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6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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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 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谿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 麞,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抗爭為長雄。刺史 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吏民 羞,以偷活於此也?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 得不與鱷魚辯。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 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 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 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 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 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 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 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 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 悔。祝之夕,暴風震電起谿中,數日水盡涸,西徙六十 里,自是潮無鱷魚患。

《嶺表錄異》:「故李太尉貶官潮州,經鱷魚瀨沉櫝,平生 寶玩古書圖畫,一時沉失。遂召舶上崑崙取之。恆見 鱷魚極多,不敢輒近,乃是鱷魚窟宅也。」

《宋史陳堯佐傳》:「堯佐通判潮州,修孔子廟,作韓吏部 祠,以風示潮人。民張氏子與其母濯於江,鱷魚尾而 食之,母弗能救。堯佐聞而傷之,命二吏拏小舟,操網 往捕。鱷至暴,非可網得。至是鱷弭受網,作文示諸市 而烹之,人皆驚異。」

《澠水燕談錄》:咸平中,陳文惠謫官潮州。時州人張氏 子濯於江邊,為鱷魚食之。公曰:「昔韓吏部以文投惡 溪,鱷魚為吏部遠徙。今鱷魚既食人,則不可赦矣。」乃 命吏督漁者網而得之,鳴鼓告其罪,戮之於市。圖其 形為之贊,至今多傳之。

鱷魚部雜錄

《感應經》,「河有怪魚,乃名為鱷,其身若豹,其齒三作。」《博 物志》云:「南海有魚如鼉,斬其首乾之,椓去齒而更復 生。」南州亦云然。淳風又聞:廣州鱷魚能陸追牛馬殺 之水中覆舟殺人,值網則不敢觸,如此畏懼。其一孕 生卵類百於陸地。及其成形,則有蛇有龜,有鱉,有魚 有鼉有蛟者,凡數十類。及其被人捕取宰殺之,其靈 能為雷電風雨,殆神物龍類也。

《夢溪筆談》:「《嶺表異物志》記鱷魚甚詳。予少時到閩中, 時王舉直知潮州,釣得一鱷,其大如船,畫以為圖,而 自序其下。大抵其形如鼉,但喙長等,其身牙如鋸齒, 有黃蒼二色。或時有白者,尾有三鉤,極銛利。遇鹿豕 即以尾㦸之以食,生卵甚多,或為魚,或為鼉黿。其為 鱷者,不過一二。土人設鉤於大豕之身,筏而流之水」 中,鱷尾而食之,則為所斃。

=鱘鰉魚部彙考{{{1}}}

釋名

《鱣》。詩經      《鮪》。詩經

王鮪:周禮     《鮥》。爾雅

《鮛,鮪》。爾雅     含光魚。南越志

蠟魚。南越志    尉,魚。毛詩陸疏廣要

仲明魚。毛詩陸疏廣要《玉版》:埤雅

黃魚:埤雅     阿八兒忽魚:本草綱目 乞里麻魚。本草綱目

鱣魚圖

鱣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