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黿部紀事

《拾遺記》:「舜命禹疏川,濟巨海,則黿鼉為梁。」

《史記·周本紀》:「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 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 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而策告之,龍亡 而漦在,櫝而去之。夏亡,傳此器殷;殷亡,又傳此器周。 比三代,莫敢發之。至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庭, 不可除。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漦化為元黿,以入王」 後宮。後宮之童妾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無夫而生 子,懼而棄之。宣王之時,童女謠曰:「檿弧箕服,實亡周 國。」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 之。逃於道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於路者, 聞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婦遂亡,奔於褒。褒人有罪,請 入童妾所棄女子者於王以贖罪。棄女子,出於褒,是 為褒姒。

《竹書紀年》:「穆王三十七年,大起九師,東至於九江,架 黿鼉以為梁。遂伐越,至於紆。」

《左傳·宣公四年》,楚人獻黿于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 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 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 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嘗 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 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譖子家。子家懼而從之。夏, 弒靈公。《書》曰:「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權不足也。 《璅語》:范獻子獵,占之曰:「君子得黿,小人遺冠。」獻子獵 而不得,遺其豹冠。

《搜神記》:「齊景公渡於江沅之河,黿銜左驂,沒之,眾皆 驚惕。古冶子於是拔劍從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 於砥柱之下,殺之,乃黿也,左手持黿頭,右手拔左驂, 燕躍鵠踊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觀者皆 以為河伯也。」

《列仙傳》:「廬山頂上有湖,湖廣數頃,黿鼉盈於水中。」 《趙后遺事》:「帝崩,后居東宮,忽寐中驚啼甚久,侍者呼 問方覺,乃言曰:『適吾夢中見帝,帝自雲中賜吾坐,帝 命進茶,左右奏帝云:『向日侍帝不謹,不合啜此茶。吾 意既不足,吾又問帝昭儀安在』,帝曰:『以數殺吾子,今 罰為巨黿,居北海之陰水穴間,受千歲水寒之苦』。乃 大』」慟。後梁時,北鄙大月支王獵如海上。見巨黿出於 穴。其首猶貫玉釵。顒望波間惓惓有戀人之意。大月 支王遣使問梁武帝。帝以昭儀事報之。

《晉書。佛圖澄傳》,黃河中舊不生黿,時忽有得者,以獻 石虎。澄見而歎之曰:「桓溫入河,其不久乎!」溫字元子, 後果如其言也。

《宣室志》:「天寶七載,宣州江中黿出,虎搏之,黿齧虎二 創。虎怒拔黿頭,而虎創甚亦死。」

《唐國史補》:韋丹少在東洛,嘗至中橋,見數百人喧集 水濱,乃漁者網得大黿,繫之橋柱,引頸四顧,似有求 救之狀。丹問曰:「幾千錢可贖?」答曰:「五千文。」丹曰:「吾祗 有驢,直三千,可乎?」曰:「可。」於是與之放黿水中,徒步而 歸。

《吉凶影響錄》:韋丹未第時,洛陽橋見漁者得一黿甚 大。丹異之,買投於河。後有元長史名濬之,來謝謁,即 其黿也。

《清波雜志》:「熙寧中,侍禁孫勉監澶州堤,見一黿自橫 河順流而下,射殺之,繼而暴卒而入冥為黿,訴當償 命。殿上主者乃韓魏公,勉實故吏,乃再三求哀,公教 乞檢房簿。既至陰府,如所教,以尚有壽十五年,遂放 還。」《韓魏公別錄》所書,其略如此。《魏公家傳》則云:「右侍 禁孫勉監元城埽,埽多墊陷,費工料。勉詢知有巨黿」 穴其下,仍伺出射殺之。數日,勉方晝臥,為吏追去,有 黿訴,當往證之。既至一宮闕,守衛甚嚴。吏云:「紫府真 人宮也。」勉仰視真人,乃韓魏公也,亟俯伏訴。公微勞 之曰:「汝當往陰府證事乎?」勉述殺黿事,公取《黃誥》示 之,謂曰:「黿不與人同,彼害汝,埽殺之,汝職也。」遣之使 去,出門遂寤。事既播揚,神皇謂輔臣曰:「聞說韓琦為 真人事否?」皆曰:「未之聞也。」上具道所以,咨嗟久之。二 說不同,當以《家傳》為正。

《宋史五行志》:「乾道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黿走 沙擁舟,身廣長皆丈餘,升舟以首足壓重艦沒水。」 《畿輔通志》:「輸黿河在邯鄲縣西北二十里。元至正間, 有龍與黿鬥,龍勝黿輸,因名。」

《雲濤小說》:金陵上清河一帶善崩,明太祖患之,皆云 豬婆龍窟於下。故爾。時工部欲聞於上,然疑豬犯國 姓,輒駕稱大白黿為害,上「惡」同「元」字。因命漁者捕殺 黿幾盡。先是漁人用香餌引大黿凡數百觔,一受釣 以前,兩爪據沙深入尺許,百人引之不能出。一老漁 諳黿性命,於其受釣時,用穿底缸從綸貫下覆其面, 黿即用前爪搔缸,不復據沙引之,遂出。金陵人乃作 語曰:「豬婆龍為殃,癩頭黿頂缸。」言嫁禍也。

《見聞錄》:「陜西寧州知州劉綱,字文紀。州有龍尾湫,時 出光怪,遠近聚觀。公伺其光動,一射之,應矢而滅。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