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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部藝文一

《屈建論》
晉·孫楚

加籩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所生。久自嗜之,而 抑按宰祝,既毀「就養無方」之禮,又失「奉死如生」之義。 奪平素欲,建何忍焉。

《謝賚菱啟》
梁·庾肩吾

上林紫水,雜薀藻而俱浮;雲夢清池,間芙蓉而外發。 珍踰百味,來薦畫盤;恩重千金,遂沾菲席。凌霜朱橘, 愧此開顏;含露蒲桃,慚其不䬼。

《非國語》
唐·柳宗元

屈到嗜芰,將死,戒其宗老曰:「苟祭我,必以芰。」 及祥,宗老將薦芰,屈建命去之,曰:「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餽,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籩豆脯醢,則上下共之。不羞珍異,不陳庶侈,夫子其以私欲干國之典。」 遂不用。

非曰:門內之理,恩掩義。父子,恩之至也,而芰之薦,不 為愆義。屈子以禮之末,忍絕其父將死之言,吾未敢 賢乎爾也。苟薦其羊饋,而進芰於籩,是固不為非。《禮》 之言齋也,曰「思其所嗜。」屈建曾無思乎?且曰「違而道」, 吾以為逆也。

《屈到嗜芰論》
宋·蘇軾

「甚矣,子厚之陋也!子木,楚卿之賢者也。」夫豈不知為 人子之道,事死如事生,況於將死丁寧之言,棄而不 用,人情之所忍乎?是必有大不忍於此者而奪其情 也。夫死生之際,聖人嚴之,薨於路寢,不死於婦人之 手。至於結冠纓,啟手足之末,不敢不勉,其於死生之 變亦重矣。父子平日之言,可以恩掩義,至於死生至 嚴之際,豈容以私害公乎?曾子有疾,稱「君子之所貴 乎道者三。」孟僖子卒,使其子學禮於仲尼。管仲病,勸 桓公去三豎。夫數君子之言,或主社稷,或勤於道德, 或訓其子孫,雖所趣不同,然皆篤於大義,不私其躬 也如是。今赫赫楚國,若敖氏之賢,聞於諸侯,身為正 卿,死不在民,而口腹是憂,其為陋亦甚矣。使子木行 之,國人誦之,太史書之,天下後世不知夫子之賢,而 惟陋是聞,子木其忍為此乎?故曰「是必有大不忍者 而奪其情也。」然《禮》之所謂「思其所樂,思其所嗜」,此言 人子追思之道也。曾晳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父沒 而不能讀父之書,母沒而不能執母之器,皆人子之 情自然也,豈待父母之命邪?今薦芰之事,若出於子 則可,自其父母則為陋耳,豈可以飲食之故,而成父 莫大之陋乎?曾子寢疾,曾元難於易簀。曾子曰:「君子 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若以柳子之 言為然,是曾元為孝子。而曾子顧禮之末,易簀於病 革之中,為不仁之甚也。中行偃死,視不可含。范宣子 盟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主苟 終,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瞑。嗚呼!范宣子知事 吳為忠於主,而不知報齊以成夫子憂國之美,其為 忠則大矣。古人以愛惡比之美疢?《藥石》曰:「石猶生我。」 疢之美者,其毒滋多。由是觀之,柳子之愛屈到,是疢 之美;子木之違父命,藥石也哉!

《菱芰辯》
明·楊慎

《武陵記》:四角、三角曰芰,兩角曰菱,其字不一。《說文》作 「蔆。」注曰:「楚謂之芰,秦謂之薢。」茩芰,菱也,果也;薢茩,決 明也,菜也。殊已混洧。《相如賦》:「外發芙蓉」,䔖華則芡實 也。又相如《凡物篇》云:「蔆從遴字作。」《爾雅》:「䔖,蕨。」攗即 決明也,《爾雅》注作「決光」,馬大年《嬾真子錄》誤作「英光」, 史繩祖已辯之。黃公紹云:「許慎所注,合是菜也。又《國 語》『屈到嗜芰』,蓋決明之菜,非水中芰也」,審矣。《爾雅》既 以水中之芰釋菜,《說文》又以菜釋水中之芰,由蔆名 不一,所以致惑。今按:菱,今之菱角;芰,今之雞頭,《楚辭》 緝芰荷以為衣,若是菱葉,不可為衣也。緣楚人名菱 為芰,所以致後世解二物不分,又以「決明」參之,愈益 淆亂。楚人名菱為芰,見《爾雅疏》。得此一解,可破前數 說之紛紛矣。

菱部藝文二詩詞

《採菱歌》
宋·鮑照

鶩舲馳桂浦,息棹偃椒潭。簫弄澄湘北,菱歌清漢南。

弭榜搴蕙荑,停唱紉薰若。含傷捨泉花,營念採雲萼。

睽闊逢暄新,悽怨值妍華。秋心不可蕩,春思亂如麻。

要艷雙嶼裡,望美兩洲間。褭褭風出浦,容容日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