 之曰:「譆!吾有所見。子,哲也。」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 簡子屏人。當道者曰:「主君之疾,臣在帝側。」簡子曰:「然, 有之。子之見我,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 羆,皆死。」簡子曰:「是且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 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熊與羆,皆其祖也。」簡 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 將克二國,干、翟皆子姓也。」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 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謂以賜 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子之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 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 并二國于翟。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 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見。簡子書,藏之府。
《漢·高祖本紀》: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 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 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願從者十 餘人。高祖被酒,夜徑澤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 曰:「前有大蛇當徑,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 拔劍擊斬蛇,蛇遂分為兩,徑開。行數里,醉困臥。後人 來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人問何哭?嫗曰:「人殺吾子, 故哭之。」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也,化 為蛇當道,今為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 欲笞之,嫗因忽不見。後人至,高祖覺,後人告高祖,高 祖乃心獨喜,自負,諸從者日益畏之。
《搜神記》:周攬者,貧而好道,夫婦夜耕困臥,夢天公過 而哀之,敕有以給與。司命按錄籍云:「此人相貧,限不 過此,有張車子,應賜錢千萬,車子未生,請以借之。」天 公曰:「善。」於是夫婦治生,貲至千萬。先是有張嫗者,嘗 往周家傭賃,野合有身,駐車屋下產得兒,主人往視, 問「當名兒作何,嫗曰:『今在車屋下生。夢天告之,名為』」 車子。周乃悟曰:「吾昔夢天以張車子錢貸我,必是子 也,財當歸之矣。」自是居日衰減,車子後富於周家。 《舊唐書肅宗本紀》:楚州刺史崔侁獻定國寶玉十三 枚:一曰元黃天符,如笏,長八寸,闊三寸,上圓下方,近 圓有孔,黃玉也;二曰玉雞毛,文悉備,白玉也;三曰穀 璧,白玉也,徑可五六寸,其文粟粒,無雕鐫之跡;四曰 「西王母白環」二枚,白玉也,徑六七寸;五曰「碧色寶」,圓 而有光;六曰「如意寶珠」,形圓如雞卵,光如月;七曰紅 靺鞨,大如巨栗,赤如櫻桃;八曰「琅玕珠」,二枚,長一寸 二分;九曰「玉玦」,形如玉環,四分缺一;十曰「玉印」,大如 半手,斜長,理如鹿形,陷入印中,以印物,則鹿形著焉; 十一曰「皇后採桑鉤」,長五六寸,細如著屈,其末似真 金,又似銀。十二曰雷公石斧,長四寸,闊二寸,無孔,細 緻如青玉。十三寶置於日中,皆白氣連天。《侁表》云:楚 州寺尼真如者,恍惚上昇,見天帝,帝授以十三寶,曰: 「中國有災,宜以第二寶鎮之。」上詔皇太子曰:「上天降 寶,獻自楚州,因以體元,葉乎五紀。其元年宜改為寶 應。」〈如青玉下原本疑有脫誤〉
《唐書蕭遘傳》:「遘字得聖,咸通中,擢進士第,辟節度府, 入朝拜右拾遺,與韋保衡聯第。而遘姿㝢秀偉,氣孤 峻,嘗慕李德裕為人,保衡才下諸儒,靳薄之,不甚齒, 獨呼遘太尉,保衡憾焉。於是保衡已為相,摭遘罪,由 起居舍人斥播州司馬。道三峽,方迫,畏不暝,若有人 謂曰:『公無恐,予為公呵禦』。遘怳悟,俄謁白帝祠,見帝」 貌類向所睹,異之。
張師正《括異記》:初,樂史留守西京,夢天帝召謂曰:「世 主求嗣,吾為擇之。」少選一人至,帝曰:「中原求嗣,汝往 勿辭。」遂唯而去。旁侍者曰:「此南嶽赤腳李仙也。」明年 仁宗生。
《行營雜錄》:崇觀間,京卞用事,拘以黨籍,禁東坡文辭 墨跡而毀之。政和間,或侍徽宗親臨寶籙宮醮筵,其 主醮道流拜章伏地,久之方起。上詰其故,答曰:「適至 上帝所,值奎宿奏事,良久方畢,始能達其章也。」上歎 訝久之,問曰:「奎宿何神為之?所奏何事?」對曰:「所奏事 不知為此宿者,即本朝蘇軾也。」上大驚,遂弛其禁。 《遂昌雜錄》:宋道士鄧山房先生者,綿州人也,諱道樞, 以齋科精嚴際遇,理度兩朝。一日,謝后遣巨璫召至 內後門,泣降德音,且令其謫軍令狀,使無洩。后謂昨 夜夢濟王大怒,以為我且將兵由獨松關滅汝社稷。 后特旨令鄧往南高峰頂為謄心章哀告上帝。已而 黃頭先鋒斬關吏而入,宋亡。
《幽怪錄》:宋咸淳十年,度宗大漸,大內建醮,保安太乙 宮。《唐道錄》:素以精虔著名,持章伏壇出神層霄,被罡 風吹擊,遂排神馭氣,得至魔王界內,又為天花墜壓, 乃竭力作法,直造天門,大神又行麾叱,乃默叩祖師 云:「自傳法以來,有辭即達,未嘗過差,未審何罪。」若此 有天丁傳祖師張真君法旨,引至三省,敷陳所奏,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