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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34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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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題准:各處園地每年委包衣大二員專管親驗取給,會計司按月查核。若於定額外浮取,及將所送之物不即收領,與「收取不堪用」 等弊發覺者,將專委管理之包衣大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