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2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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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以候。良久,一人帶破帽,曳木履而來,形狀醜穢之 極。問其門人,曰:「先生也。」命僕呈謁,韋趨走迎拜。先生 答拜曰:「某村翁,求食於牧豎,官人何忽如此,甚令人 驚。」韋拱訴曰:「妻齊氏,享年未半,枉為梁朝陳將軍所 殺,伏乞放歸,終其殘祿。」因扣地哭拜。先生曰:「某乃村 墅鄙愚,門人相競,尚不能斷,況冥晦間事乎?官人莫 風狂否?火急須去,勿恣妖言。」不顧而入。韋拜於床前 曰:「實訴深冤,幸垂哀宥。」先生顧其徒曰:「此人風疾,來 此相喧,眾可拽出,又復入,汝共唾之。」村童數十,競來 唾面,其穢可知。韋亦不敢拭唾,歡然復拜,言誠懇切。 先生曰:「吾聞風狂之人,打亦不痛,諸生為吾痛擊之。」 村童復來群擊,痛不可堪。韋執笏拱立,任其揮擊。擊 罷,又前哀乞,又敕其徒推倒,把腳拽出,放而復入者 三。先生謂其徒曰:「此人乃實知吾有術,故此相訪。汝 今歸,吾當救之耳。」眾童既散,謂韋曰:「官人真有心丈 夫也。為妻之冤,甘心屈辱。感君誠懇,當為檢尋。」因命 入房。房中鋪一淨席,席上有案,置香一爐,爐前又鋪 席。坐定,韋見黃衫人引向北行數百里,入城郭,閭里 喧鬧,一如都會。又向北有小城,城中樓殿巍峨,若王 居,衛士執兵立者、坐者各數百人。及門,門吏通曰:「前 湖州參軍韋某。」乘通而入,直北正殿九間,堂中一間, 卷簾設床案,有紫衣人南面坐者。韋入,向坐而拜,起 視之,乃田先生也。韋復訴冤,左右近西通狀,韋乃趨 近西廊,又有授筆硯者,執為訴詞。韋問當衙者,曰:「王 也。」吏收狀上殿,王判曰:「追陳將軍。」仍檢狀過判:狀出, 瞬息間。通曰:「捉陳將軍到。」衣甲仗鉞,如齊氏言。王責 曰:「何故枉殺平人?」將軍曰:「自居此室,已數百歲,而齊 擅穢,再宥不移,忿而殺之,罪當萬死。」王判曰:「明晦異 路,理不相干。久幽之鬼,橫占人室,不相自省,仍殺無 辜,可決一百,配流東海之南。」案《吏過狀》曰:「齊氏祿命, 實有二十八年。」王命呼阿齊問:「陽祿未盡,理合卻回。 今將放歸,意欲願否?」齊氏曰:「誠願卻迴。」王判曰:「付案 勒回。」案吏咨曰:「齊氏宅舍破壞,回無所歸。」王曰:「差人 修補。」吏曰:「事事皆隳,修補不及。」王曰:「必須放歸。」出門 商量,狀過頃復入曰:「唯有放生魂去,此外無計。」王曰: 「魂與生人事有何異?」曰:「所以有異者,唯年滿當死之 日,病篤而無屍耳。他並同。」王召韋曰:「生魂只有此異。」 韋拜請之,遂令齊氏同歸,各拜而出。黃衫人復引南 行。既出其城,若行崖谷,足跌而墜,開目即復跪在案 前,先生者亦據案而坐。先生曰:「此事甚祕,非君誠懇 不可致也。然賢夫人未葬,尚瘞舊房,宜飛書葬之,到 即無苦,慎勿言於郡。苟微露於人,將不利於使君爾。 賢閣只在門前,便可同去。」韋拜謝而出,其妻已在馬 前矣。此時卻為生人,不復輕健。韋擲其衣馱,令妻乘 馬自跨衛從之。且飛書於郡,請葬其柩。使君始聞韋 之將到也,設館施繐帳以待之,及得書驚駭,殊不信 然。強葬之,而命其子以肩輿迓焉。見之益悶,多方以 問,不言其實。其夏醉,韋以酒迫問之,不覺具述。使君 聞而惡焉。俄而得疾,數月而卒。韋潛使人覘田先生, 亦不知所以。齊氏飲食生育,無異於常,但肩輿之夫, 不覺其有人也。余聞之已久,或未深信。太和二年秋, 富平尉宋堅塵因坐中言及奇事,客有鄜王府參軍 張奇者,即韋之外弟,具言斯事,無差舊聞,且曰:「齊嫂 見在,自歸」後已往拜之,精神容飾,殊勝舊日冥吏之 理於幽晦也,豈虛言哉。

《宣室志》:「平盧從事御史辛神邕,太和五年冬,以前白 水尉調集於京師。時有傭者劉萬金,與家僮自勤同 室而居,自勤病數月將死。一日萬金他出,自勤偃於 榻,忽有一人紫衣危冠廣袂,貌枯形瘠,巨準修髯,自 門而入,至榻前,謂自勤曰:『汝強起,疾當間矣』。於是扶 自勤負壁而坐。先是,室之東垣下有食案,列數器,紫」 衣人探袖中出一掬物,狀若稻實而色青,即以十餘 粒置食器中,謂自勤曰:「吾非人間人,今奉命召萬金, 萬金當食而死,爾勿泄吾語,不然則禍及矣。」言訖遂 去。是日萬金歸,臉赤而喘,且曰:「我以腹虛熱,上殆不 可治。」即就其器而食。食且盡,自勤疾愈,萬金果卒。 《河東記》:博陵崔元暐曾孫照,太和八年九月中,因熱 疾死,復甦,云「冥王追去」,至判官廳,有一大樓,入門悉 是金榜銀榜,備列人間富貴人姓名,將相姓名。列金 榜,將相以下,悉列銀榜。更有長鐵榜,列州縣府屬姓 名。

《傳異記》:隴西李全質,少在沂州,嘗一日欲大蹴踘,昧 爽之交,假寐於沂州城橫門東庭前忽有一人紫衣 首戴圓笠,直造其前曰:「奉追。」全質曰:「何人相追?」紫衣 人曰:「非某之追,別有人來奉追也。」須臾一綠衣人來 曰:「奉追。」其言匆遽,勢不可遏。全質曰:「公莫有所須否?」 綠衣人曰:「『奉命令追,敢言其所須』。紫衣人謂綠衣人」 曰:「不用追。」以手麾出橫門。紫衣人乘間謂全質曰:「適 蒙問所須,豈不能終諾乎?」全質曰:「所須何物?」答曰:「犀 佩帶一條耳。」全質曰:「唯。」言畢,失所在。主者報蹴踘,遂 令畫犀帶,日晚具酒脯并紙錢,佩帶於橫門外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