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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長生耳。今服之既死,焉用此為?不服此藥,自可更 得數十歲在世間也。」遂不服,乃共出山,欲為伯陽及 死弟子求棺木。二子去後,伯陽即起,將所服丹納死 弟子及白犬口中,皆起。

《雲南通志》:南詔蒙邏晟時,有一僧持錫杖缽盂,牽一 白犬乞食開南郡窮石村,村素有盜,善殺人,僧犬為 其盜食,僧曰:「汝村盜吾犬。」村眾詈僧為誣,僧乃呼犬, 犬遂嗥於眾人之腹中。眾謂妖,執而殺之,解其支體, 須臾復生,謂眾曰:「人不可殺,死必有生。」終為讎對。眾 仍斬之,更復生又殺之,焚其骨為灰,盛以截竹,棄之 江心。須臾,僧裂竹而出,形體復完。執柳瓶,著屧履,向 山而去。村主王樂等走馬追之,不及,射之箭落,皆變 蓮花,始稽首服罪。村眾自是棄刀弓,務農業。今洱河 東有上蒼湖,產蓮花菜,是其蹟也。

《祥異記》:「呼子先者,漢中關下卜壽百餘歲。臨去,呼酒 家嫗急裝,有仙人持二茅狗來,子先將一與酒嫗,但 騎之,乃龍也。」

《幽明錄》:王姥,黃龍中九歲病死,自朝至暮復蘇,云見 一老嫗挾將飛見北斗君,有狗如獅子大,深目,伏井 欄中,云「此天公狗也。」

《列仙傳》:「蜀人邗子好放犬,犬走入山穴,邗子隨之行 數百里,出山頭有殿屋官府仙人吏使甚嚴。見其故 妻主洗魚,與邗子一函,藥發視之,乃魚子也。養之池 中,一年,皆為龍。邗子後還山,見犬色更赤,有長翰,邗 子遂留山上,時時下護其宗族。蜀人立祠焉。」

《搜神記》:北平田琰居母喪,恆處廬向。一暮夜忽入婦 室,密怪之曰:「君在毀滅之地,幸可不爾。」琰不聽而合。 後琰暫入,不與婦語,婦怪無言,并以前事責之。琰知 鬼魅,臨暮未眠,衰服掛廬,須臾見一白狗攫廬,銜衰 服因變為人,著而入。琰隨後逐之,見犬將升婦床,便 打殺之,婦羞愧而死。

司空南陽來季德,停喪在殯,忽然見形,坐祭床上,顏 色服飾聲氣熟是也。孫兒婦女,以次教戒,事有條貫, 鞭扑奴婢,皆得其過。飲食既絕,辭訣而去。家人大小, 哀割斷絕。如是數年,家益厭苦。其後飲酒過多,醉而 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殺。因推問之,則里中沽酒家 狗也。

山陽王瑚,字孟璉,為東海蘭陵尉。夜半時,輒有黑幘 白單衣吏詣縣叩閣迎之,則忽然不見。如是數年。後 伺之,見一老狗,白軀猶故,至閣便為人以白孟璉,殺 之乃絕。

《幽明錄》:「晉祕書監太原溫敬林亡一年,婦柏氏忽見 林還共寢處,不肯見子弟兄。子來見林,林小,開窗出 面見之。後酒醉形露,是鄰家老黃狗,乃打殺之。」 《抱朴子登涉篇》:「林慮山中有一亭,其中有鬼。每有宿 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數十人,衣色或黃或白或黑,或 男或女。後到伯夷者遇之,宿明燈燭而坐誦經。夜半 有十」餘人來,與伯夷對坐,自共樗蒱博戲。伯夷密以 鏡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執燭起,佯誤以燭燼爇 其衣,乃作燋毛氣。伯夷懷小刀,因捉一人而刺之。初 作人語,死而成犬,餘犬悉走,於是遂絕。

《搜神後記》:「太叔王氏後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 十,常宿外,婦深無忻。後忽一夕見王還,嬿婉兼常,晝 坐,因共食。奴從外來,見之大驚,以白王,王遽入,偽者 亦出,二人交會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者 便先舉杖打偽者,偽者亦報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 與手。王兒乃突前痛打,是一黃狗,遂打殺之。王時為」 會稽府佐。門士云。「恆見一老黃狗自東而來。其婦大 恥。病死。」

宋永初三年,謝南康家婢行逢一黑狗,語婢云:「汝看 我背後。」婢舉頭見一人,長三尺,有兩頭。婢驚怖返走 人,狗亦隨婢後至家庭中,舉家避走。婢問狗:「汝來何 為?」狗云:「欲乞食耳。」於是婢為設食並食訖,兩頭人出, 婢因謂狗曰:「人已去矣。」狗曰:「正巳復來。」良久乃沒,不 知所在。後家人死喪殆盡。

《搜神記》:「宋王仲文為河南郡主簿,居緱氏縣北,得休, 因晚行澤中,見車後有白狗,仲文甚愛之,欲取之。忽 變形如人,狀似方相,目赤如火,差牙吐舌,甚可憎惡。 仲文與奴並擊之,不勝而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嘉興府志》:「南宋元嘉中,有朱休之者,一日與弟對坐, 家有犬,向休之蹲視,搖頭而言曰:『我不能歌,聽我歌 《梅花》。今年固復可,奈汝明年何』?」休之怪而斬之。來歲 梅花時,兄弟相鬥,弟奮戟傷兄,官收治,並被繫,經歲 得免。夏,舉家病疫,母及兄弟皆死。

《述異記》:「濟陽山,麻姑登仙處。俗說山上千年,金雞鳴, 玉犬吠。」

《冥報記》: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罷職歸京 第,性好畋獵,常籠鷹數聯,殺鄰狗餧鷹。既而公疾,見 五犬來責命,公謂之曰:「殺汝者奴通達之過,非我罪 也。」犬曰:「通達豈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盜汝食,自於 門首過而枉殺我等,要當相報,終不休也。」公謝罪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