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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之心,合天下之渙。雲峰胡氏曰:「享帝而與天神接,乃聚已之精神以合其《渙》者也。」

《說卦傳》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 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本義「帝」者,天之主宰。大全朱子曰:「帝出乎震」,萬物發生,便是他主宰,從這裏出。節齋蔡氏曰:「帝者,以主宰乎物為言也。」雲峰胡氏曰:「自出震以至成言乎艮,萬物生成之序也。然孰生孰成之,必有為之主宰者,故謂之帝。」

《書經》

《虞書益稷》

惟動丕應,徯志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

《商書湯誓》

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仲虺之誥》

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 命,用爽厥師。」

天以形體言,帝以主宰言。

《湯誥》

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

「皇大上帝」,天也。

敢用元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請罪《有夏》。

鄭元說天神有六,周家冬至祭皇天大帝於圜丘,牲用蒼;夏至祭靈威仰於南郊,則牲用騂。孔注「《孝經》,圜丘與郊,共為一事」,則孔之所說無六天之事。《論語堯曰》之篇所言「敢用元牡」,即此事是也。鄭元解《論語》云:「用元牡」者,為舜命禹事。于時總告五方之帝,莫適用用皇天大帝之牲。其意與孔異。

「爾有善,朕弗敢蔽,罪」當朕躬,弗敢自赦。惟簡在上帝 之心。

蔡傳簡,閱也。簡閱一聽於天。

《伊訓》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太甲》

先王惟時懋敬厥德,克配上帝。

《盤庚》

《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

《說命》

王庸作《書以誥》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類,茲故 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言。」

夢「天與我,輔弼良佐。」蔡傳高宗「恭默思道」之心,純一不二,與天無間,故夢寐之間,「帝賚良弼」,其念慮所孚,精神所格,非偶然而得者也。大全朱子曰:高宗夢傅說,據此則是真有個天帝與。高宗對曰:「吾賚汝以良弼。」今人但以主宰說帝,謂無形容,恐也不得。若世間所謂玉皇大帝,恐亦不可。又曰:夢之事,只說到感應處。高宗夢帝賚良弼,必是夢中有帝賚之,不得。說無此事,只是天理,亦不得。

《周書泰誓》

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

「上帝舉其尊」者,謂諸神悉皆不事也。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 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以 爾有眾,底天之罰。

《舜典》「類于上帝。」《傳》云:「告天及五帝。」此以事類告天,亦當如彼也。

《上帝弗順》,祝降時喪。

《洪範》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垔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 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蔡傳「帝」以主宰言,「天」以理言也。大全新安陳氏曰:「帝即天也,天者理而已。」

《金縢》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公為三壇同墠,乃告太王、 王季、文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 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 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 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于 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 先王,亦永有依歸。」

大全朱子曰:「此一段,只有晁以道說得好。他解丕子之責,如《史傳》中『責其侍子之責,蓋云『上帝責三王之侍子,侍子指武王也。上帝責其來服事左右,故周公乞代其死。言三王若有侍子之責于天,則不如以我代之。我多材多藝,能事上帝,武王不若我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不如且留他在世上,定爾之子孫與四方之民』』」,文意如此。

《大誥》

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