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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也。

《太平縣志》:「宋祥符間,湯院常有一白狗,聞鐘即至,索 食久之。僧疑近地無此,竢其出,因跡之,及上流澄潭, 竄入水中,轉巨石擊之,須臾波翻水涌,白龍起自潭 內,夭矯蜿蜒,騰空而去。」

《鄰幾雜志》:康定中,侍禁李貴為西邊寨主妻為昊賊 所擄去,家中一白犬,頗馴擾,祝之曰:「我聞犬之白,乃 前世為人也。爾能送我歸乎?」犬俯仰如聽命,即裹糧 隨之,有警則引伏草間,渴即濡身而返。凡六七日出 賊境,其夫無恙,朝廷封崇信縣君。

《東軒筆錄》:慶曆中,衛士有變,震驚宮掖。臺官宋禧上 言:「蜀有羅江狗,赤而尾小者,其警如神,願養此狗於 掖庭,以警倉卒。」時人謂之宋羅江。

《幕府燕閒錄》:歐陽文忠在翰林日,嘗與同院出遊,有 馬斃犬於前,文忠顧曰:「君試言其事。」同院曰:「有犬 臥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文忠曰:「使子修史萬卷,未 已也,內翰以為何如?」文忠曰:「逸馬殺犬於道。」

《梁溪漫志》:滕達道未遇時,與諸生講學於僧舍。主僧 出,諸生夜盜其犬而烹之。事聞,有司欲治其罪,滕公 為丐免。守素聞其能賦,因諭之曰:「如能解作《盜犬賦》, 則將釋之。」公即口占辭曰:「僧既無狀,犬誠可偷。徹藍 宇之肥犬,充絳帳之晨羞。摶飯引來,猶作續貂之尾; 持刀擊去,難回顧兔之頭。」守大笑,即置不問。

《泊宅編》虞經臣策。元祐五年作監察御史,是時察官 亦許言事,尋擢侍御史,不歷殿院。至紹聖改元,移起 居郎。明年為給事中。初入臺,值都城開渠,忽有異犬 自渠中出,直入其家,馴服若素畜養者,家人輩愛之, 名曰「渠來。」但無事,惟喜睡,或亂毀簾幃窗牖之類,則 經臣必有遷改錫賚之慶。自爾每遇慶事,則贈以肉 一斤,渠來必歡喜跳躍,然後食之,以為常。凡數年,經 臣卒前一夕,渠來死。

《墨客揮犀》:往歲士人多尚對偶為文,穆修、張景輩始 為平文,當時謂之古文。穆、張嘗同造朝,待旦于東華 門,方論文次,適見有奔馬踐死一犬,二人各記其事, 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張景曰:『有 犬死奔馬之下。時文體新變,二人之語皆拙澀,當時 已謂之工,傳之至今』。」

《曲洧舊聞》:崇寧初,范致虛上言:「十二宮神狗居戌位, 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因 降指揮,禁天下殺狗,賞錢至二萬。太學生初聞之,有 宣言于眾曰:「朝廷事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而 當年未聞禁畜貓也。」其間有善議論者密相語曰:「狗 在五行,其取類自有所在。今以忌器諛言,使之貴重」 若此,審如《洪範傳》所云,則其憂有不勝言者矣。 《妖化錄》:「宣和五年,京師城北,乃官民牧羊地,忽有野 犬,不知所從來,入群羊中鳴叫,左右前後諸犬皆往 聚會。一羊間一犬,黑白交映,至次日,城內外諸犬畢 集,或縛者并斷索而來。凡擾擾兩日,犬多羊少,皆齧 殺其羊。識者知為不祥。」

《游宦紀聞》:永福下鄉有農家子,姓張,因度為僧。僧發 狂時,言無不驗。有鄉民著新紫襦詣謁,僧請以為施, 民有難色。僧曰:「急抖擻去狗毛。」蓋民竊烹鄰狗得襦, 人無知者,故戲之。

《異聞總錄》:青州老人朱先生,以賣藥自給,每攜一妻、 一妾、一犬,往來贛州及南康縣,土人多識之。紹興丁 丑歲四月,南康還至館贛南黃岡,有村民來稱母病, 邀往其家診脈。問其居遠近,曰:「數里。」朱即從行。已至, 則盡奪其貲橐,殺三人,埋于林間,犬隨而叫號。俄舍 去,民逐之不及,徑還南康縣舊邸,以爪掊地,哀頓不 已。邸人恠之,引詣縣。犬伏庭下,如有所訴。縣宰諭之 曰:「汝主人得非為姦盜所殺耶?吾當遣弓兵擒捕。」犬 即起搖尾,引眾至埋所,發穴見屍兵,復語之曰:「屍雖 已見,當引我至賊家。」犬又前導,盡獲凶黨。

《夷堅志》:「紹興中,樂平魏彥成安行為徐州守,全椒縣 結正一死囚獄。」案云:「縣外二十里有山菴,頗幽僻,常 惟樵農往來,一僧居之,獨雇邨僕供薪爨之役。養一 貓極馴,每日在傍,夜則宿于床下。一犬尤可愛,俗所 謂獅狗者。僧嘗遣僕買鹽,際暮未返,凶盜乘虛抵其 處,殺僧而包裹缽囊所有,出宿于外。明日入縣,此犬」 竊隨以行,遇有人相聚處,則奮而前視。盜嗥行,又隨 之,至于四五,乃泊縣市,愈追逐哀鳴。市多識菴中犬, 且訝其異,共扣盜曰:「犬如有恨,汝意得非去菴中作 罪過乎?」盜雖強辯數四,然低首如怖伏狀,即與俱還。 菴。僧已死,時正微暑,貓守臥其傍,故鼠不加害。執盜 赴獄,不能一詞抵隱,遂受刑。

《宋史五行志》:「紹興六年四月,中京大雪,雷震犬數十, 爭赴土河而死,可救者才二三。」

《幽怪錄》:「萬松嶺上多中貴之宅,惟陳內侍宅最高。紹 興十五年,盛夏,因納涼,四鼓未寢,行人已絕,忽見黃 衣卒領三人自北而南,一衣金紫者前行,次一紫衫 者,又一青衫者俱到劉供奉門外,將欲入,金紫者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