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1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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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矣。其稱《書》之出洛以比羲之圖之出河,於理惡乎? 而不可長民,故為此說,是且并孔子之《大傳》不之信 邪?考《圖南》之為《龍圖》,雖自謂得於孔子三陳九卦之 旨而作。然其《序》曰:「龍圖者,天散而示之,羲合而用之, 孔默而形之。」且明稱始圖之未合,惟五十五數,則是 謂《大傳》「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合而言之,不知何 以於其末改標之以為《洛書》,殆其始誤也。長民輩乃 承誤而益增其誤,遂真以為《洛書》,而有五十五圖,以 實其誤。以至泰伯已後,悉以《圖南》之標異之五十五 數為真《洛書》也。不思《圖南》標《洛書》之始,偶謂用十,夫 《洛書》所敘九疇,其十數當何從而起哉?意豈謂《大傳》 之《河圖》既可出而示世,則《洛書》亦可以并出示之,因 假《大傳》五十五數,託為《書》之九疇乎?《九疇》所言,皆用 縱比而同之,謂五十五數,其用又安在哉?此不可之 大者也。故嘗因長民之事討其原圖。南之後,种放、許 堅、李溉未及見。其他有著述。若其所親授之師,如范 諤昌所著《大易源流》,其稱「龍馬負圖出河,羲皇窮天 人之際,重定五行生成之數,定地上八卦之體。」故老 子自西周傳授孔子造《易》之原,天一正北,地二正南, 天三正東,地四正西,天五正中央,地六配子,天七配 「午,地八配卯,天九配酉,地十配中。寄於末,乃天地之 數五十有五矣。」因考其既以圖之前五數置於北南 東西之正及中,復以後五數配子午卯酉及中,何也? 夫子午卯酉非四方之正邪?地十配中云寄於末,夫 中抑有末邪?諦詳所置之數,正今圖所傳有四方而 無四維之數者,是諤昌已元不識《圖南》所以標異,特 因《太元準易》取於《洪範》「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而 然,鑿空無故造端老子增立怪論,以實圖南《易》置二 七四九之位爾,然猶未嘗以九疇分配九宮也。究覈 諤昌之取用,不過循納甲之緒餘,及五子歸庚之殊 嚮。又謂天上八卦,坎離對中之外,移置乾、兌坤於東, 艮、震巽於西。不謂五行之說多起於《易》後,而反引五 行以為定卦之原,此又其敢於創異之大端也。是宜 長民不獨增以五十五圖,又因諤昌《坎》《離》、震、兌四正 之外,而以四成數同於四方,謂坎六,退本卦三數以 餘三數三畫為《乾》;《離》七,退本卦三數以餘四數四畫 為《巽》;《震》八數,退本卦三數以餘五數五畫為《艮》《兌》九 數,退本卦三數,以餘六數,六畫為《坤》,皆以數為畫,標 為《河圖》,是不揣本而齊末。夫八卦各三畫,以剛柔生 爻,未聞本卦只用三畫,而以其餘畫之多,反分為別 卦也。所陳之數,抑配偶然。且以坎離震兌為四象,則 尤非也。象本在未成卦之先,故曰「四象生八卦」也。又 云:「《洛書》之九疇,本《河圖》自然之數,虛皇極」於中,而以 八疇分布四正、四維,五行置於坎一,五事置於《坤》二, 五紀置於巽四,五福置於《離》九,一以九疇之次敘,陳 列於《河圖》之卦次。夫九疇,謂禹次第之者,直自初一 次二次三四,而以次用之也。今隨《河圖》十五縱橫而 置之,則成亂次矣,未暇一一辯詰,且以初一之五行 言之,既謂五行自當分配五方,何得以五者限萃一 方?不以推行,惡得謂五行哉?以至謂火金易位,與《河 圖》不同。其顛倒迷繆,不可訓知若此。其後楊次公自 著《洞極經》,託名於關子明。其敘本篇稱子曰:「《河圖》之 本:七前六後,八左九右。聖人觀之以畫八卦。是故全 七之三以為離奇,以為《㢲》,全八之三以為震奇,以為 《艮》,全六之」三以為坎,奇以為《乾》;全九之三以為兌,奇 以為坤,正者全其位,隅者盡其畫。而謂「四象生八卦」, 此繆之尤者。乾坤相索而生六子,今為男女者,反能 生父母之卦邪?況汎言「二七為火,四九為金」,猶可謾 所未識者。今至明言離九為七,兌七為九,是《河圖》一 可變置矣,而可乎?又謂「《洛書》之文五處其中九前一 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後世稽 之以為三象,因而九變之以二十七象。」今案其說,惟 「五處其中」一語,於《洛書》不悖,餘悉《河圖》之數,而《河圖》 之數乃因《洛書》以五處中而盡失其所以為五之理 爾。書之九疇,以《皇極》之五處中,固無別用,是可以定 位也。至《河圖》之有天五,乃兼地十以為十五,其五乃 四分於成數之內,而合於十,豈嘗有五虛點而實置 於圖之中位哉?圖之傳誤,正由此五次公之假設此 妄例,特以蓋其所祖者,乃揚子雲三方九州而二十 七部私以為書耳。於斯二者,固已真易置圖書矣。而 朱元晦、蔡季通反祖之,信以為關子明作也。不計子 明之《易傳》精詣,豈此摹擬者比?乃循此膚臆之見,因 扶其說,亦謂「《河圖》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 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謂 《大傳》既陳五十有五數;《洪範》又謂「天乃錫禹,洪範九 疇,而九宮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 為足,正龜背之象。」劉牧意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 託言出於希夷,與諸儒舊說不合。又引《大傳》以為二 者皆出於伏羲之世,其《易》置圖書並無明驗,其朱、蔡 之指斥又如此,而直以《圖南》始標誤之《洛書》為《河圖》, 而以其初正指《河圖》,反以為《洛書》,則朱、蔡實自誤,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