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3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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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焉。自慶以為巫山之遇,不是過也。亥至寅去,往復 為常。居數月,寺僧視生容止,稍疑之。因詰生,初不肯 言,詰問百端,乃以實告。僧驚嘆曰:「昨一官員有女,才 色豔麗,選充內庭,病卒,權殯西廊三年矣。曩嘗出蠱 行客,汝遇得非是乎?且吾鄰並無處女,若是者,不亟 去,禍且及矣。」生惑於愛,猶未忍至。夜於窗間得一詩 云:「西湖著眼事應非,倚檻臨流弔落暉。昔日燕鸎曾 共語,今宵鸞鳳嘆孤飛。死生有分愁侵骨,聚散無緣 淚濕衣。寄與吳郎休負我,為君消瘦十分肌。」墨色慘 淡不類人書。生始懼,翌日遂行。

鄭朝議之從子,娶陸氏,伉儷甚綢繆。鄭嘗於枕席間 謂陸曰:「我不幸死,汝無得嫁。汝死,我亦如之。」陸曰:「要 共百年偕老,奚為出此不祥語?」居數年,鄭感疾,自度 必死,臨終與陸對父母復申言之,陸但俛首悲泣。鄭 死,陸竟攜資改適曾工曹。曾一日考試他郡,陸昏暮 獨坐,恍見一卒投書,陸視之,則筆札宛然前夫手跡 也。其詞曰:「十年結髮夫妻,一生祭祀之主。朝連暮以 相懽,俸有餘而共聚。忽大幻以長往,慕何人而輕許? 違棄我之田疇,攘資財而遂去。不恤我之有子,不念 我之有父,義不足以為人之妻,慈不足以為人之母。 吾已訴于上蒼,行理對于幽府。」陸愧駭汗流,未幾果 卒。

魯應龍《括異志》:有住菴僧王了因,事母至孝。母病危 篤,因日夜禱於所事韋馱護法神,誠意感格。忽神降 其身,作蠻語云:「憫汝孝誠,故救汝母。」教以藥餌,遂愈。 自是神常降之,言人休咎多驗,遠近趨之。一日有人 請禱,僧不謹,神怒責,遂發狂不可止。索浴左右,不得 已,具湯與之湯百沸猶以為冷,投於中,宛轉為快。眾 拜祈哀,神曰:「姑薄懲之。」遂免。及出浴,舉體略無少損, 病亦愈,神不復降矣。

當湖酒庫有四聖廟,在炊淘之後,立祠以來,閱歲滋 久,前後交承祀之,奉之甚謹。每一任初到,則上兩幡, 既解印,則復兩幡。酬神之庇,以為定例。丙辰丁巳之 間,有姑蘇姚承節應瑞者,將幡書遍於神祠中,然後 取幡染為黑色雜用,人無知者。及去任未數里,忽其 子舟中為神所憑,責之曰:「我立祠福汝坊場久矣,新 舊之幡,皆我之物,安得擅取以為兒服耶?」及指其妾 何人磨墨,何人拆幡,歷道其所以,眾皆驚愕。姚懼,亟 禱於神,許以謝過,其子遂甦。

張師正《括異志》:劉煜侍郎有別第在襄陽。侍郎卒,長 子庫部又卒,乃鬻其第為茅處士所得,夜聞呼曰:「庫 部來。」俄一人頂帽從數鬼叱茅曰:「我第爾何敢據?速 出,無賈禍也。」凡三夕至,其聲愈厲。茅叱曰:「爾昔為人, 今鬼矣,尚恃貴氣敢爾?若我擅居爾第,宜迫我出。爾 子不肖,不能保有先人舊廬,售貨於我,尚敢逐我耶?」 言訖,反叱令速出。鬼遂遁去。

《竹坡詩話》:東平王興周為余言,東平人有居竹間,自 號竹溪翁者。一夕有鬼題詩竹間云:「墓前古水號秋 風,墓底幽人萬慮空。惟有詩魂銷不得,夜深來訪竹 溪翁。」

《異聞總錄》:臨安種園人滌菜於白龜池,聞水中人語 言相應答,其一云:「明日沙河塘開,綵帛鋪王家一掌 事,當死於此,可以為我代。」其一云:「汝去期不遠,奈何?」 園人識掌事者,急走報,其人感謝,誓終日不出門。逮 旦,且晡天府,駃卒來,須鋪家供縑帛,不得已而往,過 清湖橋,駃卒引從龜池路去,力爭不聽,兩傍居者但 見此人獨行踽踽,自為紛挐辨鬥之狀。有識之者,掖 之以歸,巳瞢騰不能語,口中皆青泥,灌以蘇合香丸, 久之乃醒。所謂《駃卒》,蓋鬼也。又明日,園人復往滌菜, 溺死焉。

乾道戊子歲,房州司理汪尹師有男,年將弱冠,習舉 子業,宿於外舍,講學勤苦,常至夜半乃寐,忽得疾,飲 食盡廢,不復觀書而不肯言,經月而死。久之,其乳母 亦暴亡,三日復甦,云:「前政交代之室,女死於此。吾兒 蓋與之相遇,今遂為夫婦,樂勝人間,欲取我往,如平 生時看視我。」責之曰:「郎君幽婚,情同魚水,豈不念父 母追悼乎?我若復留,誰與供過。」兒感泣無語,我始得 歸。

淳熙四年春,鄱陽知縣吳正國夢至冥府,若神祠然。 通引吏兩人,左右拱手迎之入。正趨揖間,遂覺,以語 館客揭椿年,頗惡之。揭曰:「明府為土神,主神祇所宜 敬也。」後旬日,方旦聽訟,郡守遣吏督春衣錢甚峻,吳 不暇食,升車急出,謁坑冶使者,貸錢。又詣府,覺小不 佳,急歸,車中數拊軾趣行,未到邑,百步不可支,吾命 「訪一民家」,遂少憩,適當武烈廟前,乃扶以入。家人奔 來視之,已伏於胡床不能語,頃刻而絕。廟中兩吏正 夢見處也。吳,洛陽人,為政有惠愛,民追思之。

南恩州陽春縣,即古春州。有異鬼棲於主簿廨,能白 晝形見,飲食言笑如生人。尢。惡人言其狀,言之即肆 擾。主簿家,極苦之。旦必拜,食必祭,奉事唯謹。有班直 為巡檢,初到官,簿招與飲,語及奇事,因詢此怪。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