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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捕賊者,雉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博喻》篇:「靈龜寧曳尾於塗中,而不願巾笥之寶;澤雉 樂十步之啄,以違雞鶩之禍。」

《禽獸決錄》:「雉善聽。」

《兩同書》。夫山雞無靈,買之者謂之鳳;野麟嘉瑞,傷之 者謂之「麇。」然麟鳳有圖,麇雞無識,猶復以真為偽,以 偽為真。

《續博物志》:「蛇為雉頭先化,曾於青城山小路上見之。」 《中華古今注》:「雉尾扇起於殷世,高宗有雊雉之祥,服 章多用翟羽。」周制以為王后、夫人之車服。輦車有翣, 即緝雉羽為扇,翣以鄣翳風塵也。

《玉壺清話》:唐陸禋《續水經》「常言:蛇雉遺卵於地,千年 而為蛟焉。按漢武帝元封中,潯陽浮江,親射蛟於江 中,獲之。乃是其蛟出殼之日,害於一方,洪水飄蕩,吳 人謂之發洪。余少時嘗遊杭州新城縣之伊山,目擊 此事。方晚,忽茂草中一雌雉飛起丈餘,翅羽零落,復 入草中,數次不絕,久而不出。予切怪之,薙草往視,果」 一巨蛇、一雌雉,蟠結纏糾,津沬狼藉。不斯須,雉驚而 飛,蛇亦入草始驗。禋之說不誣。

《東坡志林》:唐太宗時,雉數飛集宮中,上以問褚遂良, 遂良曰:「『昔秦文公時,童子化為雉,雌鳴陳倉,雄鳴南 陽。童子曰:『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文公遂雄諸侯,光武 得其雄,起南陽,有四海。陛下本封秦,故雌雄並見,以 告明德』。上悅曰:『人不可以無學』」,遂良所謂多識君子 哉!余以謂秦雉,陳寶也,豈常雉乎?今見雉即謂之寶, 猶得白魚便自比武王,此謟佞之甚,愚瞽其君者,而 太宗喜之,史不譏焉。「野鳥無故數入宮」,此正災異。使 魏徵在,必以高宗鼎耳之祥諫也。遂良非不知此,捨 鼎耳而取陳寶,非忠臣也。

李公擇嘗謂:「金雞有無雄而卵者,抱之雖能破殼而 出,然不數日輒死。此卵可食,非殺之也。」余曰:「不然,凡 能動者皆佛子,而謂雞卵可殺乎?」

《蟫史易》曰:「離為雉。」離,火也。其體文明,性復炎悍,故為 雉。《禮記》曰:「雉性剛而守節。」《周禮》云:「大夫執雁,士執雉。」 雉取其有文采而守介也。

雉部外編

《神仙傳》:「彭祖姓籛名鏗,帝顓頊之裔孫,善養性,能調 鼎,進雉羹於堯,食之以壽考。」

《賢奕》「纏足」一事謂之妖,古無此,蓋自妲己始。妲己乃 雉精,足猶未變,故用裂帛纏之。

《搜神記》:秦穆公時,陳倉人掘地得物,若羊非羊,若豬 非豬,牽以獻穆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媼,常 在地食死人腦,若欲殺之,以柏插其首。媼曰:『彼二童 名為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捨媼,逐二童 子,童子化為雉,飛入平林。陳倉人告穆公,穆公發徒 大獵,果得其雌,又化為石,置之汧渭之間。至文公時 為立祠,名「陳寶。」其雄者飛至南陽,今南陽雉縣是其 地也。秦欲表其符,故以名縣。每陳倉祠時,有赤光長 十餘丈,從雉縣來,入陳倉,祠中有聲殷殷如雄雉。後 光武起於南陽。

《異苑》:朱文繡與羅子鍾為友,俱仕於梁。繡既死,子鍾 哭之,其夜亦亡。梁南七里有雞山,繡葬於其中。北九 里有雉澗,埋鍾於其內。繡神靈變為雞,鍾魂魄變為 雉,清鳴哀響,往來不絕。故《詩》曰:「雞山別飛嚮,雉澗和 清音。」

《雲笈七籤》:「薛元同焚香好道二仙女密降其室,促嵩 高之行。是月一夕終於私第。有仙鸐三十六隻翔集 室宇之上。」

《宋史李大臨傳》:「大臨以工部郎中出知汝州。辰溪貢 丹砂,道葉縣,其二篋化為雙雉,鬥山谷間。耕者獲之, 人疑為盜,械送於府。大臨識其異,訊得實,釋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