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02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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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三論》十餘遍。後隱於北山,倚立十餘年,所居三所, 即今見存。恆聞谷中鐘聲。後尋巖嶺,「忽見一寺,宛麗 奇常,入中禮拜,似有人住。如是數度,後更尋覓,莫知 所在。又居山內,糧食將盡,其行道之處,土自發起,遂 除棄之。明日復爾,如是再三,遂有穀現。因即深掘,得 粟二十餘石,其粟粒大色赤,稍異凡穀。」時鄧州佛法 陵遲,合州道俗就山禮請,願出住持,遂感夢而出。後 時負像出山,中途忽「闇,莫知其路,不得前進。俄有異 火兩炬,照路極明,因得見道。送至村中,火方迴滅。村 人並見,無不驚異。因出住大興國,前後諸王刺史,並 就寺頂禮,請受歸戒。」恆以僧尼之事,委令檢校。佛法 光顯,吳蜀遠聞。又至永徽年初,以見時事繁雜,守房 不出。向淹三載,讀《一切經》兩遍。每讀經時,恒見有神 來聽,初中後夜,常聞彈指謦欬之聲。至顯慶四年,省 符召入慈恩,不就。至其年五月欲終之前,所有功德 不周之處,曉夜經構使畢。人問何故如此急速,答曰: 「無常之法,何可保耶。」至十五日,寺中樹木枝葉萎枯, 自然分㭊,禽鳥悲鳴,遍於寺內。僧各驚問,莫知所由。 至十六日旦,忽見昔聽經神來,禮拜而語云:「莫禮傍 人,無有見者。」於是剃髮披衣,在繩床內,手執香爐,跏 趺而坐。告諸弟子:「汝可取《大品經》讀誦至往生品訖。」 遂合掌坐而卒。停經數日,顏色如舊,恆有異香,聞於 寺內。合州道俗悲慟難勝。州縣官人,並送至野。春秋 七十四矣。

慈藏附圓勝

按《續高僧傳》:「慈藏姓金氏,新羅國人,其先三韓之後 也。中古之時,辰韓、馬韓、秦韓率其部屬,各有魁長。案 梁貢職圖,其新羅國,魏曰斯盧,宋曰新羅,本東夷辰 韓之國矣。藏父名武林,官至蘇判異,以本王族,比唐 一品,既享高位,籌議攸歸。而絕無後嗣,幽憂每積。素 仰佛理,乃求加護,廣請大捨,祈心佛法,并造千部觀 音,希生一息。後若成長,願發道心,度諸生類。」冥祥顯 應,夢星墜入懷,因即有娠。以四月八日誕載良辰,道 俗銜慶,希有瑞也。年過小學,神睿澄簡,獨拔恆心,而 於世數史籍,略皆周覽,情意漠漠,無心染趣。會二親 俱喪,轉厭世華,深體無常,終歸空寂。乃捐捨妻子,第 宅田園,隨須便給。行悲敬業,孑爾隻身,投於林壑,麤 服草屩,用卒餘報。遂登陗隒,獨靜行禪。不避虎兕,常 思難施。時或疲睡,心行將微。遂居小室,周障棘刺,露 身直坐,動便刺肉,懸髮在梁,用祛昏漠。修白骨觀,轉 向明利。而冥行顯被,物望所歸,位當宰相,頻徵不就。 王大怒,敕往山所,將加手刃。藏曰:「吾寧持戒,一日而 死,不願一日破戒而生。」使者懼之,不敢加刃,以事上 聞。王愧服焉,放令出家,任修道業。即又深隱,外絕來 往,糧粒固窮,以死為命。便感異鳥各銜諸果,就手送 與,鳥于藏手,就而共食。時至必爾,初無乖候。斯行感 元徵,罕有聯者,而常懷慼慼,慈哀含識,作何方便,令 免生死?遂於眠寐見二丈夫曰:「卿在幽隱,欲為何利?」 藏曰:「唯為利益眾生。」乃授藏五戒訖,曰:「可將此五戒, 利益眾生。」又告藏曰:「吾從忉利天來,故授汝戒。」因騰 空滅。於是出山,一月之間,國中士女,咸受五戒。又深 惟曰:生在邊壤,佛法未弘,是非目驗,無由承奉。乃啟 本王,西觀大化。以貞觀十二年,將領門人僧實等十 有餘人,東辭至京。蒙敕慰撫勝光別院,厚禮殊供,人 物繁擁。財事既積,便來外盜。賊者將取,心顫自驚,返 來露過,便授其戒。有患生盲,詣藏陳懺,後還得眼。由 斯祥應,從受戒者,日有千計。性樂栖靜,啟敕入山,於 終南雲際寺東,懸崿之上,架室居焉。旦夕人神,歸戒 又集。時染少疹,見受戒神為魔所苦,尋即除愈。往還 三夏,常在此山。將事東藩,辭下雲際,見大鬼神,其眾 無數,帶甲持仗,云:將此金轝迎取慈藏。復見大神與 之共鬥,拒不許迎。藏聞臭氣塞谷蓬勃,即就繩床,通 告訣別。其一弟子又被鬼打,躄死乃蘇。藏即捨諸衣 財,行僧德施。又聞香氣遍滿身心。神語藏曰:「今者不 死,八十餘矣。」既而入京,蒙敕慰問,賜絹二百疋,用充 衣服。貞觀十七年,本國請還,啟敕蒙許引藏入宮,賜 衲一領,雜綵五百段,東宮賜二百段。仍於弘福寺為 國設大齋大德法集,并度八人。又敕太常九部供養。 藏以本朝經像,凋落未全,遂得《藏經》一部,并諸妙像, 旛花蓋具,堪為福利者。齎還本國,既達鄉壤,傾國來 迎,一代佛法,於斯興顯。王以藏景仰大國,弘持「正教, 非夫綱理,無以肅清。」乃敕藏為大國統,住王芬寺,寺 即王之所造。又別築精院,別度十人,恆充給侍。又請 入宮一夏講《大乘論》。晚又於皇龍寺講《菩薩戒本》。七 日七夜,天降甘露雲霧。靄,覆所講堂,四部興嗟,聲 望彌遠。及散席日,從受戒者,其量雲從,因之革厲。十 室而九藏,屬斯嘉運,勇銳由來,所有衣資,並充檀捨, 唯事頭陀,蘭若綜業。正以青丘佛法,東漸百齡,至于 住持,修奉蓋闕,乃與諸宰伯詳評紀正。時王臣上下, 僉議攸歸,一切佛法,須有規猷,並委僧統藏令僧尼 五部,各增舊習,更置綱管,監察維持,半月說戒,依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