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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傑上疏諫遣中使往羅浮山迎軒轅先生。詔曰:「朕以

萬機事繁。躬親庶務。訪聞羅浮山處士軒轅集,善能 攝生。延齡益壽。乃遣使迎之。或冀有少保理也。朕每 觀前史。見秦皇漢武為方士所惑。常以之為誡。卿等 位當論列,職在諫司。閱示來章,深納誠意。」仍謂《崔慎 由》曰:「為吾言於諫官,雖少翁欒大復生,不能相惑。如 聞軒轅先生高士,欲與之一言耳。」

大中十二年。召羅浮山人入禁中問長生之事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大中 十二年春正月羅浮山人軒轅集至京師。上召入禁 中。謂曰:「先生遐壽而長生可致乎。」曰:「徹聲色去滋味, 哀樂如一。德施周給,自然與天地合德,日月齊明。何 必別求長生也。」留之月餘,堅求還山。

僖宗乾符二年正月己丑朝獻於太清宮

按:《唐書僖宗本紀》云云。

中和元年封龍蹻真人為五嶽丈人希夷真君

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按《雲笈七籤》,「黃帝詣龍蹻 真人甯先生,受龍蹻經,得御飛雲之道。乃封先生為 五嶽丈人,戴蓋天之冠,著朱峨之袍,佩三庭之印,為 五嶽之上司,與潛山司命、廬山使者為三司之尊。」敕 五嶽神一月再朝虛中,灑水以代晷漏。其後歷代帝 王,雖置祠齋祭,未再加號。僖宗皇帝中和元年辛丑 七月十五日,詔:「內臣袁易簡、刺史王茲、縣令崔正規, 與朕詣山修醮,封為五嶽丈人、希夷真君。」是時縣境 亢旱,苗穀將焦。封醮之夜,龍吟於觀側溪中,風雨大 至,枯苗再茂,縣境乃豐。以事上聞,編於《國史》矣。

哀帝天祐二年從太微宮使柳璨請改建太微宮於都內

按《唐書》哀帝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哀帝本紀》:天祐 二年四月癸卯,太清宮使柳璨奏修上清宮畢,請改 為太清宮。從之。五月己巳,太清宮使柳璨奏,「近敕改 易宮殿門名。竊以元元皇帝廟西京曰太清宮,東京 曰太微宮,其太清宮請復為太微宮,臣便給入官階。」 從之。辛卯,太微宮使柳璨奏,「前使裴樞充宮使日,權 奏」請元元觀為太清宮,又別奏「在京弘道觀為太清 宮,至今未有制置。伏以今年十月九日,陛下親事南 禋,先謁聖祖廟。弘道觀既未修葺,元元觀又在北山, 若車駕出城,禮非便穩。今欲只留北邙山上老君廟 一所,其元元觀請拆入都城,於清化坊內建置太微 宮,以備車駕行事。」從之。丙午,全忠奏:「得宰相柳璨記 事,欲拆北邙山下元元觀,移入都內,於清化坊取舊 昭明寺基建置太微宮,准備十月九日南郊行事。緣 延資庫鹽鐵並無物力,令臣商量者,臣已牒判六軍 諸衛張全義指揮工作訖。」優詔嘉之。

後晉

高祖天福五年天和節道釋賜紫衣師號者凡九十二人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天福六年二月。天和節。道釋賜紫衣師號者。凡百三 十有四人。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後周

世宗顯德五年出衣錢羅絹賜僧道令修寺觀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顯德 五年六月。內出御衣六百餘事。錢四十萬。羅絹百匹。 賜兩階僧道。令修寺觀。」

太祖神冊三年五月乙亥詔建道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神冊四年,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四年秋八月丁酉,命皇后皇 太子分謁寺觀。」

宋制,以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道教。

按《宋史職官志》:「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祀典、道釋 祠廟醫藥之故。凡宮觀寺院道釋,籍其名額,應給度 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數。」

太祖開寶五年試道流不才者勒歸俗又禁習天文地理畜養妻孥私度寄食等事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冬十月甲辰,試道流不 才者勒歸俗。十一月癸亥,禁僧道習天文地理。 按《燕翼貽謀錄》:「黃冠之教,始於漢張陵,故皆有妻孥。 雖居宮觀,而嫁娶生子,與俗人不異。奉其教而誦經, 則曰道士。不奉其教,不誦經,惟假其冠服,則曰寄褐。」 皆遊惰無業者。亦有凶歲無所給食,假寄褐之名,挈 家以入者,大抵主首之親故也。太祖皇帝深疾之,開 寶五年閏五月戊午,詔曰:「末俗竊服冠裳,號為寄褐, 雖居宮觀者,一切禁斷。道士不得畜養妻孥,已有家 者,遣出外居止。今後不許私度,須本師知、觀同詣長 吏陳牒給公憑,違者捕繫抵罪。」自是宮觀不許停住, 婦女亦無寄食者矣。而黃冠之兄弟父子孫姪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