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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又鳸有九種,此其一也。

《集解》

陳藏器曰:「鷃是小鳥,鶉類也,一名鴽。」鄭元註《禮記》:「雉 兔鶉鷃。以鷃為鴽,人多食之。」時珍曰:「鷃,候鳥也,常晨 鳴如雞,趨民取麥,行者以為候。」《春秋運斗樞》云:「『立春 雨水,鶉鵪鳴』。是矣。鵪與鶉,兩物也,形狀相似,俱黑色, 但無斑者為鵪也。今人總以鵪鶉名之。按:《夏小正》云: 『三月田鼠化為鴽,八月鴽化為田鼠』。」註云:「鵪也。《爾雅》」 云:「鶉子鳼,鴽子鸋。」註云:「鵪鶉屬也。鴽,鵪也。」《禮記》云:「鶉 羹鴽,釀之以蓼。」註云:「鴽,小不可為羹,以酒蓼釀之,蒸 煮食也。」據數說,則鶉與鵪為兩物明矣。因其俱在田 野而形狀彷彿,故不知別之,則夫鶉也,始由蝦蟆海 魚所化,終即自卵生,故有斑而四時常有焉。鷃也,始 由鼠化,終復為鼠,故無斑而夏有冬無焉。本原既殊。 性療當別。何可混邪。

《肉氣味》

甘平無毒。

《主治》

李時珍曰:「諸瘡陰𧏾,煮食去熱。」

《直省志書》

澤州

朱衣鳥,出澤州,形如瓦雀,毛羽類丹砂,善鳴。張希周 㩦歸,陳繼儒以為即古之赤鷃也。

鶉部藝文

《題畫鵪鶉》
明·于慎行

渺彼枋榆翼。丹青畫作真。靜眠宮草日。閒傍苑花春。 顧影驕金距。逢場上錦茵。非同珠樹鳥。獨用「羽毛珍。」

鶉部紀事

《國語》:晉平公射鴳不死,使豎襄搏之,失。公怒,拘將殺 之。叔向聞之,夕,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殺之。昔吾先君 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為大甲,以封于晉。今君嗣吾 先君唐叔,射鴳不死,搏之不得,是揚吾君之恥者也。 君其必速殺之,勿令遠聞。」君忸怩,乃趣赦之。

《拾遺記》:「宋景公之世,有善星文者,許以上大夫之位, 處於層樓延閣之上,以望氣象,設以珍食,施以寶衣。 其食則有叢庭之鷃,蒸以蜜沬。」

《周地圖記》:「鶉觚縣者,秦使太子扶蘇及蒙恬築長城, 見此原水淺,因欲築城,遂以觚爵奠祭,乃有鶉鳥飛 升觚上,以為靈異,因以名縣。」

《晉書五行志》:「趙王倫篡位,有鶉入太極殿,雉集東堂。 天戒若曰,太極東堂,皆朝享聽政之所,而鶉雉同日 集之者,趙王倫不當居此位也。《詩》云:『鵲之疆疆,鶉之 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其此之謂乎!」尋而倫誅 《在窮記》。趙大龍以鶉二十枚奉上老母。

《宋史王安石傳》:有少年得鬥鶉,其儕求之不與,恃與 之昵,輒持去,少年追殺之。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駮曰: 「按律,公取、竊取皆為盜。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 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遂劾府司失入。府 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詔放安石罪, 當詣閣門謝。安石言:「我無罪。」不肯謝。御史舉奏之,置 不問。

《庚溪詩話》:蔡元長京既貴,享用侈靡,喜食鶉,每預蓄 養之,烹殺過當。一夕,夢鶉數千百訴于前,其一鶉居 前致辭曰:「食君廩中粟,作君羹中肉。一羹數百命,下 箸猶未足。羹肉何足論,生死猶轉轂。勸君宜勿食,禍 福相倚伏。」觀此,亦可為饕餮而暴天物者之戒。 《宣和畫譜》:「艾宣,金陵人,善畫花竹禽鳥。能傅色暈,淡 有生」意,捫之不襯人指。其孤標雅致,非近時之俗工 所能到。尤喜作「敗草荒榛,野色凄涼」之趣。以畫《鵪鶉》 著名于時。

《春渚記聞》:張鬼靈,三衢人,其父使從里人學相墓術, 忽自有悟見因以「鬼靈」為名。蔡靖安世先墓在富春 白昇嶺,其兄宏延鬼靈至墓下,視之,謂宏此墓當出 貴人,然必待君家麥甕中飛出鵪鶉,為可賀也。宏曰: 前日某家臥房米甕中忽有此異,方有野鳥入室之 憂。鬼靈曰:「此為克應也,君家兄弟有被魁薦者,即是 貴人也。」是秋,安世果為國學魁選。

《金史五行志》:「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密州獻白 鶉、白雉各一。」

《指月錄》:「杭州慧日永明延壽智覺禪師,嘗習定天台 天柱峰下者九旬,有鳥類斥鷃,巢衣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