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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義賈氏曰:四時之祭門非一,若《月令》「秋祭門」者,是祭廟門。此門亦謂國門。十二者,除四時祭外,又有為水祈禱,若《左傳》莊二十五年大水,用牲於門之事。易氏曰:「祭門,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餘者而用之。」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槱燎祀司中、司命。

訂義鄭鍔曰:「《祭法》:王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此所謂司命者,乃七祀之司命,所謂司中者,其七祀之《泰厲》乎?蓋人受命以生萬物之命,繫於司命;人受中以生萬物之性,繫於司中。論者謂人之性正則中,過則厲,司中以正言之,泰厲以反言之,其實一也。七祀之神,其五者託體於地,故以『血祭』」祭之。其二者「託體乎天」,故以「槱燎祀之。」各從其類也。

「以血祭」祭五祀。

訂義鄭康成曰:「陰祀自血起。」鄭節卿曰:五祀見於《周禮》《禮記》,雜出於史傳者多矣。《左傳》《家語》則以五祀為重,該熙黎、勾龍之五官,《月令》以五祀為門、行、戶、灶、中、霤;《白虎通》、范曄、高堂隆以五祀為門、井、戶、灶、中霤。鄭氏釋大宗伯之五祀,則用《左氏》《家語》之說;釋小子之五祀,則用《月令》之說;釋《王制》五祀,則用《祭法》之說。門、戶,人所資以出入;中霤,人所資以居;灶井,人所資以飲食。陳止齋曰:「案《春秋傳》,魏獻子問於蔡墨,以為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對曰:『少皞氏四叔重為勾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元冥,此其三祀也。顓頊氏子黎為祝融,共工氏子勾龍為后土,此二祀也。鄭鍔曰:『中霤,土也;季夏祀之,井,水也;冬祀之,門,金也;秋』』」祀之;戶,木也,春祀之;灶,火也,夏祀之。皆五行之小神在地者,故其祭亦自血始。或謂天子七祀,此祭其五,何也?余以為司中泰厲,以槱祀之矣。

《司服》「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訂義鄭鍔曰:「社稷者,土穀之養人者也,五祀之神則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則同服。」

外宗小祭祀掌事。

訂義賈氏曰:「宮中小祭祀,則《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厲是外神,后不與,惟有門、戶、灶而已。」

《夏官》:「小子掌珥於社稷,祈於五祀。」

訂義黃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禱祈之事。」

漢制,立「五祀,每歲遣有司行事。」

按《通典》,漢立五祀,《白虎通》云:「戶一祀。」

春,萬物觸戶而出,亦為陽氣之生。欲留之,即祭戶。戶者,人所出入者也。

灶二祀。

夏,火主長養萬物,即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

門三祀。

秋,萬物成熟,將內之,從外而入內,自守而祭門。門者,所以閉藏。

井:「四祀。」

冬,水王,萬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

中霤五祀。

「六月土王,而祭中霤」 者,象土位在中也。

歲一遍,有司行事,禮頗輕於社稷。

祭祀,天子諸侯以牛,因四時祭牲也。祀戶以羊,灶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魚也。」

武帝   年以李少君言始親祀灶

按《史記漢武帝本紀》:「武帝即位,李少君以祠灶穀道 卻老方見上,上尊之。少君言於上曰:『祠灶則致物,致 物而丹砂可化為黃金,黃金成以為飲食器則益壽, 益壽而海中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黃 帝是也。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食巨棗,大如瓜。安期 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隱。於是天子始』」 親祠灶,而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 丹砂諸藥,齊為黃金矣。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 為化去不死也,而使黃錘、史寬舒受其方,求蓬萊、安 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 神事矣。

後漢

後漢令有司掌五祀之祭,京都百官以夏日祭灶。 按《後漢書祭祀志》,「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 禮簡於社稷。」

五祀,門、戶、井、灶、中霤也。韋服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為中霤也。」

按《禮儀志》:「立夏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 赤,至季夏衣黃祭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