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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祀說》

說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謂其有居處出入 飲食之用,祭之所以報德也。鄭注云:「祭灶,祀老婦人, 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七祀皆應古之始造者焉。 馬融以七祀中之五:門、戶、灶、行中,霤即勾芒等五官 之神。配食者,勾芒食於木,祝融食於火,該食於金,修 及元冥食於水,勾龍食於土。《月令》五時祭祀,只是金、 木、水、火、土五行之祭也。許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 所祭。古之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鄭元云:「為祭五祀, 灶在廟門外之東,祀灶禮,設主於灶陘。」祝融乃古火 官之長,猶后稷為堯司馬上公也。今就灶陘而祭之, 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 融。」又列在上,與祀灶絕遠。而推合之文義不次,焉得 為義也?又《左傳》云:五官之神,生為上公,死為貴神。若 祭之灶陘,豈得為貴神乎?《特牲饋食禮》云:「尸謖而祭 饎爨,以謝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婦,報先炊之 義也。臧文仲燔柴於灶,夫子譏之云:「盛於盆,尊於瓶。」 若是祝融之神,豈可以盆瓶之器置於陘而祭之乎? 鄭沖云:「五祀雖出天」地之間,陰陽之氣,實非四時五 行,陰陽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戶,祭先脾;秋祀門,祭先 肝。」此順氣所宜,臟所值耳。又司命,則司命星下食人 間,司譴過小神矣。袁准《正論》者,以為五行之官,祭於 門戶,行灶中霤中霤,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祀 井,非其類也。且社奚為於人家屋棟間哉?《禮記》:「王七 祀,諸」侯五,大夫三冬,其祀行。是《記》之誤也。井不輕於 灶,行不惟冬,《白虎通》云《月令》「其祀井」是也。秦靜云:「今 《月令》謂行為井」,是以時俗或廢,行而祀井。魏武興,復 舊祀,而祭門、戶、井、灶、中霤,凡五祀焉。

性理大全

《論祭祀神祇》

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灶與門行,人 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 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朱子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 蓋莫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灶 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然一事之中,又自有 陰陽也。」

荊川稗編

《五祀》

按:古者雖有五祀、七祀,而不言其所祭之地,然以七 者觀之,獨如司命與厲,當有祭之之所,而若中霤、若 門、若戶、若行、若灶,則所祭之神即其地也。《祭法》言「王 及諸侯立門,行二祀則曰『國門』」、「國行」,大夫、士則曰門、 曰行而已。竊謂有國者祀此二神,則當於國門祭之, 而大夫以下則當在其家之門首。至若中霤、戶、灶,則 凡居室皆有之,皆可祀於其地,義或然也。而隋唐乃 祀之於太廟,以時享,祖宗之時并祭之,蓋本鄭康成 之說。然康成注《禮記·月令》,「其祀戶」條下則言「凡祭五 祀於廟」;注《周禮·宮正》「凡邦之事蹕」條下則言「邦之祭 社稷七祀於宮中」,而《正義》則謂「於廟」者《殷禮》,於宮者 周禮。今鄭注自為異同,而《正義》所以釋之者,亦復如 是,皆臆說也。然二說之中,宮中之義為優。蓋此五祀 者,皆人生日用起居之所係,故當即宮中而祭之。若 廟,則所以崇奉祖宗,不當雜祭他鬼神於其地。如門 中霤廟亦有之,因時享而并祀於其地,猶云可也,至 於若司命、若灶、若行,則於廟何關?又王之所祀泰厲 乃帝王之無後者,蓋非我族類也。今即太廟之中,為 位而祭之,得毋有相奪予享之患乎?

五祀之神部藝文一

《五祀議》
晉·傅元

《禮大記》云:「室中央,中霤。」謂四霤之中也。祭於漏井,蓋 失之矣。七祀之文,皆云:祀行而無井,祭灶而不祭井, 於事則闕。夫設祀者非唯報功而已,亦神道設教,使 民慎之幽明也。臣以為帝之都城,宜祭一門正宮,一 門正室一戶,井、灶、中霤,亦各擇其一正者祭之。

《祀灶解》
唐·陸龜蒙

灶壞煬者,請新之。既成,又請擇吉日以祀。告之曰:「灶 在祀典,聞之舊矣。《祭法》曰:『王為群姓立七祀,其一曰 灶,達於庶人。庶士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飲食之事, 先是火化以來,生民賴之,祀之可也』。說者曰:『其神居 人間,伺察小過,作譴告者』。又曰:『灶鬼以時錄人功過, 上白於天,當祀之以祈福祥』。此近出漢武帝時方士 之言耳,行之惑耶?」苟行君子之道,以謹養老,以慈撫 幼,寒同而飽均,喪有哀,祭有敬,不忘禮以約己,不忘 樂以和心,闇室不欺,屋漏不愧,雖歲不一祀,灶其誣 我乎?苟為小人之道,盡反君子之行,父子兄弟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