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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為火,天三與地八相得,合為木。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為金。天五與地十相得,合為土也。

天數二十有五,

五奇合為二十五。正義總合「五奇」之數。

地數三十。

五耦合為三十。正義合五耦之數也。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變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正義「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之數相合為五十五,此乃天地陰陽奇耦之數,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言此陽奇陰耦之數,成就其變化,言變化以此陰陽而成,故云「成變化」也。「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陰陽而後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本義「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耦也。「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耦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二十有五」者,五奇之積也;三十者,五耦之積也。「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鬼神》,謂凡奇耦生成之屈伸往來者。大全朱子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兩箇意。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是奇耦以類相得。一與六合,二與七合,三與八合,四與九合,五與十合,是各有合。 潘氏曰:「《洛書》之數,天地自然之數也。」以天之一三五七九總之則為二十五,此天數二十有五也。以地之二四六八十總之則為三十,此地數三十也。又以天之二十五,地之三十,總之,則為五十有五,成變化而行鬼神,不逃乎此數也。天數二十有五,五其五也。地數三十,六其五也。莫不自五數之。 雲峰胡氏曰:「《河圖》有自然之數,所以成大《易》之象,天地有自然之象,所以成《河圖》之數。」奇圓圍三,耦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此天地自然之象也。《本義》以論乾坤之策,愚謂:即此以論《河圖》之數可也。一圓而三,水生木也;二方而四,火克金也。陽之一進而用三;陰之四退而用二,合二與三則為五,此《河圖》之生數也。一生水而六成之,三生木而八成之,生數一進而用三,成數則八退而用六;二生火而七成之,四生金而九成之。生數四退而用二,成數則七,「進而用九,七八、九六,各為十五。陰陽進退,互藏其宅,進則為變,退則為化,屈伸往來,皆進退之妙用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 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 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正義「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謂萬物籌策,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數,所賴者惟賴五十,其餘不賴也。但賴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程傳「數始于一,備于五」,「小衍之而成十,大衍之則為五十」,五十,數之成也。本義「大衍之數五十」,蓋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大全朱子曰:「《河圖》《洛書》之中數皆五,衍之而各極其數以至于十,則合為五十矣。《河圖》積數五十五,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後得,獨五為五十所因,而自無所因,故虛之則但為五十。又五十五之中,其四十者分為陰陽老少之數,而其五與十者無所為,則又以五乘十十乘五,而亦皆為五十。《洛書》積數四十,其四十者散布」于外,而分陰陽老少之數。惟五中而無所為,則亦自含五數,而并為五十矣。中數五,衍之而各極其數,以至于十者,一箇衍成十箇,五箇便是五十。聖人說這箇,不只是說得一路。他說出這箇物事,自有許多樣通透去。如五奇五耦成五十五。又一說六七八九十,因五得數也。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虛」其中金木水火土五數,便是五十,此一說也。五為生數之極,十為成數之極,以五乘十,以十乘五,亦為五十,此一說也。又數始于一,成于五,小衍之成十,大衍之成五十,此又一說也。數家之說雖多不同,某謂此說卻分曉。 節齋蔡氏曰:「天參地兩,合而為五位,每位各衍之為十,故曰大衍。」 丹陽都氏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者,蓋數備于五,而五十所宗者五也。」 建安丘氏曰:「大衍之數五十者,取《河圖》中五參天兩地之數,以為衍母也。」按其用四十有九以下諸家注釋皆論揲蓍事故不復錄

繫辭傳第十二章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正義「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者,如鄭康成之義,則《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成。《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大全南軒張氏曰:「通于天者,河也。」有龍馬負圖而出,「比聖