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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以道授我而得仙。」

《仙道十二試》觀之法,試皆過,然後授之。經此十二事, 大試也。昔太極真人臨見之,可不慎焉。昔彭祖弟子 青鳥公,受明師之教,審仙妙之理,入華陰山學道積 年,十二試有三不過,後服金丹而昇太極。道君以為 試三小過,但仙人而已,不得為真人。

裴君云:「學道者有九患,若審之則仙不遠矣。患人有 志無時,有時無變,有變無志,有志不遇其師,遇師不 學,學而不勤,勤不守道,或志不固,一心如此,則不須 有而成,亦不須感而動,此學仙之廣要也。師有憂戚, 弟子出入無善,為學無師,道則不成。心存目想,見師 如經,學非師授,不可以教人,恐疑誤後學,故不得妄」 傳法事。師莫擇貴賤,勿疑長幼,言「我年大而彼年小, 彼是賤而我是貴」,此是未解正真平等之要。人無貴 賤,有道則尊。所謂長老,不必耆年,要當多識多見,以 為先生,不得言彼學在我後,何更反師。彼作此念者, 非學道也。當謙下,推能讓德,惟師是從,不得獨是非 彼。得道度世,莫不由師也。學之有師,亦如樹之有根 也。大智既成,復能成就小智,猶樹根生子,子復能生 根。展轉相生,種類不絕。從師變道,道過於師,還教於 師。所謂「道貴人賤。」義類如此,先師並須尊異。所以爾 者,本師者,學之根也。譬為山一簣之土,漸得高大。本 師者,發蒙之基也。後師者,稱成也。譬如嚴莊服飾,眾 事已辦,惟未加冠,不可以行人事也,妄生下想,所以 然者,論議言說,為人模範,師不明道,焉能解疑難也? 古者聖賢上學,得其師,名為更生;不得其師,名為《亂 經》。無其師,道不自生也。

《太平經》:「上士學道,輔佐帝王,好生之德也。中士學道, 欲度其家。下士學道,裁脫其身。」

「言則道不成,多言則為害。閉口不言,萬歲無患。」 人得善思,乃使凡賤之人成善。人善不止更賢,賢不 止次聖,聖不止乃得深知真道。守道不止乃得仙。仙 不止乃與天比其神,神不止乃得與元氣比。其得元 氣,乃包天地八方,莫不受其氣而生,是善師之功也。 不得其善,師失路矣。故師師相傳,乃堅如金石。不以 師傳之名為妄作,則致邪矣。叛去其師,是去其真道, 自窮之術也。道有宗師、祖師,

道教部外編

《道教靈驗記》:崔圖者,坊州中都人。好遊獵,馳馬於野 中,獵次,馬忽不行,鞭箠數下亦不進。圖怒,下馬欲射 之,馬作人言曰:「吾是汝之母也,不得相害。曾竊取汝 三十千錢,私與小女為嫁資,不告於汝,吾死冥司罰 吾與汝為馬八年,今限已畢,吾將死矣。」圖聞之,舉身 自撲,迷悶良久,悲告母曰:「兒之不孝,致令吾母見受 如斯罪。」馬亦流淚曰:「吾為馬身,報汝未了,更罰與汝 為瞽目之婢。」仍復喑啞。圖聞之,號哭言曰:「如何免得 此罪業?」母曰:「吾聞罪障重者,須作黃籙道場懺悔,即 得免苦。」言訖而死。圖收葬其馬,焚射獵之具,請道流 修黃籙道場三日三夜。至第三夜,圖聞扣門之聲甚 急,出看乃是其母,還現本形,立於門外,謂其夫婦曰: 「人生世間,願作善業,勿為惡事,冥司報應,一一分明。 母用子錢,尚被責罰如此,況他人非己之物,豈可偷 盜乎?吾受此罪,苦痛萬般,不可言說。賴汝夫婦為吾 修無上黃籙寶齋一切功德。吾乘此功德,已得昇天, 故來相別。」於是乘虛而去,圖自此知罪福必應,大道 可依。夫婦詣王屋山,同志修道矣。

李約者,咸通十二年為諸衛小將軍。妻王氏死已逾 年。忽一日還家,約束大小,幹當家事,言語歷歷,一如 平生。初一家甚驚,及旬月後,亦以為常矣。約罷官二 年,力甚困闕,頻入中書,見宰相求官,未有成命。妻忽 謂約曰:「人間命官,須得天符先下,然後受官。近見陰 司文字,五月二十五日方得,符下,必受黃州刺史,可 用二十三日更入中書投狀也。」約如其言,二十三日 入中書求官。時相侍中路巖,性甚強正,早聞其妻還 魂之事,又聞二十五日必除刺史,適會其日,路公知 之,即因會話之際,已與諸廳有約云:「李約妖妄之言, 固不可聽,某已斷意不與除官矣。」至二十五日,路公 知即黃州刺史有闕,路遲疑多時,未欲注擬,忽下筆 與署黃州刺史,亦總不知。敕下之後,方復醒悟,乃歎 曰:「此天道也,豈人力可爭乎?」約將赴任,妻亦隨之。發 日及上官日,皆其妻所擇。到任旬月,妻謂約曰:「我人 間世限,盡與君生死之決,所以未去者,為天司與一 主持處。日限未即赴任,又以平生過咎未得原免。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