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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蠶部紀事

 蠶部雜錄

 蠶部外編

 蛾部彙考

  蛾圖

  詩經衛風碩人

  爾雅釋蟲

  古今注飛蛾

  埤雅

 蛾部藝文一

  飛蛾賦          宋鮑照

  燈蛾賦         唐陳仲師

  燈蛾賦          范鳴鶴

 蛾部藝文二

  燭蛾           宋賀鑄

 蛾部紀事

 蛾部雜錄

 蛾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蠶部紀事

《通鑑前編》:黃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蠶。《外紀》 曰:「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帝元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 以供衣服,而天下無皴瘃之患,後世祀為先蠶。」 蔡邕《獨斷》:「桑扈氏農正,趣民養蠶。」

《詩經豳風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 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 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朱注載,始也。陽,溫和 也。倉庚,黃鸝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徑也。柔桑, 稚桑也。遲遲,日長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蠶,今人 猶用之,蓋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 眾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 者,將言女功之始,故又本於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鳴 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 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而此治蠶之女,感時而傷悲。 蓋是時公子猶娶于國中,而貴家大族連姻公室者, 亦無不力於蠶桑之務,故其許嫁之女,預以將及公 子同歸,而遠其父母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 「猗彼女桑。」七月鳴鵙,八月載績,載元載黃。「我朱孔陽, 為公子裳。」朱註萑葦,即蒹葭也。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 落之,采其葉也。「《斧隋》銎斨,方銎遠揚」,遠枝揚起者也。 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 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鵙,伯勞也。績,緝也。元,黑而有 赤之色。朱,赤色,陽明也。言七月暑退將寒,而是歲禦 冬之備亦庶幾其成矣。又當預擬來歲治蠶之用,故 於八月萑葦既成之際而收蓄之,將以為曲薄。至來 歲治蠶之月,則采桑以供蠶食,而大小畢取,見蠶盛 而人力至也。蠶事既備,又於鳴鵙之後,麻熟而可績 之時,則績其麻以為布,而凡此蠶績之所成者皆染 之,或元或黃,而其朱者尤為鮮明,皆以供上而為「公 子之裳」,言勞於其事,而不自愛以奉其上,蓋至誠慘 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報之也。

《禮記·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 弁素幘,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室,奉種 浴於川,桑于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 奉繭以示于君,遂獻繭于夫人。」

《祭統》:「天子親耕於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蠶于北郊,以 供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蠶于北郊, 以供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 《周禮·天官》內宰:「中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 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 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訂義鄭鍔曰: 「觀《祭義》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卜夫 人、世婦之吉者,入蠶于蠶室。及獻繭,遂朱綠之元黃 之,以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 至也。蓋王者以奉宗廟為重,以躬耕之穀為粢盛,后 以親蠶之絲為祭服。然蠶必以時,時至而不』」詔告之, 則有失時之愆。中春者,可蠶之候也。時則詔后,帥外 內命婦以共事。必于北郊者,婦人受陰之義。說者謂 《月令》季春之月,鳴鳩拂其羽,戴勝降于桑,后妃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