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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橫圖卦晝之成,以發圓圖卦氣之運耳。本《河圖》以 為先天橫圖,則卦晝之成者,老陽居一分之為乾兌, 少陰居二分之為離震,少陽居三分之為巽坎,老陰 居四分之為艮坤,本《河圖》以為先天圓圖,則卦氣之 運者,老陰居北,少陰居東,所以分為艮坤離震者,此 四卦固無以異於橫圖也。少陽居南,宜為巽坎,而乃 為乾兌,老陽居西,宜為乾兌,而乃為巽坎,此四卦實 有異於橫圖矣,其故何哉?蓋《河圖》二象之居於東北 者,陰之老少也,陰主靜而守其常,故水木各一其象, 不能他有所兼。一六居北為水,其於卦也,為艮坤,不 得為離震矣;二八居東為木,其於卦也為離震,不得 為艮坤矣。陰所以小也,所以居窮冬相錯而為冬與 春之卦也。《河圖》二象之居於西南者,陽之老少也,陽 主動而通其變,故金火互通,其象實能兩有所兼。乾 居南方火位,《說卦》曰「乾為金」;坎居西方金位,而《說卦》 曰「坎為赤。」故四九居西為金,其於卦也,本為乾兌,而 亦得為巽坎矣。三七居南為火,其於巽也,本為巽坎, 而亦得為乾兌矣。陽所以為大也,所以居大夏相錯 而為夏與秋之卦也。體《河圖》以為先天圓圖,其卦氣 之運,分陰分陽,有如此者,聖人所以作《易》者,寧不可 見也哉!大禹之則《洛書》以作範也,未必拘拘於《書》之 位次,以定疇之先後,然自一至九之故實,有以默啟 聖人作範之心。故自初一之五行,包天地自然之數, 餘八法則是大禹參酌天時人事而類之,不必盡葉 於火木金土之位也。朱子曰:「《洛書》本文,只有四十五 點。」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古字畫少,恐或有 模樣,但今無所考,漢儒此說未是,恐只是以義起之, 不是數如此。蓋皆以天道人事參互言之。五行最急, 故第一;五事又參之,故第二。身既修,可推之於政,故 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驗之於天道,故五紀次之,又繼 之以皇極居五。蓋能推五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紀, 乃可以建極也。六三德乃是權衡,此《皇極》者也。德既 脩矣,稽疑庶證,繼之者著其驗也。又繼之以福極,則 善惡之效,至是不可加矣。《皇極》非大中也,皇乃天子, 極乃極至,言皇建此極也。 九峰蔡氏曰:「五行不言 用,無適而非用也。《皇極》不言數,非可以數明也。苟」明 乎此。則《大禹敘疇》之旨得矣。

「四方為乾坤離坎,四隅為兌震巽艮者,蓋一六老陰 之數,而畫卦為艮坤,艮居六,坤居一也。三八少陰之 數,而畫卦為離震,離居三,震居八也。四五老陽之數, 而畫卦為乾兌,乾居九,兌居四也。三八少陽之數,而 畫卦為巽坎,巽居二,坎居七也。此《洛書》亦可以為八 卦也。《九疇子目》」者,五行,五五事,五八政,八五紀,五皇 極,一三德,三稽疑,七庶證,十福極,十一總五十五, 《洛書》之五。又自含五而得十者,下一點含天一之象, 上一點含地二之象,左一點含天三之象,右一點含 地四之象,中一點含天五之象,所謂五自含五而得 十,通在外四十為大衍之數。積五與十而得十五者, 以其所含之五積之,則合五與十而得十五,通在外 四十,而為《河圖》「五十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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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自然本數》

自一二三四五之生數積之,應《易》有太極至八卦之 十五數。自天一地十積之,亦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 本五十五數中之五,謂之神數。以此五神數,而運大 衍之五十數也。五十五數中之一,此太極也。居天五 之中,駕四象而生八卦。《河圖》《洛書》實互用之。一為太 極,而居五之中;五又為皇極,而居四象八卦之中。此 「《河圖》《洛書》皆五居中而十寄位焉。前而一二三四以 五為中;後而六七八九亦以五為中;則一為始而九 為終。十以陰之盈數偶陽而成之,故《河圖》《洛書》」皆中 虛五與十而止見九位焉耳。羲文則之,定為乾坤奇 偶之九畫以作八卦,又重而為六十四卦。大哉九乎! 此天地自然之文,而象數之大原也。自漢以來。諸儒 異說。今本邵氏《觀物篇》而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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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洛書辨》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鳳鳥不至,河不 出圖。」《書》曰:「天球河圖在東序。」詳此諸文,則《河圖》《洛書》 皆天地瑞物,不可謂之無明文矣。先儒肆為怪誕之 說,以為丹書錄圖者。淮南子以為「九篇」「六篇」者。春秋緯以 為《洛書》本文者。班固惟孔安國曰:「《河圖》者,伏羲王天下, 龍馬出河,遂以其文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 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 劉歆曰:「宓犧繼天而王,受《河圖》而畫八卦」是也。至本 朝邵康節又曰:「宓犧之世,文字未作,故但有圖,載其 位與數。」又大禹之世既有文字,所以至五福六極,凡 六十五字,皆《洛書》所載,以其文字,故謂之「書。」至劉牧 之又為圖以示人,但有四十五數,五十五數而已。「戴 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以五為主,此 《河圖》四十五數也。一與六共宗,二與七為朋,三與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