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瑇瑁部紀事

《汲冢周書王會解》:「湯問伊尹曰:諸侯來獻,或無馬牛 之所生,而獻遠方之物,事實相反,不利。今吾欲因其 地勢所有獻之,必易得而不貴,其為四方獻。令」伊尹 受命,於是為四方令,正南甌、鄧、桂國,損子產里、百濮、 九薗,請令以珠璣、瑇瑁、象齒、文犀、翠羽、菌鶴、短狗為 獻。

《史記·春申君傳》:「趙平原君使人於春申君,春申君舍 之於上舍。趙使欲夸楚,為瑇瑁簪,刀劍室以珠玉飾 之,請命春申君客。春申君客三千餘人,其上客皆躡 珠履以見趙使,趙使大慚。」

《西京雜記》:「韓嫣以玳瑁為床。」

《後漢書和熹鄧皇后紀》:「和帝崩,殤帝立后為皇太后, 臨朝,御府尚方織室,錦繡冰紈綺縠、金銀珠玉、犀象、 瑇瑁、彫鏤玩弄之物,皆絕不作。」 《桓帝本紀》:「延熹九年九月,大秦國王遣使奉獻。」時 國王《安敦》獻象牙、犀角、玳瑁。

《賈琮傳》:「交阯土多珍產,明璣翠羽,犀象、瑇瑁,異香美 木之屬,莫不自出。前後刺史率多無清行。帝敕三府 精選能吏,有司舉琮為交阯刺史。」

《江表傳》:黃初元年,魏文帝遣使求雀頭香、大貝、明珠、 犀角、玳瑁。群臣奏曰:「荊揚二州貢有常典,魏所求珍 玩之物,非禮也,宜勿與。」權曰:「昔惠施尊齊為王,客難 之曰:『公之學去尊,今王齊,何其倒也』?惠子曰:『有人於 此,欲擊其愛子之頭,而石可以代之。子頭所重,而石 所輕也。以輕代重,何為不可乎?方有事於西北江表, 元元恃主為命,非我愛子邪?彼所求者,於我瓦石耳, 孤何惜焉!彼在諒闇之中,而所求若此,寧可與言禮 哉』!」皆具以與之。

《吳志孫權傳》:嘉禾四年,魏使以馬求易珠璣、翡翠、瑇 瑁,權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馬,何苦不聽其交易?」 《南齊書廬陵王子卿傳》:子卿,世祖第三子也。永明元 年,都督荊湘益寧梁南北秦七州,安西將軍、荊州刺 史。子卿在鎮,營造服飾,多違制度,上敕之曰:「忽作瑇 瑁乘具,何意已成,不須壞,可速送下。」

《隋書。南蠻傳》:「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等使赤土,其 王請駿等入宴,設草葉盤,方一丈五尺,上有牛、羊、魚、 鱉、豬、瑇瑁之肉百餘品。」 《唐書·南蠻傳》:「婆利國產瑇瑁、文螺、石坩。」 《杜陽雜編》:「敬宗皇帝寶曆元年,南昌國獻玳瑁盆,可 容十斛,外以多玉飾之。及盛夏,上置於殿內,貯水令 滿,遣嬪御持金銀杓酌水相沃,以為嬉戲」,終不竭焉。 《唐書地理志》「嶺南道崖州珠崖郡,土貢玳瑁。」

陸州玉山郡。土貢:玳瑁。

《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六月「壬午,罷造玳瑁龜筒 器。」

瑇瑁部雜錄

《孝經援神契》:「神明滋液,則瑇瑁背文坼。」 班固《與竇憲書》:「今將軍憐固,賜以玉躬所喜駭犀玳 瑁簪。」

《廣志》:「玳瑁形似龜,出南海巨延州。」

高文惠《與婦書》,「今致玳瑁梳一枚。」

瑇瑁部外編

《瑯嬛記》:「河伯宴伯禹於河上,獻亥既之珠,透山光玳 瑁,人間所無,奇寶不可勝數。禹悉不受,惟受河圖及 大龜珊瑚樹兩株而行。」

石決明部彙考

釋名

鰒魚。漢書    《千里光》,本草綱目

《九孔螺》:本草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