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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向密記其說。明年,車駕遊池,宣召張士遜。士遜至, 向適於稠人中望見之,以為士遜精健如此鬼語,乃 妄言耳。明日聞之,士遜薨矣。

《玉照新志》:「王彥國獻臣,招信人,居縣之近郊。建炎初, 金人將渡淮,獻臣坐於所居小樓,望見一老士大夫 徬徨阡陌間,攜一小僕負一匣,埋於空迥之所,獻臣 默然識之。事定,往掘其地,宛然尚存,啟匣乃白樂天 手書詩一紙云:『石榴枝上花千朵,荷葉杯中酒十分。 滿院弟兄皆痛飲,就中大戶不如君』。獻臣後南渡,寓」 居餘姚,嘗出以示余,真奇物也。聞後歸劉綱公舉矣。 魯應龍《括異志》:「秀州子城有天王樓,建炎間,金人犯 順,蘇、秀大擾,將屠之,有天王現於城上,若數間屋,大 兵卒望之怖懼,遂引去,一州之境獲免。及亂平,建樓 西北隅。」見今事之。

《宋史韋太后傳》:太后好佛老。初,高宗出使,有小妾言 見四金甲人執刀劍以衛太后曰:「我祠四聖謹甚,必 其陰助。」既北遷,常設祭。及歸,立祠西湖上。

《旌異記》:紹興元年三月,鎮江西津發渡船,已載四十 四人矣,大半是茅山道人赴鶴會而回者。此外一丈 夫攜小兒,年十二三歲,不肯登舟,強拽使上,亦不聽。 父怒擊其首,兒不得已,乃云:「待我說。」忽隨聲仆地,手 足厥冷。父窘急,扶掖叫呼,眾不肯俟,遂離岸。未到金 山,大風作,舟沉洪波,并篙工凡四十六人皆死。兒奮 身起,若睡覺。父喜,始問其故,曰:「恰見一船人,盡是鬼, 形狀可怖,所以不敢往。方欲說時,一鬼掩我口,便昏 昏如夢,元無他也。」

《異聞總錄》:季元衡南壽,縉雲人。既登科,調台州教授。 將往建康謁府尹,家有侍妾,忿主母不能容,常懷絕 命之意。及是行季以情禱妻曰:「吾去後切勿加以楚 虐,萬一有不虞,恐費經護,必不可畜。候歸日去之不 難也。」妻曰:「但安心而行,吾不為此事。」時方僑寓他處, 數日到建康,已解擔,聞耳畔啾啾人聲,似其妾而不 見形狀。問之,泣曰:「君纔出門,即遭箠勢,不復可生,自 經死矣。」季為之哀泣解謝,欲回車,念業已至,欲弗信, 又不忍。姑遣僕兼程歸,扣其事,且為家人作牒經邑, 仍略疏葬埋之費。自是繼夕來泣。及僕還,云:「宅內固 全無事,某到時,侍人自持飯飯我。」季曰:「然則妄鬼假 托以惑我爾。」是晚復至,季正色責之曰:「汝何等妖厲, 顧敢然不亟去,吾將請集道流,繩汝以法。」答曰:「實非 此人。緣君初行日,疑心橫生,故我得以乘間造偽。今 但從君丐《佛經》數卷,薄奠楮錢而已。」

溫州教授,官舍有小樓,為鬼物所據,常拋擊瓦礫,歡 呼歌笑,時時書小紙擲於外,人不敢登。紹興二十九 年,婺源李知己智仲為教授,將窮其怪,乃設几案筆 硯於樓中,聯紙兩幅,題其上曰:「汝為何物?或是伏尸 遺魂未獲超脫。既能書字,當具平生告我。我為汝呼 僧徒誦經薦拔,無為棲滯於此,貽生人殃。」是日晚,親 扃其戶。明日,試諸生在學,其姪不待歸,遽啟之,答詞 已盈紙,云:「妾姓陳氏,衢州西安人。甲子年隨父來處 州,值大水漂蕩,全家溺死。流尸到溫州北門外,魂魄 無所係。煢煢入城,過此廳門外,為土地邀留為侍妾, 荏苒十五年。比者城南洪秀才遣媒來議婚,土地許 自便,旦夕恐當出嫁,不復居此室矣。」其言大略如是, 字體纖弱,真女子筆蹟也。呼智仲為樞密學中,士人 皆見之。智仲怒姪之泄以誕妄謝眾,而祕其事。後一 月,始招僧誦《金光明經》,以薦陳氏。又別誦經,具疏回 向土地,使早發遣之。自是一樓帖然。他日詢郡士云: 洪秀才者,福州人,遊學於溫,亦以其年溺死。

《樂善錄》:右武大夫趙公豐,紹興丁丑,以檄按蜀中諸 郡兵,歷果州,宿驛舍。夜半,一婦人散髮前訴曰:「妾姓 解名蓮奴,李戶部家妾也。戶部舊舍於此,有女嫁郡 守馬大夫之子,以妾從嫁。妾有姿色,為馬郎所近,有 娠,戶部怒,杖妾無數。時妾尚有餘息,戶部命掘地倒 埋妾屍,覆以木床。然李馬二姓,亦以此遂微,今皆物 故,幸將軍掘出妾骨。」趙明日但為設齋,薦之而去。至 潼州,宿東關縣驛。復見解氏哭於前,則已束髮矣。趙 怒曰:「昨日已為汝作佛事,何苦復來相逐?」解氏曰:「妾 因感將軍恩,然妾頂骨,今倒埋在下,非發出正之不 能生。更望一言於縣守,令出之,妾得生路。其敢忘將 軍乎?」趙許諾。遲明,專遣一使臣,以其事懇果守王郎 中。王得書異之,命訪求李戶部舊日婢僕,惟譚詠尚 無恙。王郎中以數十卒付詠,令取出解氏骨。詠恐事 生,不即於其處出之。忽空中有聲,責詠曰:「汝當時手 埋我,豈真忘其處也?」但更進前數尺,發土見木床骨 即在焉。詠驚怖,即為掘出,其骨頂果在下。見者莫不 感傷,郡為葬於別埜。時馬郎者為東普郡幕,忽一夕 解氏在前,歷歷具道當時事。馬倉卒仆地,遂卒。 《幽怪錄》:宋時有吳生者,寓宿城西蘭若,夜半聞扣扉 者,啟視之,乃一處子,容服雅淡。問其從來,以比鄰答 之。謂生曰:「我旦見子過門,心悅焉。欲諧伉儷,有此私 奔,恐家人覺之,姑暫歸矣。」生意淫蕩,強留入室,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