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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胐傳》:胐字尊顯,少有志業年十八辟州主簿。時屬 歲儉胐以家粟造粥以飼饑人所活甚眾。

《北齊書盧叔武傳》,「叔武在鄉時,有粟千石,每至春夏, 鄉人無食者,令自載取,至秋任其償,都不計校,然而 歲歲常得倍餘。」

《隋書李士謙傳》:士謙家富於財,躬處節儉,每以振施 為務。其家僮常執盜粟者,士謙慰諭之曰:「窮困所致, 義無相責。」遽令放之。其奴嘗與鄉人董震因醉角力, 震扼其喉,斃於手下。震惶懼請罪,士謙謂之曰:「卿本 無殺心,何為相謝?然可遠去,無為吏之所拘。」性寬厚 皆此類也。其後出粟數千石,以貸鄉人,值年穀不登, 債家無以償,皆來致謝。士謙曰:「吾家餘粟,本圖振贍, 豈求利哉?」於是悉召債家,為設酒食,對之燔契,曰:「債 了矣,幸勿為念也。」各令罷去。明年大熟,債家爭來償 謙,謙拒之,一無所受。

《大業拾遺記》:「吏部侍郎楊恭仁欲改葬學士舒綽,曰: 『此所擬之處,掘深五尺之外,亦有五穀,若得一穀,即 是福德之地,公侯世世不絕』。」恭仁即將綽向京,令人 掘深七尺,得一穴,如五石甕大,有粟七八斗。此地徑 為粟田,蟻運粟下入此穴。當時朝廷之士以綽為聖。 《唐書》:始平人宗士眺負粟一石,委於太倉而去,願少 「益軍國。」高祖嘉之,賚布百段。

《馬周傳》:「周上疏曰:『往貞觀初,率土荒儉,一匹絹纔易 斗米而天下帖然者,百姓知陛下憂憐之,故人人自 安,無謗讟也。五六年來,頻歲豐稔,一匹絹易粟十餘 斛,而百姓咸怨,以為陛下不憂憐之。何則?今營為者 多不急之務故也』。」

《李峴傳》:「天寶時,帝出峴為零陵太守。峴為政得人心。 時京師米翔貴,百姓乃相與謠曰:『欲粟賤,追李峴』。」 《宣宗紀》:「大中二年,福建進瑞粟十五莖,莖五六穗。」 《全唐詩話》:「李紳初以古風求知於呂溫,溫見齊煦誦 《憫農詩》曰:『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閒田,農 夫猶餓死。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 粒皆』」辛苦,曰:「此人必為卿相。」果如其言。

《六帖》:「蕭倣出太倉粟,賤值以濟民。」

《清異錄》:「明宗在藩,不妄費。嘗召幕屬論事,各設法乳 湯半盞,蓋甖中粟所煎者。」

《宋史五行志》:「至道元年七月,舒州監軍吳光謙廨粟 畦,兩本,岐分十穗。」

咸平二年七月,彭城縣民張福先田粟,一莖分四穗。 八月,郪縣趙範粟一莖九穗。元武縣民李知進田粟 一莖上分五苗,成二十一穗。

大中祥符元年八月,真定府粟生二穗。

八年八月,桂陽監民何文勝田粟,一本二穗。

元祐六年,南劍州粟,一本三十九穗。

七年,耀州粟二莖隔兩隴合為一穗。

紹聖三年,泉州粟二本、五穗、八穗。

大觀元年,蜀州粟一莖九穗。

二年,鞏州粟一莖六穗。

政和元年,滎州粟一莖九穗。

二年,知定州梁士野奏:「嘉禾合穗一科,相隔五隴,計 六尺三寸生為一穗,並中間隴內一科三莖上生粟 三穗。」

《禮志》:「景德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詔輔臣觀粟於後苑, 御山子觀御製文閣御書及《嘉禾圖》賜飲,是日皇子 從游。」

《食貨志》:初農時,太宗嘗令取畿內青苗觀之,聽政之 次,出示近臣。是歲畿內菽粟苗皆長數尺,帝顧謂左 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資,固當盡復其 租稅。」

《陳兢傳》:「兢,江州德安人。十三世同居,長幼七百口。淳 化元年,知州康戩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詔本州每 歲貸粟二千石。後兢死,其從父弟旭每歲止受貸粟 之半,云省嗇而食,可以及秋成。屬歲儉穀貴,或勸其 全受而糶之,可邀善價。旭曰:朝廷以旭家群從千口, 軫其乏食,貸以公粟。豈可見利忘義,為罔上之事乎?」 至道初,遣內侍裴愈就賜御書,還,言旭家孝友儉讓, 近於淳古。太宗嘗對近臣言之,參知政事張洎對曰: 「旭宗族千餘口,世守家法,孝謹不衰,閨門之內,肅於 公府。」且言及旭受貸事,上以遠民義聚,復能固廉節, 為之嘆息。

《桑懌傳》:「懌嘗遭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百姓 走避水者,遂棄其粟而載之,皆得不死。歲饑,聚人共 食其粟,盡而止。」

《畫墁錄》:李元則再守長沙,裁供備庫副使也。至今湖 南兵政財用,農田學校,詢之莫非其事。湖湘之地,下 田藝稻穀,高田水力不及,一委之蓁莽。元則一日出 令曰:「將來並納粟米稈草。」湖湘之農夫以為撓,且未 知粟米稈草為何物也。或曰:惟襄州有之,可搆致也。 湘民皆往襄州,每一斗一束至湘中,為錢一千。自爾 誓「以田藝粟」,至今湖南無荒田,粟米妙天下焉。稈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