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8 (1700-1725).djvu/44

此页尚未校对

暖臥取汁。活人書

中蠱藥毒,雖面青脈絕,腹脹吐血者,服之即活。用蠶 蛻紙燒存性為末,新汲水服一錢。嶺南衛生方 中諸藥毒用蠶紙數張,燒灰,冷水服。衛生易簡方 小便澀痛不通:用蠶蛻紙燒存性,入麝香少許,米飲 每服二錢。王氏博濟方

熱淋如血:蠶種燒灰,入麝香少許,水服二錢,極效《方》 也。衛生家寶

崩中不止:「蠶故紙一張,剪碎炒焦,槐子炒黃各等分, 為末,酒服,立愈。」衛生易簡方

吹奶疼痛:馬明退燒灰一錢五分,輕粉五分,麝香少 許,酒服。儒門事親

婦人難產:蠶布袋一張,蛇蛻一條,入新瓦中,以鹽泥 固煆為末,以榆白皮湯調服。集成方

婦人斷產:「蠶子故紙一尺,燒為末,酒服,終身不產。」千金 方

痔瘺下血:蠶紙半張,碗內燒灰,酒服自除。奚囊備急方

原蠶

陶弘景曰:「原蠶是重養者,俗呼為魏蠶。」寇宗奭曰:「原 者,有原復敏速之義,此是第二番蠶也。」李時珍曰:「『按: 鄭元註《周禮》云:『原,再也』。謂再養者』。郭璞註《方言》云:『魏, 細也。秦、晉人所呼,今轉為二蠶是矣』。」

《集解》

蘇頌曰:「原蠶,東南州郡多養之,此是重養者,俗呼為 晚蠶,北人不甚養之。」《周禮》禁原蠶。鄭康成註云:「蠶生 於火而藏於秋,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禁原蠶,為其 害馬也。」然害馬亦一事耳。《淮南子》云:「原蠶一歲再收, 非不利也。而王法禁之者,為其殘桑是也。人既稀養, 貨者多,是早蛾不可用也。」陶弘景曰:「殭蠶為末,塗馬」 齒,即不能食草,以桑葉拭去,乃還食。此見蠶即馬類 也。李時珍曰:「馬與龍同氣,故有龍馬。而蠶又與馬同 氣,故蠶有龍頭。馬頭者,蜀人謂蠶之先為馬頭娘」者 以此。好事者因附會其說,以為馬皮卷女,入桑化蠶, 謬矣。北人重馬,故禁之。南方無馬,則有一歲至再至 三,及七出八出者矣。然先王仁愛及物,蓋不忍其一 歲再致湯鑊,且妨農事,亦不獨專為「害馬殘桑」而已。

雄原蠶蛾氣味

鹹溫有小毒。

李時珍曰:按:徐之才《藥對》云:「熱,無毒。入藥炒,去翅足 用。」

《主治》

《別錄》曰:「益精氣,強陰道,交精不倦,亦止精。」李時珍曰: 「壯陽事,止泄精,尿血,暖水臟,治暴風金瘡,凍瘡,湯火 瘡,滅瘢痕。」

《發明》

寇宗奭曰:「蠶蛾用第二番,取其敏於生育也。」李時珍 曰:「蠶蛾性淫,出繭即媾,至於枯槁乃已,故強陰益精 用之。」

正誤

蘇頌曰:「今治小兒撮口及發噤者。用晚蠶蛾二枚,炙 黃研末,蜜和塗脣內便瘥。」李時珍曰:「此方出《聖惠》,乃 是白殭蠶,蘇氏引作蠶蛾,誤矣。蠶蛾原無治驚之文, 今正之。」

原蠶沙

蘇頌曰:「蠶沙、蠶蛾皆用,晚出者良。」李時珍曰:「蠶沙用 曬乾,淘淨再曬,可久收不壞。」

《氣味》

甘辛溫無毒。

李時珍曰:「伏硇砂、焰硝、粉霜。」

《主治》

《別錄》曰:「腸鳴,熱中消渴,風痹癮𤺋。」 陳藏器曰:「炒黃袋盛,浸酒,去風緩,諸節不隨,皮膚頑 痹,腹內宿冷,冷血瘀血,腰腳冷疼。炒熱袋盛,熨偏風, 筋骨癱緩,手足不隨,腰腳軟,皮膚頑痹。」

李時珍曰:「治消渴癥結,及婦人血崩,頭風、風赤眼,去 風除濕。」

《發明》

陶弘景曰:「蠶沙多入諸方,不但熨風而已。」寇宗奭曰: 「蠶屎飼牛,可以代穀。用三升醇酒,拌蠶沙五斗,甑蒸, 於暖室中,鋪油單上,令患風冷氣痹及近感癱風人, 就以患處一邊臥沙上,厚蓋取汗。若虛人,須防大熱 昏悶,令露頭面。若未全愈,間日再作。」李時珍曰:「蠶屬 火,其性燥,燥能勝風去濕,故蠶沙主療風濕之病。有」 人病風痹,用此熨法得效。按《陳氏經驗方》一抹膏,治 爛弦風眼,以真麻油浸蠶沙二三宿,研細,以篦子塗 患處,不問新舊,隔宿即愈。表兄盧少樊患此,用之而 愈,親筆於冊也。時珍家一婢,病此十餘年,試用之,二 三次頓瘳,其功亦在去風收濕也。又同桑柴灰淋汁, 煮鱉肉作丸,治腹中癥結,見鱉條。李九華云。「蠶沙煮 酒。色味清美。又能療疾。」

《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