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32 (1700-1725).djvu/58

此页尚未校对

《七方》

岐伯曰:氣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又 曰:「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近者奇之,遠者偶 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 制以急。近而偶奇,制小其服;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 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一之,奇之不去則 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 其病也。

王冰曰:「臟位有高下,腑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裡,藥用 有輕重,單方為奇,複方為偶。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 胃居中,腸䐈胞膽亦有遠近,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 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近而偶制,多數服之;遠 而奇制,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 腎服一,為常制也。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 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 則反佐以同病之氣而取之。夫微小之熱,折之以寒; 微小之冷,消之以熱。甚大寒熱,則必能與異氣相格, 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 氣,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也。

李時珍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反佐即從治也。謂熱 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則寒藥中入,熱藥為佐;下膈 之後,熱氣既散,寒性隨發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 格,則熱藥中入,寒藥為佐,下膈之後,寒氣既消,熱性 隨發也。此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妙也。溫涼倣此。」 劉完素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 有七,大小、緩急、奇、偶、複也。」制方之體,本於氣味,寒熱、 溫涼四氣生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 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辛甘發散為陽, 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或收 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隨臟腑之證 而施。藥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複者。三方 也。大小緩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緩急。方有大 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 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遠而奇偶,制大其 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 之,少則一之。」

劉完素曰:「身表為遠,裡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 假如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湯、 抵當湯,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裡而用之也;桂枝、 麻黃,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 發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張從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 兼證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大 而頓服之,大方,肝腎及下部之病,道遠者宜之。」王太 僕以心肺為近,腎肝為遠,脾胃為中;劉河間以身表 為遠,身裡為近。以予觀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 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張從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無兼證, 邪氣專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少而頻服之; 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細呷是也。」 劉完素曰:「肝腎位遠,數多,則其氣緩,不能速達於下, 必大劑而數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數多,則 其氣急,下走,不能升發于上,必小劑而數多,取其易 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謂「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 三。腎服一。」乃五臟生成之數也。

緩方

岐伯曰:「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 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 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腎,而心氣不足,服藥宜急過之,不 以氣味飼心,腎藥凌心,心復益衰矣。」餘上下遠近例 同。

劉完素曰:聖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 俱無犯,故曰:誅伐無過,命曰「大惑。」

王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連裡。用黃芩以治肺, 必妨脾;用蓯蓉以治腎,必妨心;服乾薑以治中,必僭 上;服附子以補火,必涸水。」

張從正曰:「緩方有五,有甘以緩之之方,甘草、糖、蜜之 屬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戀也。有丸以緩之之方,比 之湯散,其行遲慢也。有品件眾多之緩方,藥眾則遞 相拘制,不得各騁其性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無毒 則性純功緩也。有氣味俱薄之緩方,氣味薄則長于 補上治上,比至其下,藥力已衰矣。」

急方

劉完素曰:「味厚者為陰,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故味厚 則下泄,味薄則通氣。氣厚者為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故氣厚則發熱,氣薄則發汗是也。」

王好古曰:「治主宜緩,緩則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