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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勸化,領解方隱。後於永興石姥巖入定,又有山 精來惱明,明捉得,以腰繩繫之。鬼遜謝求脫,云:「後不 敢復來。」乃解放,於是絕跡。元嘉中,郡守平昌孟顗重 其真素,要出安止道樹精舍。後濟陽江總於永興邑 立紹元寺,復請明往住。大明末,陶里董氏又為明「於 村立柏林寺,要明還止,訓勖禪戒,門人成列。」以齊永 明四年卒於柏林寺,春秋八十有四。

道儒

按《高僧傳》:「道儒姓石,渤海人,寓居廣陵。少懷清信,慕 樂出家。遇宋臨川王義慶鎮南兗,儒以事聞之。王贊 成厥志,為啟度出家。出家之後,蔬食讀誦,凡所之造, 皆勸人改惡修善,遠近宗奉,遂成導師,言無預撰,發 響成製。元嘉末出都,止建初寺。長沙王請為戒師盧 丞相伯仲孫等共買張敬兒故宅,為儒立寺,今齊福」 寺是也。儒以齊永明八年卒,年八十一。

法願

按《高僧傳》:「法願本姓鍾,名武厲,先潁川長社人。祖世 避難,移居吳興長城。願常為梅根治監,有施慎民代 之。先時文書未校,慎民遂偏當其負,願乃訴求分罪。 有旨免慎民死,除願為新道令。家本事神,身習鼓舞, 世間雜技及蓍爻占相,皆備盡其妙。嘗以鏡照面云: 『我不久當見天子』。於是出都,住沈橋,以傭相自業。」宗 慤、沈慶之微時,經請願相,願曰:「宗君應為三州刺史, 沈君當位極三公。」如是歷相眾人記其近事,所驗非 一,遂有聞於宋太祖。太祖見之,取東治囚及一奴美 顏色者,飾以衣冠,令願相之。願指囚曰:「君多危難,下 階便應著鉗鎖。」謂奴曰:「君是下賤人,乃暫得免耶?」帝 異之,即敕住後堂,知陰陽秘術。後少時,啟求出家,三 啟方遂為上定林遠公弟子。及孝武龍飛,宗殼出鎮 廣州,攜願同往,奉為五戒之師。會譙王搆逆,羽檄嶺 南,殼以諮願,願曰:「隨君來,誤殺人。今太白犯南斗,法 應殺大臣。宜速改計,必得大勳。」果如願言。殼遷豫州 刺史,復攜同行。及竟陵王誕舉事,願陳諫亦然。願後 與刺史共欲減眾僧床腳,令依八指之制。時沙門僧 導獨步江西,謂願濫匡其主,頗有不平之色,遂致聞 於孝武,即敕願還都。帝問願何致故詐菜食,願答:「菜 食已來十餘年。」帝敕直閣沈攸之強逼以肉,遂折前 兩齒,不迴其操。帝大怒,敕罷道,作廣武將軍,直華林 佛殿。願雖形同俗人,而棲心禪戒,未嘗虧節。有頃帝 崩,昭太后令聽還道。太始六年,校長生捨宅為寺,名 曰正勝,請願居之。齊高帝親事幼主,恆有不測之憂, 每以諮願。願曰:「後七月當定。」果如其言。及高帝即位, 事以師禮,武帝嗣興,亦盡師敬。永明二年,願遭兄喪, 啟乞還鄉。至鄉少時,敕旨重疊,願後出,憩在湘宮,鑾 駕自幸降寺省慰,願云:「腳疾未消,不堪相」見。帝乃轉 蹕而去。文惠太子嘗往寺問訊,願既不命令坐,文惠 作禮而立,乃謂願曰:「葆吹清鐃,以為供養,其福云何?」 願曰:「昔菩薩八萬伎樂供養佛,尚不如至心,今吹竹 管子,打死牛皮,此何足道。」其秉德邁時,皆此之類。其 王侯妃主及四遠士庶,並從受戒,悉遵師禮。願往必 直前,無有通白,咸致隨喜,日盈萬計。願隨以修福,未 嘗蓄聚。或雇人禮佛,或借人持齋,或糴米穀散飼魚 鳥,或貿易飲食,賑給囚徒,興功立德,數不可紀。願又 善唱導,及依經說法,率自心抱,無事宮商,言語訛雜, 唯以適機為要。可謂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後入 定三日不食,忽語弟子云:「汝等失飯籮矣。」俄而寢疾。 時寺側遭燒,寺在下風,煙燄將及,弟子欲輿願出寺, 願曰:「佛若被燒,我何用活?」即苦心歸命,於是三面皆 焚,唯寺不燼。齊永元二年,年八十七卒。

法穎附慧文

按《高僧傳》,「法穎,姓索,燉煌人。十三出家,為法香弟子, 住涼州公府寺,與同學法力俱以律藏知名。穎服膺 已後,學無再請,記在一聞,研精律部,博涉經論。元嘉 末,下都,止新亭寺武南下改治此寺,以穎學業兼明, 敕為都邑僧正。後辭任,還多寶寺,常習定閑房,亦時 開律席。及齊高即位,復敕為僧主,資給事事,有倍常」 科。穎以從來信施,造經像及藥藏,鎮於長干。建元四 年卒,春秋六十有七。撰《十誦戒本》并羯磨等。時天保 寺有慧文律師,亦善諸部毗尼,為瑯琊王奐所事云。

曇超

按《高僧傳》:「『曇超姓張,清河人。形長八尺,容止可觀,蔬 食布衣,一中而已。初止都龍華寺,元嘉末,南遊始興, 遍觀山水,獨宿樹下,虎兕不傷。大明中還都,至齊太 祖即位,被敕往遼東,弘讚禪道。停彼二年,大行法化。 建元末還京,俄又適錢塘之靈隱山,每一入禪,累日 不起。後時忽聞風雷之聲,俄見一人秉笏而進,稱嚴 鎮陳通』。須臾有一人至,形甚端正,羽衛連翩,下席禮 敬,自稱弟子,居在七里,住周此地。承法師至,故來展 奉。富陽縣人故冬鑿麓山下為塼,侵壞龍室,群龍共 忿,作三百日不雨。今已一百餘日,井池枯涸,田種永 罷。法師既道德通神,欲仰屈前行,必能感致,潤澤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