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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天而兼祭五帝』。」又曰:「《月令》大雩、大享帝,皆盛祭也。 而孟夏雩、季秋大享,《貞觀禮》皆祭五方帝,而《顯慶禮》 皆祭昊天上帝,宜兼用之,以合大雩、大享」之義。既而 蕭嵩等撰定《開元禮》,雖未能合古。而天神之位別矣。

代宗大曆五年冬十一月庚寅日長至命有司祀昊天上帝於南郊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後周

後周欲招來西城,有《拜胡天》之制,皇帝親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太祖元年春正月庚寅命有司設壇于如迂王集會堝燔柴告天即皇帝位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真宗景德三年定五帝天皇大帝帝座龕次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景德三年,鹵簿使 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 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嶽、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 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 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座本非天帝,蓋是 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 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 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 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 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 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 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 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 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差在行位前。餘 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座齊列,俱 在十二陛之間。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 皇、北極、天一、太一,準天寶敕,並合升第一等。貞元二 年親郊,以太常議。詔復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 又云:「壇第三等有中宮天市垣帝座等十七座,並在 前。」《開元禮義羅》云:帝有五座,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 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座者,非直指 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 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 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 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 子,第五為天子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常座之 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 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 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 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欽若復言: 「『『舊史《天文志》並云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 星曰天皇大帝』,鄭元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 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 《天文志》:『帝座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座,則 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 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 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猶未適中。」 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於子星位次,帝 座如故。欽若又言:「帝座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 等,惟天市一」座在第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 云天王座,寔與帝座不類。詔特升第二龕。

大中祥符元年車駕臨泰山享昊天上帝于圜臺命群臣享五方帝于山下加青帝號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乙丑,有黃 帛曳左承天門南鴟尾上,守門卒塗榮告有司以聞。 上召群臣拜迎于朝元殿,啟封號稱天書。夏四月甲 午,詔以十月有事于泰山。六月乙未,天書再降于泰 山醴泉北。壬寅,迎泰山天書于含芳園,雲五色見。俄 黃氣如鳳駐殿上。九月甲子,奉天書告太廟。悉陳諸」 州所上芝草、嘉禾、瑞木于仗內。冬十月辛卯,車駕發 京師,扶侍使奉天書先道。辛丑,駐蹕鄆州,神光起昊 天玉冊上。庚戌,法駕臨山門。辛亥,享昊天上帝于圜 臺,陳天書于左,慶雲繞壇,月有黃光。命群臣享五方 帝諸神于山下,封祀。壇上下傳呼萬歲,振動山谷。十 一月丁丑,至自泰山,奉天書還宮。按《禮志》「大中祥 符元年青帝加號廣生帝君。」

大中祥符五年,始親祀玉皇於朝元殿,加「九天司命」 尊號,設昊天及四位告之。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五年冬十一月丙申。親 祀玉皇于朝元殿按《禮志》。帝於大中祥符五年十 月語輔臣曰。朕夢先降神人。傳玉皇之命云「先令汝 祖趙某授汝天書。令再見汝。如唐朝恭奉元元皇帝。」 翊日復夢神人傳天尊言「吾坐西斜設六位以候。」是 日即於延恩殿設道場。五鼓一籌。先聞異香。頃之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