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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一百三十六卷目錄

 僧部列傳十二

  陳二

  慧峰            曇瑗

  智文            慧思

  法泰附智愷 智敷 道尼 洪偃

  法朗            慧勇

  寶瓊            警韶

  安廩            慧布

  慧榮            慧明

  智遠            元光

  智聚附法恭

神異典第一百三十六卷

僧部列傳十二

陳二

慧峰

按《續高僧傳》:釋慧峰,不知何人,住栖霞寺。聽詮公三 論,深悟其旨,最為得意。名架於布,眾所推美。詮每云: 「峰之達解思力,吾不及也。以吾年老,且復相依。」峰遊 心正理,身範律儀,攝靜松林,日唯一食,衣服麤素,略 無寸積,顧步鏘鏘,雅有風潤。末出江都,偏弘十誦,讚 誘前修,聽者如市。有問云:「『今學大乘,如何講律』?峰云: 『此致非汝所知,豈學正法而大小相乖乎』?」以陳天嘉 年卒,春秋六十。臨終告弟子智琨曰:「吾去處懸遠,非 汝所知。」終後屈一指捋之,雖伸還屈。時議謂證初果。

曇瑗

按《續高僧傳》:「釋曇瑗,未詳氏族,金陵人也。才術縱橫, 子史周綜。自幼及長,以聽涉馳名,數論時宗,並經陶 述。而威嚴群小,不妄登臨,矜持有功,頗以文華自處。 時或規諫之者,瑗因擺撥前習,專征鄙倍,弦韋所誥, 驗於耳目。由是名重京邑,同例欽焉。以戒律處世,住 持為要,乃從諸講席,專師十誦,功績既著,學觀斯張。」 自爾恆當元宰,鎮講相績,有陳之世,無與為鄰。使夫 五眾揖其風猷,七貴從其津濟,瑗有之矣。常徒講眾 二百餘人。宣帝下詔:「國內初受戒者,夏未滿五,皆參 律肆。可於都邑大寺,廣置聽場。」仍敕瑗公總知監檢, 明示科舉,有司准給衣食,勿使經營形累,致虧功績。 瑗既蒙恩詔,通誨國僧,四遠被徵,萬「里相屬。時即搜 擢,明解詞義者二十餘人,一時敷訓,眾齊三百。」於斯 時也,京邑屯鬧,行誦相諠,國供豐華,學人無弊。不踰 數載,道器大增。其有學成,將還本邑,瑗皆聚徒對問, 理事無疑者,方乃遣之。由是律學更新,上聞天聽。帝 又下敕榮慰,以瑗為國之僧正,令住光宅。苦辭以任, 敕特許之。而栖託不競,閉房自檢,非夫眾集,不忘經 行,慶弔齋會,了無通預,山泉林竹,見便忘返。每上鍾 阜諸寺修造道賢,觸興賦詩,覽物懷古。洪偃法師傲 岸泉石,偏見朋從,把臂郊坰,同遊故苑。瑗題樹為詩 曰:「丹陽松葉少,白水黍苗多。浸淫下客淚,哀怨動民 歌。春蹊度短葛,秋浦沒長莎。麋鹿自騰倚,車騎絕經 過。蕭條肆野望,惆悵將如何!」偃續題曰:「龍田留故苑, 汾水結餘波。悵望傷遊目,辛酸思緒多。涼飈慘高樹, 濃露變輕蘿。澤葵猶帶井,池竹下侵荷。秋風徒自急, 無復《白雲歌》。」瑗以太建年中卒於住寺,春秋八十有 二。初,微疾將現,便告眾曰:「生死對法,凡聖俱纏,自非 極位,有心誰免?今將就後世,力不相由。願生來講誨, 分有冥功,彼我齊修,用為來習。不爾與世沉浮,未成 通濟。幸諸梵行,同思此言,終事任量,可依成教。」言訖, 端坐如定,欻然已逝。道俗悲涼,歎其神志明正,不偶 緣業。有敕依法焚之,為立白塔,建碑於寺。著《十誦疏》 十卷,《戒本羯磨疏》各兩卷,《僧家書儀》四卷,《別集》八卷, 見行於世間。

智文

按《續高僧傳》:智文姓陶,丹陽人。母齊中書院韜女也。 懷文之始,夢睹梵僧把松枝而授曰:「爾後誕男,與為 麈尾。」及文生也,卓異恆倫。志學之年,依寶田智成以 為師傅。既受具後,專構元津,以戒足分為五乘,律檢 開成七眾。豈止通衢生死,亦乃組轡道場。義須先精, 方符佛意。值奉誠僧辯,威德冠眾,行高物外,傳業之 「威,獨步江表。」推其領袖,則大明彖公文。初依辯學,後 歸彖下,《十誦》諸部,罔弗通練。以梁大同七年靈味、瓦 官諸寺啟敕,請文於光業寺首開律藏,陳郡殷鈞為 之檀越,故使相趨,常聽二百許人。屬梁末禍難,乃避 地於閩下,復光嶺表。時僧宗法准知名,後進,皆執卷 請益。又與真諦同止晉安,故得講譯都會,交映法門, 邊俗信心,於斯風革。酒家毁其笮器,漁者焚其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