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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場於南郊之傍,方二百步,正月、十月之十五日,並 有道士歌人百六人,拜而祠焉。」後齊武帝遷鄴,遂罷 之。文襄之世,更置館宇,選其精至者使居焉。後周承 魏,崇奉道法,每帝受籙,如魏之舊,尋與佛法俱滅,開 皇初又興。高祖雅信佛法,於道士蔑如也。大業中,道 士以術進者甚眾,其所以講經,由以《老子》為本,次講 《莊子》及靈寶昇元之屬。其餘眾經,或言傳之神人,篇 卷非一。自云天尊姓樂,名靜信,例皆淺俗,故世甚疑 之。其術業優者,行諸符禁,往往神驗,而「金丹玉液長 生之事,歷代糜費,不可勝紀,竟無效焉。」

《三餘贅筆》

《道教二宗》

今之道家,有南北二宗。其「南宗者,謂自東華少陽君 得《老聃》之道,以授漢鍾離權,權授唐進士呂巖、遼進 士劉操,操授宋張伯端,伯端授石泰,泰授薛道光,道 光授陳柟,柟授白玉蟾,玉蟾授彭耜。其北宗者,謂呂 巖授金王哲,哲授七弟子」,其一丘處機,次譚處端,次 劉處元,次王處一,次郝大通,次馬玨及玨之妻孫不 二,此外又有所謂全真者,其名始哲。蓋哲大定中抵 寧海州,馬玨夫婦築庵事之,題曰「全真。」由是四方之 人凡宗其道者,皆號全真道士。

道教部總論

《史記》:

《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 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 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旨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 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 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 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 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 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 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節 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 不可改也。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 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 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採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 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旨約而易操, 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 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於 大道之要,「去健羡,絀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 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 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 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 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夫儒者以六 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 不能究其理,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 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墨者 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 不翦,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羹。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 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 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 雖百家弗能廢也。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 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 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 踰越,雖百家弗能改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 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 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無為,又 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 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 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 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 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 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窾》言不聽, 姦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 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 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 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反,故聖人 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 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雲笈七籤

《混元皇帝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