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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臣曰:「人皆以奉道崇佛。設齋讀經為福。朕使百姓 無冤。天下安樂。不勝於彼乎。爾等居輔相之任。誠能 匡益國家。使百姓蒙利益。不惟身享其報。亦將施及 子孫矣。」

章宗明昌元年春正月戊辰制禁自披剃為僧道者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二年二月壬辰敕「親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許道 士出入。」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三年以尚書省奏「並聽僧道拜父母。」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三月癸巳,尚書省奏,「言 事者謂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為 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云:『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 二親,是為子而忘其生,傲親而徇於末。自今以後,並 聽拜父母,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准常儀。臣 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承安二年降僧道空名度牒以助軍儲七月建普天大醮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夏四月,尚書省奏,「比歲 北邊調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 助軍儲。從之。秋七月壬寅朔,幸天長觀,建普天大醮, 禁屠宰七日,無奏刑,百司權停決罰。」

泰和元年三月壬申幸天長觀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

泰和二年。幸玉虛觀。并放僧道戒牒三千。

按《金史章宗本紀》:「太和二年十一月甲子,幸玉虛觀, 遣使報謝於太清宮。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 道戒牒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