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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野。

慶元三年,饒州軍營雞卵出蛇,近雞孽,亦蛇孽也。婺 源縣張村民家雌雞化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 同里洪氏家雄雞伏子,中一雛三足。咸淳五年,常州 雞羽生距。

《冷齋夜話》:「萬安軍南並海石崖中,有道士,年八九十 歲,自言本交趾人,渡海船壞於此崖,因庵焉。養一雞, 大如倒挂,日置枕中啼即夢覺。」

《癸辛雜識》:「葉亦愚上書後,朝廷捕之甚急,遂禱之霍 山張王廟。是夕夢一白衣裹帽人指庭下一雞,為蛇 所纏,牢不可解。其後有黥而王之驗,二物巳酉合也。」 《遯齋閒覽》:「羅可,沙陽之碩儒也,性度寬弘,詞學贍麗。 嘗預鄉薦,見斥於禮部,遂慨然不復有進取意,以疏 放自適,鄉人共以師禮事焉。人有竊刈其園中蔬者」, 可適見,因躡足伏草間避之,以俟其去。又有攘殺其 雞者,可乃攜壺就之,其人慚悚服罪。可執其手曰:「與 子幸同里閭,不能烹雞以待子,我誠自愧。」乃設席呼 其妻孥環坐,盡醉而歸,終不以語人。人由是相誡無 犯。年六十七而終。

《豹隱紀談》:自來縣尉下鄉擾人,雖監司郡守亦不能 禁止,邇來尤甚。京口旅邸中有戲效古風雅之體,作 《雞鳴》詩曰:「雞鳴,刺縣尉下鄉也。雞鳴喈喈,鴨鳴呷呷, 縣尉下鄉,有獻則納。雞鳴于塒,鴨鳴于池,縣尉下鄉, 靡有孑遺。雞既烹矣,鴨既羹矣,鑼鼓鳴矣,縣尉行矣。」 《雞鳴》三章,章四句。

《元史鐵哥傳》:鐵哥父斡脫赤,鐵哥甫四歲,性穎悟,不 為嬉戲,從那摩入見,帝問誰氏子,對曰:「兒斡脫赤子 也。」帝方食雞,輟以賜鐵哥,鐵哥捧而不食,帝問之,對 曰:「將以遺母。」帝奇之,加賜一雞。

《輟耕錄》:嘗至松江鍾山淨行庵,見籠一雄雞,置於殿 之東簷,請問其故,寺僧云:「畜此以司晨,蓋十有餘年 矣。」時刻不爽。余竊記張公文潛《明道雜志》云:「雞能司 晨,見於經傳,以為至論」,而未必然也。或天寒雞嬾,至 將旦而未鳴,或夜月出時,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 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若然,則張公之言非歟?因舉 似以詢其所以。僧云:「司晨之雞必以童。若壞其天真。 豈能有常哉。」蓋張公特未知此理故耳。

賢奕胡公壽安,初任信陽,調獲鹿,永樂中任新繁。在 官未嘗肉食。其子自徽來省,居一月,烹二雞。胡怒曰: 「吾居官二十餘年,嘗以奢侈為戒,猶恐弗能令終。爾 如此,不為吾累乎?」

軒輗為浙江按察使,四時一布袍,蔬食不厭。約諸僚 三月出俸,易肉一觔。故舊經過輒留飯,飯惟一肉。或 至殺雞,皆驚異曰:「軒廉使殺雞,為客大破費。」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 雞鳴於梁上,生一卵,堅甚,取供佛前,化為水。」

《庚己編》:弘治末,南昌艾公璞巡撫江南,蘇州屬縣崇 明申報本縣民家有雞生卵而方者,異而碎之,中有 一彌猴,纔大如棗。艾公以告巡江都御史長洲陳璚, 欲同奏於朝。陳公曰:「妖異誠當以聞,然其物怪甚,度 已不存矣。萬一柄臣喜事者以詔旨取驗,何以進命?」 艾公乃止。吳用見其文移云。

《冠縣志》:「正德十一年冬,雞生三足。」

《江寧府志》:「大晨雞,萬曆壬子,小人國入貢,舟泊石城。 其人長可二尺許,紺髮綠睛,衣綠衣,多摺縫方巾,與 中國類者。所貢錦雞凡四,青鸞一,白鸚鵡四。大晨雞 其一重五十觔,狀類中國之雞,而身肥,冠聳高四尺 許。」

《客座新聞》:偶:「武孟,吳之太倉人也,有詩名,嘗為武岡 州幕官,因鑿渠得一瓦枕枕之,聞其中鳴鼓起擂,一 更至五更,鼓聲次第更轉不差。既聞雞鳴,亦至三唱 而曉,抵暮復然。武孟以為鬼怪,令碎之。及見其中設 機局以應夜氣,識者謂為諸葛武侯雞鳴枕也。」 《觚不觚錄》:「先君以御史請告里居,巡按來相訪,則留 飯,葷」素不過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餌、海味之屬。進 子鵝,必去其首尾,而以雞首尾蓋之,曰「御史毋食鵝 例也。」

《澤州志》:「崇禎十三年,遊僧入高平南關,市集募化。至 石牌坊,有雄雞突飛僧頂,毒啄不止,血流被面,驅之 不去。旁人障僧令走,雞隨之,鳴啄更厲。眾驚異,白於 官,一加拷訊吐實。蓋曾殺賣香客於途,攫其錢,即雞 主也。啟尸不獲,獄未成而僧服冥報,相傳為義雞也。」 《石城縣志》:「石上里豐山許立卓夫婦皆長厚,喜施濟」, 逢朔朢,同往三峰寺祈嗣,極其誠懇。寺一老僧戒律 甚嚴,偶適市,見一群雛雞爭啄生蟲,惟一雛勿啄。僧 乞得勿啄者,歸而養之。歲餘,峨冠修尾,潔白一雄也。 日遶佛殿,不遺一矢。夜必飛棲西廊之梁上,聞僧夜 誦經,則喉間格格相答響。忽死,見夢於僧曰:「我往許 立卓家投胎矣,師來當拔我左脅之毛。」他日僧詣卓, 卓喜,為治齋,曰:「賴佛得兒,然無如苦啼何?」僧以夢告。 卓急取兒示之,脅果有白雞毛,拔之而啼,遂止。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