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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魚部紀事

雲溪友議平,曾遊蜀川,謁少師李固言,相公在成都, 賓館則李珪郎中、郭圓員外,陳會端公、袁不約侍郎, 采擇書記薛重評事皆遠從公,可謂蓮幕之盛矣。曾 每與諸公評論,則言笑彌日;侍於相公,則輕佻無所 畏怵。遂獻《雪山賦》一首,言「雪山雖茲潔白之狀,疊嶂 攢峰,夏日清寒而無草,水華茂為人採掇。」以李公罕 作文章,廢其庠序也。相公讀賦,命推出曾。曾不踰旬, 又獻《鯸鮧魚賦》,言此魚觸物而怒,翻身上波,為鷂鳶 所獲,奈魴鱮之笑何?相公覽賦笑曰:「昔趙元叔之狂 簡,袁伯彥之機捷,無以過焉。然愛其文采,投贄者無 出於曾。曾有過忤,不至深罪。」乃知相公之用心也。 《錄異記》:鯸鮧魚,文斑如虎。俗云:「煮之不熟,食之必死。」 相傳以為常矣。饒州有吳生者,家甚豐足,妻家亦富, 夫婦和睦,曾無虧間。一旦吳生醉歸,投身床上,妻為 整衣解履,扶舁其足。醉者運動,誤中妻之心胸,其妻 蹶然而死。醉者不知也,遽為妻族所陵,云毆擊致斃, 獄訟經年,州郡不能理,以事聞,縶繫狴牢,以俟王命。 吳生親族,懼敕命到,必「有明刑,為舉族之辱。」因餉獄 生鱠《鯸鮧》魚以啗之,冀其獄中自斃。吳生食之無苦, 如此數四,竟不能害,益加充悅。俄而會赦獲免。還家 之後,子嗣繁盛,年洎八十,竟以壽終。且烹之不熟,尚 能殺人,生啗數四,不能為害。此其命歟?

《宋史張根傳》:「根字知常,以朝散大夫終於家。性至孝, 母嗜河豚及蟹,母終,根不復食。」

《聞見後錄》:經筵官會食資善堂,東坡盛稱河豚之美。 呂元明問其味,曰:「直那一死!」

《楓窗小牘》:東坡謂食河豚值得一死。余過平江姻家, 張諫院言「南來無他快事,秖學得手煮河豚耳。」須臾, 烹煮對余,方且共食,忽有客見顧,俱起延款,為貓翻 盆,犬復佐食,頃之貓犬皆死,幸矣哉,奪兩人於貓犬 之口也。乃汴中食店以假河豚餉人,以今念之,亦足 半死。

河豚魚部雜錄

《酉陽雜俎》:「鯸鮧魚,肝與子俱毒,食此魚必食艾,艾能 已其毒,江淮人食此魚必和艾。」

《六一詩話》:梅聖俞嘗於范希文席上賦河豚魚詩云: 「春洲生荻芽,春岸飛楊花。」河豚當是時,貴不數魚蝦。 河豚嘗出於春暮,群遊水上,食絮而肥,南人多與荻 芽為羹,云最美,故知詩者謂祇破題兩句,已道盡河 豚好處。聖俞平生苦於吟詠,以閑遠古淡為意,故其 構思極艱。此詩作於樽俎之間,筆力雄贍,頃刻而成, 遂為絕唱。

《石林詩話》:歐陽文忠公記梅聖俞河豚詩:「『春洲生荻 芽,春岸飛楊花』。破題兩句,已道盡河豚好處,謂河豚 出於暮春,食柳絮而肥。」殆不然。今浙人食河豚,始於 上元前,常州、江陰最先得。方出時,一尾至直千錢,然 不多得,非冨人大家預以金噉漁人未易致。二月後, 日益多,一尾纔百錢耳。柳絮時人已不食,謂之斑子, 或言其腹中生蟲,故惡之,而江西人始得食。蓋河豚 出於海,初與潮俱上,至春深,其數稍流入於江。公,吉 州人,故所知者江西事也。

《談苑》:「河豚瞑目切齒,其狀可惡,不中度多死,棄其腸 與子,飛鳥不食,誤食必死。登州瀕海人取其白肉為 脯,先以海水淨洗,換海水浸之,暴於日中,以重物壓 其上,須候四日,乃去所壓之物,傅之以鹽,再暴乃成。 如不及四日,則肉猶活也。」太守李嘗以三日去所壓 之物,俄頃肉自盆中躍出,乃知瀹之不熟,真能殺人 也。

《明道雜志》:「河豚魚,水族之奇味也。而世傳以為有毒, 能殺人,中毒則覺脹,亟取不潔食乃可解,不爾必死。 余時守丹陽及宣城,見土人戶食之,其烹煮亦無法, 但用蔞蒿、荻筍、菘菜三物,云最相宜,用菘以滲其膏 耳,而未嘗見死者。或云土人習之故不傷。」是大不然。 蘇子瞻是蜀人,守揚州。晁無咎濟州人,作倅河豚,出 時,每日食之,二人了無所覺,但愛其珍美而已。南人 言魚無頰無鱗,與目能開闔及作聲者有毒,而河豚 備此五者,故人畏之。而此魚自有二種,色淡黑,有文 點,謂之斑子,云能毒人,而土人亦不甚以捕也。蘇子 瞻在資善堂,與數人談河豚之美,諸人極口譬喻稱 贊。子瞻但云:「據其味,真是消得一死」人服以為精要。 余在真州會上,食假河豚,是用江鮰作之,味極珍。有 一官妓謂余曰:「河豚肉味頗類鮰而過之,又鮰無脂。」 也。晁無咎謂「味似鰻鱺,而肉差緊,多食不令人逆。」 此魚出時必成群,一網取數十,初出時,雖其鄉亦甚 貴重,在仲春間,吳人會客,無此魚,則非盛會。其美尤 宜再溫,吳人多晨烹之,羹成候客至,率再溫以進。或 云「其子不可食,其子如一大粟,浸之經宿,大如彈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