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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一年正月,故真人張元吉母死當戍,釋為民。 八月,追贈真人喻道純父宗敬為太常寺寺丞,母楊 氏為安人。

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成化十二年,商輅奏「祀《玉皇》未協古禮,并止齋醮。」上 罷之。

按《大政紀》:成化十二年八月,大學士商輅等言:「祖宗 刱為郊祀,歲一舉行,極為甚重。邇者皇上又於宮北 建祠,奉祀玉皇,取郊祀所有服器樂舞之具,依式製 造,并新編樂章,命內臣習之,欲於道家所言神降之 日,舉行祀禮。臣等竊詳皇上為此,無非欲為母后祝 釐,為萬民祈福,但稽之古禮未協。昔傅說之告高宗」 曰:「黷於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況天者 至尊無對,事之之禮,宜簡不宜煩,可敬不可黷。今乃 別立玉皇之祠祀,并用南郊之禮樂,則是一月之間, 連行三祭,未免人心懈惰,誠意不專。皇上為天之子, 其於事天之禮,豈可不斟酌典故,致有纖毫不謹?伏 望將內庭一應齋醮,悉宜停止,勿致褻黷。庶幾天心 昭鑒,可變災為祥矣。」疏入,上命拆其祠祭器等項,送 庫交貯。

成化十七年十月,傳奉「《道錄》司右至靈鄧常恩等為 太常寺卿、錦衣衛指揮千百戶等官有差。」

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孝宗弘治九年中官李廣以燒煉齋醮被寵大學士徐溥等上疏切諫

按《明通紀》:「孝宗弘治九年,時中官李廣以燒煉齋醮 被寵,大學士徐溥等上疏曰:『祖宗自洪武至天順年 間,面召儒臣諮議政事,今朝參外,不得一覲天顏,且 經筵日講,成就君德,裨益治道,今每歲進講不過數 日。夫人君之心必有所繫,不繫於此,必繫於彼。正士 既疏,則邪說乘間而入。近有以齋醮燒煉進者,此乃』」 異端惑世之術,聖王之所必禁也。宋徽宗崇道流,卒 使乘輿播遷,社稷傾覆。至若燒煉,其禍尢慘。金石之 藥,性多酷烈,一入腸腑,為禍百端。唐憲宗藥發致疾, 雖杖殺方士柳泌,竟亦何補。今上清龍虎宮神樂祖 師殿及番經廠,皆燒毀無遺。神如有靈,何不自保?天 厭其穢,亦已明甚。昔李絳有言:「憂先於事,可以無憂; 事至而憂,無益於事。」矧熒惑失度,太陽無光,天鳴地 震,草妖木異,四方奏報,殆無虛日。伏望嚴早朝之節, 復奏事之規,勤講學之功,優接下之禮,遠邪佞之人, 斥誣妄之說,太平之業可保矣。

弘治十一年,李廣奏「設齋醮用旛竿。」以徐貫等諫,罷 之。

按《孝宗實錄》,「弘治十一年七月,太監李廣奏,欽安殿 設齋醮,當用旛竿。工部尚書徐貫等謂非祖宗舊制, 且宮禁之內,不宜用此。上曰:『是,其勿造』。」

弘治十四年,詔御用監王瑞等齎元武像於武當。 按名山藏《典謨記》:孝宗弘治十四年七月,御用監王 瑞等齎送元武像於武當,奏帶隨行官舍勇士、人匠 八十餘人,用黃馬快船六十餘艘。科、道交章諫,不允。 吏部尚書倪岳、兵部尚書馬文升力言。上曰:「有成命, 第毋生事擾人。」

弘治十六年,陞授「朝天」等宮高士杜永祺等四十三 人道官有差。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六年十一月,陞授朝天等 宮高士杜永祺等四十三人道官有差。科道官奏:「杜 永祺等或陞真人,或兼住持,或榮以誥命,或與之印 信,擁尊專寵,非聖朝美事,乞一切罷,毋開後端。」上曰: 「有旨已命內閣給與誥命封號。」劉健諫,納之。

弘治十七年陞太常寺卿羽流崔志端為禮部尚書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七年正月陞太常寺卿崔 志端為禮部尚書,仍掌寺事。科道官刻志端羽流不 宜濫清秩。上曰:「先朝有之業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