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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後不知所終。

朱士行

按《高僧傳》:朱士行,潁川人。志業方直,歡沮不能移其 操。少懷遠悟,脫落塵俗。出家已後,專務經典。昔漢靈 之時,竺佛朔譯出《道行經》,即《小品》之舊本也。文句簡 略,意義未周。士行嘗于洛陽講《道行經》,覺文意隱質, 諸未盡善。每歎曰:「此經大乘之要,而譯理不盡。誓志 捐身,遠求大本。」遂以魏甘露五年發跡雍州,西渡流 沙,既至于闐,果得梵書正本,凡九十章。遣弟子弗如 檀、此言法饒送經梵本,還歸洛陽。未發之頃,于闐諸 小乘學眾遂以白王云:「漢地沙門欲以婆羅門書惑 亂正典,王為地主,若不禁之,將斷大法,聾盲漢地,王 之咎也。」王即不聽。齎經士行深懷痛心,乃求燒經為 證,王即許焉。於是積薪殿前,以火焚之。士行臨火,誓 曰:「若大法應流漢地,經當不然。如其無護,命也如何?」 言已,投經火中,火即為滅,不損一字,皮牒如本。大眾 駭服,咸稱其神感,遂得送至陳留倉垣水南寺。時河 南居士竺叔蘭,本天竺人,父世避難,居于河南。蘭少 好遊獵,後經暫死,備見業果,因改厲專精,深崇正法, 博究眾音,善梵漢之語。又有無羅叉比丘,西域道士, 稽古多學,乃手執梵本,叔蘭譯為晉文,稱為放光般 若。皮牒故本,今在豫章。至太安二年,支孝龍就叔蘭 一時寫五部,校為定本。時未有品目,舊本十四匹縑, 今寫為二十卷。士行遂終於于闐,春秋八十。依西方 法闍維之,薪盡火滅,屍猶能全。眾咸駭異,乃咒曰:「若 真得道,法當毀敗。」應聲碎散。因歛骨起塔焉。後弟子 法益從彼國來,親傳此事。故孫綽《正像論》云:「士行散 形於于闐。」此之謂也。

維祗難附法立 法巨

按《高僧傳》:「維祇難,本天竺人也。世奉異道,以火祀為 上。時有天竺沙門,習學小乘,多行道術,經遠行逼暮, 欲寄難家宿。難家既事異道,猜忌釋子,乃處之門外, 露地而宿。沙門夜密加咒術,令難家所事之火,欻然 變滅。于是舉家共出,稽請沙門,入室供養。沙門還以 咒術變火令生。難既睹沙門神力勝己,即于佛法大」 生信樂,乃捨本所事,出家為道。依此沙門以為和尚, 受學三藏,妙善四含,遊化諸國,莫不皆奉。以吳黃武 三年,與同伴竺律炎來至武昌,齎曇缽經梵本。曇缽 者,即《法句經》也。時吳士乃共請出經難既未善國語, 共其伴律炎譯為漢文。炎亦未善漢言,頗有不盡,志 存義本,辭近朴質。至晉惠之末,有沙門法立更譯為 五卷,沙門法巨著筆,其辭味小華也。立又別出小經, 近百許首,值永嘉末亂,多不復存。

康僧會

按《高僧傳》:「康僧會,其先康居人,世居天竺,其父因商 賈移于交阯。會年十餘歲,二親並亡,以至性奉孝,服 畢出家,勵行甚峻,為人弘雅有識量,篤志好學,明解 三藏,博覽六經,天文圖緯,多所綜涉。辨于樞機,頗屬 文翰。時孫權已制江左,而佛教未行,先有優婆塞支 謙,字恭明,一名越,本月支人,來遊漢境。初,漢桓靈之」 世,有支讖,譯出眾經。有支亮,字紀明,資學于讖,謙又 受業于亮。博覽經籍,莫不精究,世間伎藝,多所綜習。 遍學異書,通《六國語》。其為人細長黑瘦,眼多白而睛 黃,時人為之語曰:「支郎眼中黃,形軀雖細是智囊。」漢 獻末亂,避地於吳。孫權聞其才慧,召見悅之,拜為博 士,使輔導東宮,與韋曜諸人共盡匡益,但生自外域, 故《吳志》不載。謙以大教雖行,而經多梵文,未盡翻譯, 己妙善方言,乃收集眾本,譯為漢語。從吳黃武元年 至建興中所出《維摩》《大般泥洹》《法句》《瑞應》《本起》等四 十九經,曲得聖義,辭旨文雅。又從無量壽中《本起》、製 《菩薩連句》《梵唄》三契,并注《了本生死經》等,皆行于世。 時吳地初染,大法風化未全。僧會欲使道振江左,興 立圖寺,乃杖錫東游。以吳赤烏十年初達建業,營立 茅茨,設像行道。時吳國以初見沙門睹形,未及其道, 疑為矯異。有司奏曰:「有胡人入境,自稱沙門,容服非 恒,事應檢察。」權曰:「昔漢明夢神,號稱為佛。彼之所事, 豈其遺風邪?」即召會詰問:「有何靈驗?」會曰:「如來遷跡, 忽踰千載,遺骨舍利,神曜無方。昔阿育王起塔,乃八 萬四千。夫塔寺之興,以表遺化也。」權以為誇誕,乃謂 會曰:「若能得舍利,當為造塔;如其虛妄,國有常刑。」會 請期七日,乃謂其屬曰:「法之興廢,在此一舉。今不至 誠,後將何及?」乃共潔齋靜室,以銅瓶加几,燒香禮請。 七日期畢,寂然無應。求申二七,亦復如之。權曰:「此欺 誑,將欲加罪。」會更請三七,權又特聽。會謂法屬曰:「宣 尼有言:『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法靈應降,而吾等無 感,何假王憲?當以誓死為期耳』。」三七日暮,猶無所見, 莫不震懼。既入五更,忽聞瓶中鏗然有聲。會自往視, 果獲舍利。明旦呈權,舉朝集觀,五色光炎,照耀瓶上。 權自手執瓶,瀉於銅盤,舍利所衝,盤即破碎。權大肅 然,驚起而曰:「希有之瑞也!」會進而言曰:「舍利威神,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