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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於四時爇紙錢以奉之。王後鎮荊南,有染戶許琛,一

旦暴卒,翌日卻活,乃具牓字詣衙,云:「要見司徒。」乃通 入於階前問之,琛曰:「初被使人追攝至一衙府,未見 王,且領至判官廳,見一官人憑几曰:『此人錯來,自是 鷹坊許琛,不干汝事,即發遣回』。」謂許琛曰:「司徒安否, 我即武相公也。大有門生故吏,鮮有念舊於身後者。 惟司徒不忘,每歲嘗以紙錢見遺,深感恩德。然所賜 紙錢,多穿不得。司徒事多,點檢不至,仰為我詣衙,具 道此意。」王公聞之,悲泣慚訝。而鷹坊許琛,果亦物故。 自此選好紙剪錢以奉之。此事與楊收相於鄭愚尚 書處借錢事同。又南嶽道士秦保言威儀勤於焚修 者,曾曰:「真君云上仙何以須紙錢」,有所未喻。夜夢真 人曰:「紙錢即冥吏所藉,我又何須。」由是嶽中亦信之。 《太平廣記》:開元中,長安縣尉裴齡嘗暴疾數日,至正 月十五日夜二更後,堂前忽見二黃衫吏持牒追齡 見王,王言此人尚有官祿,不可久留,宜速放去。齡再 拜出,復往別吏。吏求金、銀錢各三千貫,齡云:「京官貧 窮,實不能辦。」吏云:「金錢者,是世間黃紙錢;銀錢者,白 紙錢耳。」齡曰:「若求紙錢,當亦可辦,不知何所送之?」吏 云:「世作錢於都市,其錢多為地府所收。君可呼鑿錢 人,於家中密室作之。畢,可以袋盛,當於水際焚之,我 必得也。受錢之時,若橫風動灰,即是我得;若有風颺 灰,即」為地府及地鬼神所受,此亦宜為常占。「然鬼神 常苦饑,燒錢之時,可兼設少佳酒飯,以兩束草立席 上,我將映草而坐,亦得食也。」辭訖遂活。燒錢畢,平復 如常。

崔明達,幼於西京太平寺出家,通《涅槃經》。開元中,齋 後,房中晝寢,見二牛頭卒拔出其魂,引出城西。至一 方丈室,內傳王召明達,王合掌謂明達曰:「聞上人通 《涅槃經》,故使奉迎。」明達說一行,王云:「得矣。」令左右送 明達詣判官,令兩人送還家。判官乃處分二吏送明 達,曰:「此輩送上人者,可以微貺勞之。」出門,吏各求五 百千,吏云:「至家宜便於市鑿之,吾等待錢方去。」明達 遂活。尚昏沉未能言,唯累舉手。左右云:「要紙錢千貫。」 明達頷之。及焚錢訖,明達見二人各持錢去,自爾病 愈。

天寶十一年,朔方節度判官、大理司直王掄巡至中 城病死,凡一十六日而蘇。初,屬纊之際,見二人追去, 恍惚以為人間,不知其死也。掄兄攝亡已六年,時見 之,攝云:「爾未當死,若得錢三千貫,即重生也。」掄馳歸 家,告妻曰:「我已死矣,若得錢三千貫,可再生。」其夕,舉 家咸聞窗牖窣然有物。既明,其妻泣言:「夢掄已死,求 錢三千貫。」即取紙剪為錢財,召巫者焚之。掄得之,即 與人間錢不殊矣。後掄果生。

太和四年,勝業里有司門令史辛察者,忽患頭痛而 絕,心上微暖。初見有黃衫人就其床,以手相就而出。 至門外,黃衫人謂察曰:「君未合去,但致錢二千緡,便 當相捨。」察曰:「某素貧,何由至此?」黃衫曰:「紙錢也。」遂相 與卻入庭際,大呼,其妻不應。黃衫指一家僮,教察以 手扶其背,因令達語求錢。於是其家果取紙錢焚之。 察見紙錢燒訖,皆化為銅錢,黃衫乃次第抽拽積之。 又謂察曰:「一等為惠,請兼致腳。直送出城。」察所居西, 有一力車傭載者,察與黃衫詣門相雇,載錢至延平 門外,裝錢訖,鐘鼓將動,黃衫曰:「天將曙,不可往矣,當 且止。」延福沈氏廟逡巡至焉。察與黃衫及車人共搬 置其錢於廟西北角。又於戶外見有葦蓆數領,遂取 之覆。纔畢,天色方曉,黃衫辭謝而去。察與車者相隨 歸,至家而蘇。妻具言家童中惡,作君語,索六百張紙 作錢以焚之,皆如前事。察頗驚異,遽至車人家。車人 曰:「夜來夢自君家,別與黃衫人載一車子錢至延福 沈氏廟。」察愈驚駭,復與車人偕往沈氏廟。即於廟西 北角,見一兩片葦蓆,其下《紙緡》存焉。

《投荒雜錄》:南人有疾,以紙為圓錢,置佛像旁,或請僧 設食,翌日宰羊豕以噉之。目曰「除齋。」

《東坡志林》有書吏陳昱者,暴死,三日而蘇。云見一橋 曰陽明,人皆用紙錢。有吏曹十餘人,以狀及紙錢至 者,吏輒刻除之,如抽貫然。已而見冥官,曰:「非其人也。」 放還。

《異聞總錄》:「紹興癸卯,新城縣村渡月明中,漁人繫舟 將歸,聞隔岸人喚船欲渡,就之,則皆文身荷兵刃者 二十餘輩。意其塞卒也,不暇問而載之。既濟,探囊與 錢,登岸謝別而去。平時兵卒經過,未嘗有也。漁人既 疑且訝,明日視其錢,皆紙也,始悟其鬼。」

《南墅閒居錄》:宋之末年,姑蘇賣餅家檢所鬻錢,得冥 幣焉。因怪之,每鬻餅必識其人與其錢。久之,一婦人 也,跡其婦,至一塚而滅。遂白之官,啟塚見婦人臥柩 中,有一兒坐其側,恐其為人所覺,必不復出,餓死小 兒,有好事者收歸養之。既長,與常人無異,不知其姓, 鄉人呼之曰「鬼官人。」元初猶在,後數年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