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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之哉?鬼神者,陰陽顯著之名耳。二氣運行,本無 形跡之可見,固不可謂之有。召其機微之積,錯揉之 變,則風霆流形,妖祥示眾,此天地之鬼神也。故聖人 謂「鬼神之德」,《易》謂「鬼神之情狀」,又可謂之無乎?鬼神 者,陰陽之粹精也,依氣而聚散。氣者,形之始也,氣聚 則顯然成象,氣散則泯然無跡,本於無而出則有,出 則有而入於無,古人謂「鬼隱龍匿,莫知其蹤」是也。夫 幽深寥闃,淪寂無聲,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者,推本則 無也。或見光景,或聞音聲,如在其上,如在左右者,氣 感而有也。惟人稟陽於天,受陰於地,生神於陽,成形 於陰。鬼神造化,皆備於我,特其體有小大,故鬼神之 功用,與天地有等殊耳。知此理,則知鬼神之情狀。

正蒙

《太和篇》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聖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大 虛妙應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耳。

「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鬼神之實,不越 二端而已矣。

朱子曰:「伊川謂:『鬼神者造化之跡』,卻不如橫渠所謂『二氣之良能』。蓋程說固好,但只渾淪在這裏。張說分明,便見有箇陰陽在。」問「良能」之義。曰:「只是二氣之自然者爾。屈伸往來,是二氣自然能如此。」集解寒也,屈也,鬼也;暑也,伸也,神也。鬼神之所以為鬼神,不越此寒與暑、屈與伸二者而已,非謂別有一鬼神,如佛老之所云也。

《神化篇》

鬼神往來屈伸之義,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朱子曰:「天之氣生而不息故曰神,地之氣顯然示人故曰示。天曰神,地曰示者,蓋其氣未嘗或息也,人鬼則其氣有所歸矣。」集釋《朱子》曰:「以二氣對待言,則神者陽之靈,鬼者陰之靈,以一氣流行言,則至而伸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萬世論鬼神之道,無踰此也。」補注按《周禮》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吳氏注云:「《詩》《書》所言二帝、三王、天地、宗廟之事多矣,未聞天神人鬼地示之說。《易》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中庸》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聖人所言鬼神,如此而已,未嘗分也。劉歆遂裂為天神、地示、人鬼之異。鄭氏又謂「聖人之精氣為神,賢知之精氣為鬼」,怪之甚矣。

鬼神常不死,故誠不可掩。

集釋鬼神之道,無物不在,今日如是,萬古亦如是,使誠祭之,洋洋如在,此其所以常不死也。惟其誠有是氣,誠有是理,有不可掩蔽者焉。

朱子大全集

《答王子合》

謝氏「致生」、「致死」之說亦是。且借此字以明當祭與不 當祭之意。「致生之者」,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 也。「致死之者」,如「絕地天通廢撤淫祀之類是也。若於 所當祭者疑其有,又疑其無,則誠意不至矣,是不得 不致生之也;於所不當祭者疑其無,又疑其有,則不 能無恐懼畏怯矣,是不得不致死之也。」此意與《檀弓》 論明器處自不相害。如「鬼神」二字,或以一氣消息而 言,或以二氣陰陽而言,說處雖不同,然其理則一而 已矣。人以為神,便是致生之;以為不神,便是致死之。 然此兩句獨看卻有病,須連上文看「可與不可」兩字, 方見道理實處,不是私意造作。若不然,即是「應觀法 界性,一切唯心造」之說矣。

細看前書諸說,謝氏之言大概得之。若以本文上下 考之,即誠不免有病。乃若其意,則所謂致生之者,即 是人以為神;致死之者,即是人以為不神之意耳。天 神地示人鬼,只是一理,亦只是一氣。《中庸》所云「未嘗 分別」,人鬼不在內也。人鬼固是終歸於盡,然誠意所 格,便如在其上下左右,豈可謂祀典所載不謂是耶? 奇怪不測,皆人心自為之,固是如此,然亦須辨得是 合有合無。若都不分別,則又只是「一切唯心造」之說。 而古今小說所載鬼恠事,皆為有實矣。此又不可不 察也。

「二氣之分,即一氣之運,所謂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 陰分陽,兩儀立焉者也。在人者以分言之,則精為陰 而氣為陽,故魄為鬼而魂為神;以運言之,則消為陰 而息為陽,故伸為神而歸為鬼。然魂性動,故當其伸 時,非無魄也而必以魂為主;魄性靜,故方其歸時,非 無魂也而必以魄為主,則亦初無二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