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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五譜錄,第六戒律,第七威儀,第八方法,第九眾術,第

十記傳,第十一讚頌,第十二表奏。言本文者,即《三元 八會》之書,長行元起之說,其例是也。紫微夫人云:「《三 元八會之書》,太極高真所有。」本者,始也,根也,是經教 之始,文字之根,又為得理之元,萬法之本。文者,分也, 理也。既能分辨二儀,又能分別法相,既能理於萬事, 又能表詮至理,如木有文,亦名為理也。「不名真文」者, 十二義通,三乘真文,教主中洞,非通義也。「神符」者,即 龍章鳳篆之文,靈跡符書之字是也。神則不測為義, 符以符契為名。謂此靈跡,神用無方,利益眾生,信若 符契。《玉訣》者,如何?上釋柱下之文,玉訣解金書之例 是也。「玉名無染,訣語不疑」,謂決定了知,更無疑染。《靈 圖》者,如含景五帝之像,圖局三一之形,其例是也。靈, 妙也。圖,度也,謂度寫妙形,傳流下世。「譜錄」者,如生神 所述三君,立本所陳五帝,其例是也。譜,緒也。錄,記也。 緒記聖人以為教法,亦是緒其元起,使物錄持也。戒 律者,如六情十惡之例是也。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能 解眾惡之縛,能分善惡之界,防止諸惡也。律者,率也, 直也,慄也,率計罪愆,直而不枉,使懼慄也。威儀者,如 《齋法典戒》,《請經軌儀》之例是也。威是儼嶷可畏,儀是 軌式所宜,亦是曲從物宜,為威法也。方法者,如存三 守一,制魄拘魂之例是也。方者方所。法者節度,修行 治身,有方所節度也。眾術者,如變丹鍊石,化形隱景 之例是也。眾,多也。術,道也,為趣至極之初道也。記傳 者,如道君本業,皇人往行之例是也。記誌者,傳也,謂 記至本業,傳示學人。讚頌者,如《五真新頌》,《九天舊章》 之例是也。讚以表事,頌以歌德,故《詩》云:「頌者,美盛德 之形容。」亦曰偈。偈,憩也。以四字、五字為憩息也。表奏 者,如六齋啟願、三會謁請之例是也。表,明也;奏,湊也, 謂表心上事,共湊大道。通言部者,以部類為義,亦以 部別為名,謂別其義類以相從也。無方釋義,十二互 通,從通制別,意如前釋。然十二部內,唯本文有通相、 別相,以十二部皆是文字,為得理之本,通名為本文, 本文猶是經之異名。十二部既通名為經,是通相本 文也。於通相文內則出一部,是五篇真文,有生天立 地之能,是一切法本,為別相本文也。不可言十二部 皆是《玉訣》,別出一部,是別相玉訣也。餘部例然。又有 長行為偈,本稱本文者。餘二乘經,望此可知。本文是 生法之本,數自居前,既生之後,即須扶養,故次辨《神 符八會》雲篆,三元玉字。若不諳練,豈能致益,故須《玉 訣》,釋其理事也。眾生暗鈍,直聞聲教,不能悟解,故立 圖像,助以表明。聖功既顯,若不祖宗物情,容言假偽, 故須其譜錄也。此之五條,生物義定,將欲輔成,必須 鑒戒,惡法文弊,宜前防止,故有戒律,既捨俗入「道出 家,簉於師寶,須善容儀,故次明威儀也。」又前乃防惡, 宿罪未除,故須修齋軌儀,悔己生惡也。儀容既善,宿 根已凈,須進學方術,理期豋真,要假道術之妙,顯乎 記傳,論聖習學,以次相從也。亦是學功既著,名傳竹 帛,故次記傳。始自生物,終乎行成,皆可嘉稱,故次有 讚頌。又前言諸教,多是長行散說。今論讚頌,即是句 偈。結辭既切,功滿德成,故須表申靈府,如齋訖言功 之例,故終乎表奏也。又前十一部,明出世之行。後之 表奏,祛世間之災,如三元塗炭,子午請命之流,皆關 表也。

《三十六部》

三乘之中,乘各有十二部,故合成三十六部也。論其 相攝者,一往大乘具有三十六部,中乘具有二十四 部,小乘唯十二部。何者?以大得兼小故也。又大乘得 學小,為遍行者,小不得兼學大,故止十二中乘可知。 此遠論界內化門意也。再論《三洞》,即是會前三乘,入 此一乘,故三洞大乘唯一耳。而又約三洞開三乘者, 此欲示一乘之內,無所不包。又云:「有二經不同:一者 《太元部老君自然齋儀》云:『經有三條:一曰天經,天真 所修;二曰地經,洞天所習;三曰人經,世間所行。三景 之法,相通而成。一曰三乘。三乘之用各有十二部,交 會相通,總曰三十六部』。」十二條:一曰無為,二曰有為, 三曰無為而有為,四曰有為而無為,五曰續愛,六曰 斷愛,七曰不斷不續,八曰分段,九曰無斷,十曰知微, 十一曰知彰,十二曰適用當境,而曰十二部,隱顯兼 施,則有七十二部。今謂此文所出,前之三經,自可以 教,後之十二,意在行也。二者、正一所明十二者:一者、 心跡俱無為,二者、心無為、跡有為,三者、心有為、跡無 為;四者、捨家處人間,「五者、㩦家入川澤,六者、出世與 人隔絕,七者與世和光同塵,八者斷欲斯斷,九者不 斷而斷,十者遊空中,十一者、在地下,十二者住天上。」 三乘皆有十二,故成三十六部也。釋此文意,已在《位 業義》科,但此兩經名味不同者,亦當教義自是一途 之說耳。《太元》所出,多據於心,正一所明,通論心跡。但 《太元十二》中第八一事言分段考事涉跡。又不顯十 二部經科。

《說三元八會六書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