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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曰:「通月經,破癥結,止血崩帶下,殺腹臟蟲,及產 後血咬腹痛。」

發明

蘇頌曰:「古方崔氏療惡疰在心,痛不可忍,有鬼箭羽 湯。姚僧坦《集驗方》療卒暴心痛,中惡氣毒痛,大黃湯 亦用之,並大方也。見《外臺祕要》《千金》諸書中。」

李時珍曰:「一婦人產後,血運血結,血聚於胸中,或偏 於少腹,或連於脅肋者。四物湯四兩,倍當歸,加鬼箭、 紅花、延胡索各一兩,為末煎服。」

附方

產後敗血,兒枕塊硬,疼痛發熱,及新產乘虛,風寒內 搏,惡露不快,臍腹堅脹,當歸散:用當歸炒、鬼箭去中 心木紅藍花各一兩每服三錢,酒一大盞,煎七分,食 前溫服。和劑局方

鬼瘧日發:「鬼箭羽、鯪鯉甲燒灰二錢半,為末。每以一 字,發時㗜鼻。」又法:「鬼箭羽末一分,砒霜一錢,五靈 脂一兩,為末,發時冷水服一錢。」並聖濟總錄

巴豆部彙考

釋名

巴豆。本經     巴菽。本經

《剛子》。炮炙論    《老陽子》。綱目

巴豆圖

巴豆圖

《本草綱目》

巴豆釋名

李時珍曰:此物出巴、蜀,而形如菽豆,故以名之。《宋本 草》一名巴椒,乃菽字傳訛也。《雷斆炮炙論》又分「緊小 色黃者為巴,有三稜、色黑者為豆,小而兩頭尖者為 剛子。」云巴與豆可用剛子,不可用殺人。其說殊乖。蓋 緊小者是雌,有稜及兩頭尖者是雄。雄者峻利,雌者 稍緩也。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失宜,參、朮亦能為 害,況巴豆乎。

集解

《別錄》曰:「巴豆,生巴郡川谷。八月采,陰乾用之。去心皮。」 蘇頌曰:「今嘉州、眉州、戎州皆有之。木高一、二丈,葉如 櫻桃而厚大。初生青色,後漸黃赤。至十二月葉漸凋, 二月復漸生。四月舊葉落盡,新葉齊生,即花發成穗, 微黃色。五六月結實作房,生青。至八月熟而黃,類白 豆蔻,漸漸自落,乃收之。一房有二瓣,一瓣一子或三」 子,子仍有殼,用之去殼。戎州出者,殼上有縱文,隱起 如線,一道至兩三道。彼土人呼為「金線巴豆」,最為上 等,他處亦稀有。

李時珍曰:「巴豆房似大風子,殼而脆薄,子及仁皆似 海松子,所云似白豆蔻者,殊不類。」

修治

陶弘景曰:「巴豆最能瀉人,新者佳。用之去心皮,熬令 黑,搗如膏,乃和丸散。」

《雷斆》曰:「凡用巴與豆,敲碎,以麻油并酒等煮乾,研膏 用。每一兩,用油、酒各七合。」

《大明》曰:「凡入丸散炒用,不如去心膜,換水煮五度,各 一沸也。」

李時珍曰:「巴豆有用仁者,用殼者,用油者,有生用者, 麩炒者,醋煮者,燒存性者,有研爛以紙包壓去油者, 謂之巴豆霜。」

氣味

辛溫有毒。

《別錄》曰:「生溫,熟寒,有大毒。」

《吳普》曰:「神農、岐伯、桐君:辛,有毒;黃帝:甘,有毒;李當之: 熱。」

張元素曰:「性熱味苦,氣薄味厚,體重而沈降,陰也。」 李杲曰:「性熱味辛,有大毒。浮也,陽中陽也。」

李時珍曰:巴豆氣熱味辛,生猛熟緩,能吐能下,能止 能行,是可升可降藥也。《別錄》言其熟則性寒,張氏言 其降,李氏言其浮,皆泥於一偏矣。蓋此物不去膜則 傷胃,不去心則作嘔。以沈香水浸則能升降。與大黃 同用,瀉人反緩,為其性相畏也。王充《論衡》云:「萬物含 太陽火氣而生者,皆有毒。」故巴豆辛熱有毒。

徐之才曰:「芫花為之使。畏大黃、黃連、蘆筍、菰筍、藜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